2024年2月13日發(作者:縉云仙都)

代建項目工作程序
一、工程代建流程
以下是工程代建流程的步驟:
1.使用單位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并獲批準。
2.使用單位與代建局簽訂代建合同。
3.編制并報批計劃工作,包括《建設項目實施方案》、《項目資金使用計劃》、《項目進度計劃》以及《項目招標計劃》。
4.招標選取地勘、設計與監理單位。
5.進行規劃、方案設計與報批。
6.審批初步設計與概算。
7.進行施工圖設計與圖紙審查。
8.辦理消防、人防、防雷等專項審查。
9.進行工程規劃。
10.進行報建工作。
11.進行工程招標。
12.進行施工圖預算與審核。
13.發出中標通知書,并簽訂施工合同。
14.辦理施工許可規劃放線。
15.發出開工令,開始工程施工。
16.進行施工階段項目管理。
17.進行規劃、消防、人防、防雷等專項驗收。
18.進行工程竣工驗收。
19.進行竣工備案。
20.進行工程結算與決算。
21.將工程移交給使用單位。
22.將工程檔案移交給檔案館。
二、工作具體流程與要求
1、工程立項
1)工程立項由使用單位辦理,代建局計劃財務科協助辦理。辦理立項的主要材料包括同意工程建設實施的市政府常務會議紀要、申請立項的函、可行性研究報告、國土證(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經住建局批準的規劃、建筑方
案、環評意見、資金到位證明、招標情況表、其他建設單位資料(如法人證書)。
說明:在辦理工程立項的材料中,可行性研究報告、規劃、建筑設計方案、環境評估三項需要與咨詢或設計單位發生合同關系。使用單位在與這些單位簽訂合同時,須將合同報市代建局計劃財務科審核,計劃財務科主要對合同工作內容及合同金額進行審定。
2)使用單位完成工程立項后,XXX(附移交材料清單),要求工程代建同時移交有關材料。
2、簽訂代建合同并明確具體實施的項目組
1)計劃財務科審核使用單位移交的有關材料,若材料不齊全,計劃財務科負責具函使用單位,要求補齊相關材料;若材料齊全,計劃財務科負責與使用單位簽訂代建合同。
2)簽訂代建合同后,計劃財務科具文請示局領導,確定項目具體實施的項目組與現場責任人。局領導明確具體實施的項目組與現場責任人,同時明確項目是否督辦。
3)計劃財務科根據局領導的批示意見,將項目的有關材料復印件(加蓋科室公章)移交給具體實施的項目組與項目管理科,同時將原件報局檔案室存檔。
3、工程計劃編制與審核
1)項目組根據立項文件、可行性研究報告、代建合同及有關使用單位文件編制《項目資金使用計劃》、《項目進度計劃》及《項目招標計劃》,編制好后報計劃財務科審核。
2)計劃財務科將完成審核的《項目資金使用計劃》、《項目進度計劃》和《項目招標計劃》加蓋科室公章后移交給項目管理科和項目組,原件報檔案館存檔。如果涉及到督辦事項,還需要移交一份給辦公室,辦公室按照核準的計劃進行督辦。
4、圖紙設計
1)確定設計單位。
項目組根據有關文件和使用單位的使用要求編制設計任務書,報計劃財務科審核。計劃財務科召集使用單位、局總工室、項目管理科、項目組以及有關單位和人員對設計任務書進行評審。項目組通過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的方式確定勘探、設計、監理單位(詳見招標工作流程)。項目組辦理勘探、設計、監理合同(詳見合同辦理流程)。
2)規劃、建筑方案設計與審批。
設計單位完成規劃、建筑方案后,由項目組報計劃財務科,計劃財務科按規定報住建局總工室審批。規劃、建筑方案經住建局審批后,計劃財務科在方案圖紙中加蓋科室公章,分發給項目組與使用單位,由項目組按審批的規劃、建筑方案完成初步設計與施工圖設計。
3)初步設計與概算審批。
設計單位至少應按照設計任務書和有關要求完成各建筑單體、市政道路、給水、排水排污、供電、綠化、弱電智能化、設備,以及概算,概算由項目組報計劃財務科,計劃財務科按規定將概算報發改局審核。
4)施工圖紙設計與設計備案。
設計單位完成施工圖紙后,項目組組織計劃財務科、項目管理科、總工室、使用單位及設計院對施工圖紙進行會審,提出修改意見由設計院對圖紙進行完善。項目組將優化后的施工圖紙報計劃財務科,計劃財務科審核并加蓋科室公章后,由項目組將施工圖紙送圖紙審查機構審查。項目組將審查合格后的圖紙及審圖合格證報計劃財務科,由計劃財務科報住建局設計招投標科,完成圖紙備案工作。
說明:設計備案完成后,計劃財務科應將設計階段的有關材料加蓋科室公章后移交給項目管理科與項目組,原件報局檔案室存檔。移交或存檔的資料至少包括勘探、設計、監理招標文件、中標通知書、合同、設計任務書、規劃、建筑方案、初
步設計圖紙、施工圖紙、經審批的概算、施工圖紙審查合格證、設計備案書。
5、工程申報與審批
工程申報內容主要包括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以及消防、人防、防雷等專項審查。項目組將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以及消防、人防、防雷專項審查的有關材料收集齊全后報計劃財務科,由計劃財務科按規定統一辦理。
流程
完成工程申報后,計劃財務科應將有關材料移交給項目管理科和項目組,并將原件報局檔案室存檔。這些材料至少包括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消防部門審查意見、防雷審查意見、人防審查意見和其它專項審查意見。
預算編制完成后,項目組應填寫《造價咨詢單位選擇審批表》,報計劃財務科和局領導確定造價咨詢單位。項目組還應組織多個單位對預算進行會審,并由造價咨詢單位按照會審意見修改預算書。修改后的預算書經市財政投資評審中心審核后,計劃財務科報住建局造價站進行備案。備案后,計劃財務科將
有關材料移交給項目管理科和項目組,并將原件報局檔案室存檔。
在工程招標階段,項目組通過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的方式選取施工單位。招標結束后,計劃財務科應將有關材料移交給項目管理科和項目組,并將原件報局檔案室存檔。
施工準備階段,項目組需辦理質量安全監督和施工許可證。辦理過程中,需要收集齊全的材料,并按照規定加蓋單位公章后報送相關部門辦理。完成后,計劃財務科將有關材料移交給項目管理科和項目組,并將原件報局檔案室存檔。
在施工過程中,如果“三通一平”未達到施工要求,項目組需要收集施工用水、用電報裝申請材料,并向項目管理科提出“三通一平”的要求。項目管理科將向供水、供電部門提出申請。如果施工臨時道路或場地平整不達標,項目管理科應協調計劃財務科及有關單位,將施工臨時道路或場地平整的工程量作為增加工程納入土建工程,或采用邀請招標及其他形式完成施工臨時道路和場地平整。
規劃放線需要收集所需的材料,然后書面報項目管理科,要求辦理規劃放線。項目管理科將與規劃測繪院聯系,簽訂規
劃放線合同。規劃測繪院到實地放線,并向項目組、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移交控制樁。
在設計、質量、安全交底階段,項目組需要提供施工圖紙、工程地質報告及其他相關資料給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施工單位需要在交底前三天內書面報項目組設計圖紙中不明確部分。項目組將材料轉交設計單位。相關單位召開設計、質量、安全交底會,參加單位主要有設計單位、勘察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質量安全監督站、使用單位以及局總工室、項目管理科。設計單位進行設計交底,同時對施工單位提出的設計圖中不明確部分進行解答。會后以書面形式(應附設計變更)報代建局、使用單位、質安站、監理及施工單位蓋章確認。質量安全監督站根據工程特點,進行質量、安全交底。項目組根據會議內容編寫該次會議紀要并分發給各參會單位。
施工單位需要填寫開工報告,報監理單位審批。XXX工程師提出審批意見并簽字和加蓋公章,報項目組。項目組負責人提出初審意見后報項目管理科,項目管理科給予審批辦理。開工審批完成后,項目管理科應將施工準備階段的有關材料加蓋科室公章后移交給項目管理科與項目組,原件報局檔案室存
檔。存檔材料至少包括《質量安全監督登記表》、《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施工用水、用電報裝材料、規劃放線合同、規劃放線記錄、圖紙會審意見(含變更說明與圖紙)、質量、安全交底材料、開工審批相關材料。
在施工階段,項目組負責做好工程的質量、投資、安全、進度控制工作。工程中涉及的工程簽證與設計變更按《代建項目工程變更簽證程序》辦理。
最后,需要進行隱蔽工程驗收或中間驗收。
3.項目組將在15個工作日內,根據竣工結算材料和實際施工情況核查竣工資料,并提出審核意見后報計劃財務科。
4.計劃財務科將在30個工作日內對結算進行審核,審核意見經局領導審批后報市財政投資評審中心。
5.市財政投資評審中心將按照有關規定對結算進行審核。
6.結算定案后,計劃財務科將委托有資質的咨詢單位編制項目決算。決算報表經計劃財務科和局領導審核后報市財政投
資評審中心定案。需要注意的是,工程結算與決算后,計劃財務科應將該階段的有關材料報局檔案室存檔。
12.工程移交與工程檔案移交
在工程竣工后,工程移交和工程檔案移交是必要的步驟。工程移交應由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提出申請,建設單位應對工程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施工單位應向建設單位移交工程。工程檔案移交應由建設單位負責,將工程檔案移交給有關部門進行存檔。同時,為了保證工程檔案的完整性和真實性,建設單位應對工程檔案進行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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