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5日發(作者:鄉舉)

南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南陽市政府門戶網站建設應用辦法(暫行)》的通知
文章屬性
? 【制定機關】南陽市人民政府
? 【公布日期】2009.02.23
? 【字 號】宛政辦[2009]11號
? 【施行日期】2009.02.23
? 【效力等級】地方規范性文件
? 【時效性】現行有效
? 【主題分類】機關工作
正文
南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南陽市政府門戶網站建設應用辦法(暫行)》的通知
(宛政辦〔2009〕11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市有關單位:
現將《南陽市政府門戶網站建設應用辦法(暫行)》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情況,認真貫徹執行。
二○○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南陽市政府門戶網站建設應用辦法(暫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政府門戶網站建設應用和管理,確保政府網站高效、安全、可靠運行,充分發揮其在政府信息公開、公共服務、互動交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據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政府網站建設應用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南陽市政府門戶網站是以市政府網站為主站、以市政府各部門及有關事業單位網站為子站的網站群,是市政府在互聯網上統一發布政府信息、提供網
上辦事服務、進行互動交流的重要平臺,是展示南陽整體形象的重要窗口,是政府聯系群眾、服務公眾的重要橋梁,是南陽市電子政務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
第三條 政府網站建設要以構建網上透明型、服務型政府為目標,以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需求為中心,充分整合政府信息資源,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和網上辦事服務,擴大公眾參與,為社會公眾提供“一站式”服務。
第四條 政府網站在建設中,要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依法公開政府信息;要突出重點,整體推進,體現特色,規范運作;要方便基層、方便群眾、方便辦事,有利于人民群眾行使監督權力;要統一規劃,協同建設,分級管理,資源共享。
第五條 本辦法適用于全市各級政府、各行政部門和具有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以及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公共企事業單位建立的通過國際互聯網面向社會公眾的網站,以及提供、發布、使用政府網站信息和建設、維護政府網站的單位及個人。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六條 南陽市政府門戶網站由南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主辦,市政府電子政務辦公室負責全市政府網站的指導規劃、建設、推進、協調、監督等工作。市信息中心負責市政府門戶網站的運行維護、內容采編等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對全市政府網站運行狀況實施監控,為市政府部門及有關事業單位的網站提供網絡條件、硬件設備、系統軟件和技術服務。
第七條 縣市區政府的網站由其政府辦公室或日常工作機構負責管理,明確分管領導,指定責任機構,并保證必要的人員編制和經費,配備能夠滿足工作要求的專職人員,負責本地網站的建設、應用、管理和維護工作。
第八條 市政府各部門各單位要確定主管領導、管理機構和責任人,負責市政府門戶網站的政府信息公開、公共服務、互動交流等欄目的內容保障工作,負責
本部門、本單位網站建設和日常管理維護工作。要建立規范有序的信息采集、審核、發布、更新機制,建立適應網上互動欄目內容要求的“受理---辦理---反饋”工作機制,統一管理,分級負責,嚴格把關。
第九條 從事政府網站運行、維護、管理的技術人員應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和專業技能,熟悉本部門的業務工作,定期接受市政府電子政務辦公室和市信息中心組織的業務技術培訓。
第三章 網站建設和維護
第十條 在市政府電子政務辦公室的指導下,市信息中心負責市政府門戶網站主站及子站共享共用的網絡條件、硬件設備、系統軟件、安全體系等管理維護工作,為市政府部門和有關事業單位網站建設應用提供軟硬件技術支持和技術服務。要充分利用市政府門戶網站的軟硬件資源開展工作,未建網站物理平臺的政府部門和有關事業單位,原則上不再獨立建站。
第十一條 市政府門戶網站建設和維護所需資金列入市政府年度財政預算。各縣市區政府網站,由其政府辦公室指定機構負責建設和維護,所需資金由本級財政列支。市縣兩級財政每年要在預算中劃出專項經費,用于建設和維護政府網站。
第十二條 政府網站的建設
(一)由市政府門戶網站主站提供一定的網絡空間,按照統一規范指導各部門各單位建站,統一分配用戶口令,各單位負責遠程管理維護。
(二)已經設立獨立服務器的單位,要通過相應技術方式與市政府門戶網站進行數據交換,實現互聯互通,信息共享。
(三)市政府部門下屬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及其下屬單位網站通過鏈接,納入市政府門戶網站群。
第十三條 市政府門戶網站的域名管理遵循以下規范:
(一)市政府門戶網站的主域名為“”,中文域名為“南
陽市人民政府”,代表南陽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網站的域名為“×××.”或“×××.”,其中×××為各單位漢語拼音縮寫或全拼,中文域名為南陽市×××,其中×××為單位中文全稱或簡稱。
(二)各縣市區政府網站的域名為www.×××.,其中×××為各縣市區漢語拼音全拼,中文域名為×××縣市區人民政府,其中×××為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全稱。
第十四條 公務員電子信箱(@)的開通申請報市政府電子政務辦公室備案審批,市信息中心負責設置、維護和撤消。
第十五條 政府網站的運行維護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網站運行管理要遵循政府主導、制度保障、專業維護的原則。各縣市區、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要加強對政府網站的管理,做好政府網站發展規劃、內容保障、組織協調和應用推廣等業務管理工作,逐步建立起規范、高效、可靠的政府網站運行管理機制。
(二)市政府門戶網站子網站的主辦單位,要明確其網站的管理人員及其任務和權限,管理維護人員或變動的相關信息報市信息中心備案。市信息中心對各子網站用戶權限進行統一管理。所有子網站管理、維護人員使用政府門戶網站統一授權的用戶口令,登錄有權限的系統后臺進行工作操作。市信息中心要維護用戶的正當權益,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不得對外透露用戶資料。
(三)各政府網站主辦單位必須保障網站的正常運行和提供服務,確保政府網站在工作日和節假日24小時開通,方便社會公眾訪問。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向社會提供服務,應提前3日向社會發布公告。
(四)市信息中心負責定期對各縣市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及有關單位的網站運行狀況進行監測,監測結果定期在《南陽電子政務》和市政府門戶網站上發布,
發現問題,及時通知相關單位采取措施加以解決。各單位要經常監測子網站的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并與市政府電子政務辦公室及市信息中心聯系。
第四章 信息組織和管理
第十六條 各縣市區政府、市政府部門及有關單位的網站要建立規范的信息采集、審核、發布、更新機制,確定專人負責,及時更新網站信息。實行信息審核制度,未經審核的信息不得上網發布。
第十七條 政府門戶網站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建立政府信息公開專題欄目,設立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目錄、依申請公開專欄等有關內容,嚴格按《條例》和有關規定及時更新。網站概況類欄目內容,原則上在每年3月31日前系統更新一次;服務類欄目內容要在其變動后10個工作日內更新并報市信息中心在市政府門戶網站上更新;動態類信息每5個工作日至少更新2次。市政府各部門及供水、供電、供氣、供熱、民航、鐵路、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業單位制作的與人民群眾密切相關的信息,要在變動前3個工作日內,通過市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公示。環保、氣象等部門每天須通過市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發布全市大氣空氣質量、天氣預報等信息。重大災害信息須及時公布。
第十八條 各政府網站信息的組織發布、轉載要按照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執行。政府網站提供的信息和服務,遵循“誰發布,誰負責;誰承諾,誰辦理”的原則。
第十九條 所有公開的政府信息,須經本級、本部門相關機構初步篩選,報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上網發布。未經本級、本部門領導審批,不得在網上發布、修改、撤銷有關信息。已在市政府門戶網站主網站發布的信息如需修改或撤銷,應事先提出申請,緊急情況下可通過電話等方式通知市信息中心先行撤銷發布,再補辦有關手續。各級、各部門上網信息(包括發布、修改、撤銷等)要建立管理檔案備查。
第二十條 各縣市區、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要建設、維護好各自網站,確保市政府門戶網站主網站網上抓取、網站鏈接的信息真實有效。要按照市政府電子政務辦公室及信息中心的統一規劃和要求,做好信息報送等工作。報送信息內容包括重大政務動態信息、面向社會的辦理和服務事項、監督投訴渠道、服務熱線、與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公共信息庫的查詢方式、互動交流反饋情況等;南陽日報、南陽電視臺等新聞媒體單位要配合市政府門戶網站做好重大活動動態的報送工作。
第二十一條 市政府門戶網站在網站首頁的醒目位置,設立“市屬部門網站”、“縣市區政府網站”鏈接區??h市區政府網站在網站首頁的醒目位置列出“縣市區屬單位”及市政府門戶網站鏈接,方便群眾查詢。建立政府網站鏈接時,可采用下拉菜單、地圖圖形鏈接等特色形式。
第二十二條 政府網站應在主頁的顯著位置設置政府網站的標志。各子網站網頁的設計制作,要莊重大方,突出本地、本單位特點,體現政府形象,具體風格由本地、本單位確定。市政府門戶網站群各網站默認文版為簡體中文,有條件的網站還可編制繁體中文版和外文版,逐步擴大政府網站的服務范圍。
第五章 互動應用
第二十三條 各級各部門要結合各自的業務工作,大力開發各類交互性強的網站應用項目,做好業務工作流程與電子政務業務系統的銜接工作。
第二十四條 各部門、各單位建設的網上辦事系統,要在市政府門戶網站上開設受理窗口,實行統一反饋。市政府門戶網站市長信箱收到的對政府工作的意見、建議,反映的問題及投訴,各級各部門要確定專人,及時處理、答復網上投訴、咨詢和意見、建議。對網上咨詢、投訴的響應時間或答復時限不得超過10個工作日。對所咨詢的問題超出本單位職責范圍的,要告知原因,提出建議。
第二十五條 要充分利用市政府門戶網站平臺,積極圍繞政府的中心工作,
積極參與在線訪談活動,認真做好訪談方案、訪談提綱、背景材料等相關準備工作。圍繞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認真辦好民意征集、調查評議等欄目,擬訂和報送征集、調查、評議主題和內容,分析結果,為領導決策和制定政策提供參考。
第二十六條 全市性的大重活動、重要會議,主辦單位、承辦單位要與市政府電子政務辦公室和市信息中心聯系,適時在網上直播。
第六章 網絡安全
第二十七條 各級各部門政府網站要牢固樹立網站安全意識,建立健全網站信息等安全組織領導機構和管理制度,制定應急預案,確保一旦出現突發情況,網站能夠在2個小時內恢復正常。建立政府網站災難備份制度,每5個工作日對網站內容備份存檔一次,確保所有數據不丟失。
第二十八條 市政府各部門、各單位的網站要由專人負責,定時查毒,妥善管理好網絡密碼。嚴防密碼丟失和病毒上傳,嚴禁以規定標準以外方式上傳信息。
第二十九條 各縣市區、各單位應根據國家網站建設和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嚴禁涉密違規信息上網。網上信息出現安全問題,除追究當事人責任外,還要追究提供信息的部門和單位負責人的責任。
第三十條 各縣市區、各單位要加強政府網站上互動內容的監管,對散布妨礙安全團結、歪曲事實、危害社會的信息要設立防范措施。
第七章 考核、獎懲辦法
第三十一條 建立社會評議、專家跟蹤考核和主管部門日常監督相結合的政府網站管理運行考評機制。市政府電子政務辦公室及市信息中心每年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各單位網站建設、信息公開、公共服務、互動交流、事項辦理、意見反饋、網站安全等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與各單位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掛鉤。市監察機關對網上機關效能建設進行監督檢查。
第三十二條 市政府電子政務辦公室及市信息中心負責制定市政府門戶網站
建設、維護工作考核標準,及時檢查各縣市區、市政府各部門及有關單位信息報送、子網站維護和市長信箱、網上信訪、網上監察、調查評議、民意征集、在線訪談等欄目的處理反饋、參與使用等情況,適時在市政府門戶網站上向社會公布檢查結果。
第三十三條 在政府網站運行過程中,出現違反本辦法的,市政府將予以通報批評并責令改正;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部門將依法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四條 本辦法由南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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