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19日發(作者:會議設備)

新冠疫情常態化防控人員不聚集管理監督預警機制方案
為切實減少公眾聚集,降低疫情防控風險,現就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疫情傳播和擴散,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自治區新冠疫情常態化防控八項監測預警機制建設指導意見》和《兵團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落實自治區八項監測預警機制分工方案》要求,結合師市教育系統實際,制定本預警機制。
一、工作目標
通過對公共場所人群聚集活動的管理監督,避免因人員聚集活動導致疫情傳播蔓延,對人群聚集情況進行分析和風險研判,采取有效管理措施,達到控制疫情發生的目的。
二、基本原則
1.堅持“非必須不舉辦、非必要不開展”原則,各級各類學校嚴格落實聚集性活動上報制度,除正常教學外,聚集性活動大于30人的應向教育局疫情防控主要領導報告,禁止組織開展50人以上聚集性活動。
2.堅持“分級管理、屬地為主”原則。各級各類學校要明確校內可能發生人員聚集的各類場所(如大門口、食堂、宿舍、教師、階梯教室、樓道等),有針對性的制定師生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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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不聚集活動的具體工作措施,強化轄區內人員聚集活動的管理與監督。
3.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原則。有組織的聚集活動,由所在部門單位主要負責承擔責任,師生自發性聚集活動,由活動的舉辦者和承辦者承擔直接責任,學校黨組織承擔審批責任。各級各類學校主要領導承擔師生疫情防控知識培訓、落實疫情防控措施的監督檢查責任。
4.堅持“非必須不舉辦,凡聚集必審批”原則。有組織的人員聚集活動,由學校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向教育局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申請、審批;確需人員聚集的師生自發性活動,由活動舉辦者(或承辦者)向本單位疫情負責人申請、審批。
5.堅持“小班教學、合理間距”的原則。原則上師生在教室內實行小班教學,每班不超過30人;校外培訓機構必須控制每班培訓人數,實行“小班化”教學,確保學員相互間隔1米以上;戶外活動保持合理間距,減少不必要聚集。
三、工作標準
參照《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聯控機制關于印發企事業單位復工復產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的通知》和《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于進一步做好重點場所重點單位人群新冠疫情防控相關工作的通知》要求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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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組織機構
成立人員師市教育局系統不聚集的監督管理預警機制工作專班,在師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領導下督促落實人員不聚集管理工作。
責任領導:XX(校外培訓機構) 教育局正處級督學
XX(中小學校、幼兒園)教育局副局長
配合單位:師市各種高等職業院校、中小學校、幼兒園及民辦培訓機構
工作專班辦公室設在教育局教育資助和學校后勤服務中心(*******),辦公室主任由XX擔任,各級各類學校必須指定熟悉業務的人員專門負責工作組安排工作落實及相關數據統計上報工作。并對照師市疫情防控人員不聚集監督管理預警機制工作組人員架構,組建3-5人的疫情防控人員不聚集監督管理預警機制工作組。
五、工作內容
1.加強途中管理。學生在上、下學途中盡量做到家庭、學校“兩點一線”,避免不必要外出活動。最好采取步行、自行車、私家車方式上下學,乘坐公共交通或校車時應當注意個人防護,不與他人交談,與他人保持合理間距,途中盡量避免用手觸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
2.加強進出管理。實行疫情防控常態化背景下最嚴格的校園封閉式管理,全面梳理所有進校通道。無關人員一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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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進校,如特殊情況需落實實名登記、查驗健康碼、體溫檢測出入制度,并由專人引導在指定地點接待,嚴格控制活動區域,防止疫情向學校擴散。師生進校門一律核驗身份和檢測體溫。通過實行錯時上下學、劃定1米等候線等方式,避免人員聚集。校園封閉管理要做到專人負責、區域劃分合理、人員登記排查記錄齊全。
3.減少校內聚集。根據校園情況合理設置人員密集度,盡可能實施最小單元群體管理,以學校、樓棟、年級、班級等為單位進行學習、生活、體育等活動。在校期間引導學生不串座、不串班、不打鬧,保持安全社交距離。
4.做好食宿管理。食堂在醒目位置張貼海報、標語提示就餐排隊時與他人保持距離,避免扎堆就餐,減少交談。采取錯峰就餐,就餐排隊時與他人保持安全距離。學生宿舍嚴禁外來人員入內。學生在宿舍區不聚集、不串門。
5.嚴格托幼管理。根據托幼機構班級和人員情況,安排各班級錯峰、錯時入園和離園,并要求家長嚴格執行,防止人員聚集。園門口可設置1米線隔離帶。幼兒園以班級為單位實施最小單元群體的室內活動管理,避免各最小單元群體之間在活動、游戲、吃飯、午睡等環節的交叉碰面,同時教師要相對固定,減少在不同單元群體之間流動重疊。盡量不舉辦各類聚集性活動。
6.培訓機構管理。培訓機構嚴格實行“相對封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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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一律不進入教學區域;實施錯峰入校,嚴格控制每班培訓人數,實行“小班化”教學;在校期間引導學生不串座、不串班、不打鬧,保持安全社交距離。
7.強化校內巡查。學校應當每日開展對校門口、食堂、廁所、教室、樓道、宿舍等重點區域、重點崗位、重點環節的巡查,發現潛在風險并及時通報和督促整改。
8.加強接送家長管理。學校應當定期不定期向家長宣傳疫情防控不聚集要求,引導家長不聚集;在校門口接送家長易聚集顯著位置張貼“一米線、不聚集”和疫情防控常識宣傳掛圖或者提示語;通過校門口LED電子屏或者廣播持續宣傳不聚集相關要求;疫情防控人員加強巡邏及時制止集聚行為。
六、預警與處置
1.針對發生的人群聚集性活動,現場負責人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組織工作人員進行有序疏散、有效控制人員流量,減少人員密切接觸機會。在對聚集人群疏散的同時,報教育局、屬地團場街道。
2.對不聽勸阻、辱罵工作人員,執意聚集并嚴重妨礙疫情防控工作的,現場工作人員在第一時間通知便民警務站、派出所,由公安部門介入處置。
3.情況緊急時,教育局、團場街道負責人及時趕赴現場,指揮疏散人群,并及時向師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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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教育部門負責人和現場負責人對人員聚集原因進行分析研判,制定工作措施,防止再出現人群聚集性活動。
5.按照規定,做好人員聚集活動后監測、通風、消殺工作,確保環境干凈無污染。
七、工作要求
(一)嚴格落實責任。要進一步壓實屬地、部門、單位、個人“四方責任”,嚴格落實常態化防控要求。各級各類學校要加強對重點場所和重點部位的監督管理,健全完善對人群經常聚集的校門口、樓道、食堂等場所監測網絡,做到疫情防控無死角、無盲區、無漏洞。加大監管和重點區域日常巡查力度。,加大對工作人員的宣傳教育,確保人員不扎堆聚集。個人要協助、配合落實各項防控措施,不參加聚集性活動。
(二)加強宣傳教育。各級各類學校要加大宣傳力度,運用廣播、電視、LED顯示屏和海報、標語等方式引導居民不聚集、不擁擠,自覺遵守“一米線”“文明線”。廣泛開展健康教育宣傳工作,普及疫情防控知識,增強師生家長的防范意識。發動群眾參與防控,建立監督機制,及早發現人群聚集風險。
(三)強化審批監督。按照“凡聚集必審批”的原則,加強人員聚集性活動的審批工作,疫情防控期間做到非必要不聚集,嚴格審批人群的聚集性活動,減少舉辦各類公共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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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性活動,婚喪嫁娶活動規模減半,避免人員聚集。各級疫情防控指揮部要加大日常監督檢查指導力度,把疫情防控的屬地管理責任、部門監管責任落實情況作為重點督辦內容,堅持清單交辦、跟蹤督辦,確保不聚集防控措施落到實處。
新冠疫情常態化監測預警工作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關于建立智慧化預警多點觸發機制、健全多渠道檢測預警機制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政府部署要求,進一步做好全縣新冠疫情常態化監測預警工作,提高監測敏感性和分析預警能力,做到早發現、早報告和實時預警,及早采取有效防控措施,防止疫情發生和擴散,按照點與面結合、傳染病監測系統與其他部門監測系統結合、常規監測與強化監測結合的原則,依據《XX省新冠疫情常態化監測預警工作實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加強人群監測
(一)疾病監測。全縣各醫療機構要落實首診負責制,縣人民醫院、縣中醫醫院對發熱門診(診室)接診的所有發熱病例、急性呼吸道感染的住院病例進行新冠核酸檢測。在縣內出現新發病例后,根據風險評估結果,對一定區域范圍內近14天與病例、無癥狀感染者有接觸或共同暴露的人群,進行新冠核酸檢測,發現新冠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要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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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規定時限報告。
(二)入境監測。各鄉鎮(現代產業園區)加強入境隔離期滿后返縣人員信息摸排和發熱、呼吸道癥狀等健康狀況檢測,對所有入境隔離期滿后返縣人員在完成居家隔離14天后進行新冠核酸與抗體檢測。
(三)重點場所監測。縣衛健委每周抽取的農貿(集貿、海鮮)市場人員(≥30人)、醫療機構人員(≥40人)、外賣(≥15人)、快遞(≥15人)等特定服務行業工作人員(總數不少于100份)標本進行新冠核酸檢測。對發現呈陽環境、產品的農貿市場,接觸呈陽產品的相關人員全部進行核酸檢測。
養老服務機構、監管場所、學校和托幼機構、餐館、農貿(集貿、海鮮)市場等重點場所要做好機構內人員及從業人員健康檢測,每日檢測體溫,觀察詢問是否有發熱、干咳等呼吸道癥狀或腹瀉等消化道癥狀。對出現上述癥狀者,及時就近轉送至縣發熱門診進行新冠核酸檢測。
(四)社區監測。各鄉鎮、社區(村)明確責任人,對納入社區管理的來自中高風險地區人員、入境人員等做好發熱、呼吸道癥狀等監測。在本地出現新發病例后,組織社區工作人員、醫務人員、公安人員等開展逐戶排查,發現14天內出現發熱、干咳等呼吸道癥狀或腹瀉等消化道癥狀的,及時就近轉送至縣發熱門診進行新冠核酸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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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體溫監測。繼續嚴格執行高鐵XX站、汽車客運站、商場超市及影院劇場、圖書館、健身場所等人員聚集場所的體溫監測制度。各相關企事業單位一旦發現發熱病人,要及時報告并轉運至縣級發熱門診診治,并依據流程配合做好科學處置。
(六)病原學監測。確定縣人民醫院為縣級新冠監測哨點醫院,XX鎮中心衛生院、XX鎮中心衛生院、XX鎮中心衛生院為鄉鎮級哨點監測醫院,各哨點醫院(衛生院)對所有發熱、干咳等癥狀的病例,采集樣本進行新冠核酸檢測,將核酸檢測呈陽樣本送至市流感監測網絡實驗室,開展新冠分離和全基因組測序分析。
(七)藥品銷售監測。縣內各零售藥店繼續監測退燒、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藥品銷售情況,藥店每日記錄藥品銷量并上報縣市監局。縣市監部門及時報縣新冠疫情防控應急綜合指揮部辦公室,縣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部署相關鄉鎮(社區),追蹤有發熱等癥狀的病人并引導其及時就醫。
二、加強環境監測
(八)農貿市場環境監測。縣疾控中心選擇城區1-2家大型農貿市場,每周對市場排水系統中污水、存放售賣冷凍冷藏海鮮水產品和肉(禽)類食品的攤位等采集樣本(原則上每類不少于5份樣品),進行新冠核酸檢測。
(九)醫療機構環境監測。縣人民醫院、縣中醫醫院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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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對發熱門診、呼吸科和感染科門診病房的地面、墻壁、物體表面,每類采集不少于5份樣本進行新冠核酸檢測。
(十)冷鏈食品監測。縣市監局、縣衛健委每周采集不少于10份冷鏈食品特別是自疫情高發國家和地區進口的食品標本,進行新冠核酸檢測。
三、加強大數據分析利用
(十一)信息收集報送。縣衛健委進一步完善傳染病疫情網絡直報系統、發熱門診監測網絡,每日上報相關信息。保證值班與咨詢電話暢通,鼓勵居民提供疫情線索或進行疫情報告。
醫療:發現確診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后,要于2小時內在傳染病疫情網絡系統中進行網絡直報,并在24小時內完成流行病學調查。實驗室檢測結果應該在12小時內反饋。開展的重點場所從業人員標本新冠核酸檢測、農貿市場環境樣本新冠核酸檢測、哨點醫院發熱病例新冠核酸檢測等監測結果,逐級匯總并填寫匯總表上報市衛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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