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7日發(作者:又豈在朝朝暮暮上一句是什么)

煤礦安全生產調度員十項應急處置權
釋義
(編寫提綱)
、?——刖百
煤礦調度人員值班期間,接到安全監測監控系統報警或基層區隊、安檢
員、瓦斯檢查員和汛期地面巡視員等匯報時,凡涉及
下列險情之一的,不需請示領導,有權下達某個生產區域或整個礦井立即停止
生產,撤離作業人員的調度指令,然后再按規定向值班領導和礦長以及上級部
門匯報。
煤炭企業要立即作由部署安排,煤礦調度室必須有本煤礦安全生產第一
責任人對值班調度員在由現險情時有權立即停產撤人的授權書,授權書一式兩
份,雙方各執一份。
值班調度人員正確行使以下十項授權,不論現場是否發生災害(難),
事后,任何領導不得追究值班調度人員的責任。
目錄
1 .應急處置權之一I
2 .應急處置權之二|
3 .應急處置權之三]
4 .應急處置權之四|
5 .應急處置權之五|
6 .應急處置權之六|
7 .應急處置權之七|
8 .應急處置權之八|
9 .應急處置權之九|
10 .應急處置權之十|
.-3-
.-7-
- 11-
- 15-
- 20-
- 23-
- 27-
- 33-
- 37-
-40-
1,應急處置權之一
1.1
原文
汛期本地區氣象預報為降雨橙色預警天氣或
24
小時以內連
續觀測降雨量達到
50mm
以上;或受上游水庫、河流等泄洪威脅時;或發現
地面向井下潰水的。
1.2
釋義
汛期本地區
24
小時內連續降雨量達到
50mm
時,一方面:啟動公司停
產撤人預案、匯報集團公司調度室;另一方面:命令
各單位及公司防洪人員,按雨防規定,進入所屬區域排查、防范、盯守,公司
地面巡查人員、地方巡查人員匯報地表積水區水位迅速下降且原因不明時,黃
河超警戒水位時,調度值班人員接到通知后應立即下達停產撤人命令。
1.3
相關知識
(一)預警級別及發布
.
藍色預警
1 24
小時降雨超過
80
毫米,低于
100
毫米;
(2)
主要江河水系的干流水位超過警戒水位,但預報將不超過
保證水位;
.
黃色預警
2 24
小時小降雨量超過
100
毫米,低于
120
毫米,或
6
小時內降雨量超
過
80
毫米;
(2)
主要是江河水系的干流水位超過警戒水位,且預報將超過
保證水位;
.橙色警報
3
24
小時降雨量超過
120
毫米,低于
150
毫米,或
6
小時內降雨量超
過
100
毫米;
(2)
主要江河水系的干流水位超過警戒水位;
(3)
主要江河水系的干流水超過保證水位,并預報還有所上漲。
.
紅色警報
(1)24
小時降雨量超過
150
毫米,或
6
小時內降雨量超過
120
毫米;
(2)
主要江河水系的干流控制站水位超過歷史最高實測水位。
雨量信息由礦技術科確認與發布。
當汛期降雨橙色預警天氣或
24
小時以內連續觀測降雨量達
到
50mm
以上;或受上游水庫、河流等泄洪威脅時;或周邊水
域水位上漲超過
+36
米標高時;或發現地面向井下潰水時應立即通知防洪指揮
部進行防洪救災。
(二)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
山洪暴發
降雨集中及發育的水系決定了山洪災害的突發性。陡峻的山坡,集中的降
水,造成匯流時間短,能迅速形成具有強大沖擊力的地表徑流,導致山洪災害
的突發性。
.泥石流
由于礦區山勢陡峭,地表植被附著較淺,山洪暴發的同時易引發泥石流。
.
山體滑坡
礦區獨特的地質條件決定了山體滑坡的易發性。巖石大量裸露破碎、風化、
植被稀疏,山坡陡峻,受力條件差,極易造成山體滑坡。
.
地表水倒灌井下
由于持續大強度降雨,加上煤礦主、副、風各井口排水不暢,導致地表水
從井口倒灌井下,造成煤礦井下設備被淹被毀。
.淹井
由于降雨集中,導致井下涌水持續增加,而由于井下排水設備達不到防洪
要求,導致井下各水平、作業面被淹,嚴重時可發生井口漫水。
1.4
事故案例
山東華源礦業公司“
8.17”
潰水事故
2007
年
8
月
17
日,位于新泰市的山東華源礦業有限公司發生一起潰水事
故,導致
172
人被堵。另外,由于同樣的原因,與其相鄰的新泰市名公煤礦也
有
9
人未及時撤離,被堵井下。兩礦共
181
人遇險。
華源礦業公司淹井事故主要潰水點為西都沙坑中廢棄沙井,西
都沙坑共有兩處潰水點,分別位于沙坑的南部和東部,東部沙井
為主潰水點。該潰水沙井原為該公司前身張莊煤礦風井,與井下
原采空區相連,深
27m
,井口標高+
179.8m
,井底標高十
152.8m
,約在
1966
年改為充填沙井,
1969
年停用,并進行了鋼筋混凝土加
固回填。
西都沙坑為附近村民建筑采沙場。由于附近村民采沙量日益增加,使采沙
坑的面積不斷擴大,形成了面積約
15.8
萬
m2
、深
6m
的低洼區,沙坑東部
邊緣距原沙井
20m,
南部邊緣揭露了華源公司二、四層煤露頭,破壞了煤層露
頭防水煤柱。
原張莊煤礦對沙井隱患進行了不間斷的治理。華源公司成立
后,利用廢棄砂石及粉煤灰對該沙坑繼續進行了回填加固,重點
回填了南部煤層露頭區域,共回填沙坑
30
萬
m3
,投入資金
412
萬元,礦井
涌水量平均降低
300-420m3/h
,回填效果較為明
顯,從二十世紀七十年代至今,三十多年沒有發生潰水事故。
由于該處地勢北高南低,高差約
5
米,河堤潰堤后以每秒
900m3
的流
量沖刷沙井周圍的沙土層和回填的砂石、粉煤灰,導通采沙井,潰入井下。
經測算,潰堤時,柴汶河流量
1800
立方米/秒,將堤壩沖垮
60
余米,洪
水以約
900
立方米/秒的流量沖入落差約
5
米的堤外沙場區域,形成極其巨大
的沖刷力。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自然條件
1
.是突降暴雨。今年以來,新泰地區降雨比去年同期多
35%,
比歷年多
39%
。
8
月
16
日至
17
日兩天,新泰地區平均降雨量為
70
年
一遇,到
8
月
18
日止
,
3
天降雨量達到
205mm,
為
50
年一遇。
2
.是山洪暴發。潰水處上游的山區丘陵地區的地表為很難滲
透的土壤結構,大面積的地表水匯總形成山洪,并致使水庫溢洪。
3
.是河水猛漲。據核算,最大洪峰達到了
1800
立方/秒,
上游是由兩條河道匯總,河水暴漲、漫河過堤。
4
.是河堤決口。發洪水的柴汶河又是極不規則的河床,因沙土土質松軟經
洪水浸泡很快決堤。
5
.是決堤淹井。河堤決堤后洪水沖刷沙井周圍的沙土層和回填的砂石、粉
煤灰,導通采沙井,潰入井下。
由此案例需繼續完善事項
(一)健全完善災害性天氣礦井撤人預案,內容切實實際,有針對性,
可操作性。
(二)做好防水演習工作,組織職工熟悉避災路線。
(三)加強急呼電話可靠程度定期檢查,確保通訊網絡暢通,
緊急情況下要立即啟用,做到每個作業點及零星崗點都及時通知到。
調度員角度
調度員在本地區
24
小時內連續降雨達到
50mm
時(橙色預警),調度
人員可以向當天礦值班領導、應急救援指揮部或主要成員、礦調度室主任、集
團公司調度室匯報,接到通知后立即下達撤人命令。
2,應急處置權之二
2.1
原文
井下發生突水;或井下涌水量出現突增、有異常情況,危及職工生命及礦
井安全的。
釋義
井下采掘工作面由現桂紅、桂汗、空氣變冷、由現霧氣、水叫、頂板淋水
增大、頂板來壓、地板豉起或產生裂縫由現滲水、水色發渾、有臭味等透水特
征,立即下達受災區域停產撤人命令;采區發現采掘工作面由現壓力增大底板
豉起,底豉量有時可達
500mm
以上,工作面底板產生裂隙,并逐漸增大;沿
裂縫或煤幫向外滲水,隨著裂縫增大,水量增加,當底板滲水量增大到一定程
度時,煤幫滲水停止,此時水色時清時濁,底板活動時水邊渾濁、底板穩定時
水變清;底板破裂,沿裂縫有高壓噴生,并伴有“嘶嘶”聲或刺耳水聲;底板
發生“底爆”,伴有巨響,地下
水量涌由,水色成乳白色或黃色等任何一種突水征兆。當調度值
班人員接到現場人員及單位值班人員匯報以上情況時,應立即下
達停產撤人命令。
相關知識
煤礦在開拓和開采過程中,常會遇到地下水滲入巷道,或者引起部分大氣
降水和地表水流入井下,嚴重的造成礦井突水,釀
成重特大事故,成為阻礙采掘工作的不利因素,影響煤礦的安全
生產。
礦井突水的主要危害有:威脅礦工生命安全;影響礦工身體健康;降低生
產效率;增加排水費用,提高開采成本;酸性地下水腐蝕井下機誡設備,縮短
開采機械的壽命;影響煤炭回采率,降低煤質等。另外會引起巷道積水,增加
井下運輸的困難;破壞巷道頂底板巖石的穩定性,使支護工作復雜化等。礦井
水災防治是煤礦安全生產的重要環節,礦井水災已成為僅次于瓦斯的煤礦第二
大災害。因此,進行水文地質研究,降低礦井水給礦井建設和生產帶來的危害,
實現煤礦安全生產,對于煤礦工作來說,有著重要的實際意義。
在礦井建設和生產過程中,以各種形式涌入井筒、巷道和工作面的大氣
降水、地表水、地下水、老窖積水稱為礦井水。當礦井涌水量超過礦井的正常
排水能力,而造成礦井水泛濫成災的現
象稱為礦井水災。評價礦井的充水程度有兩個指標:礦井含水系
數和礦井涌水量。由于礦井的地質條件和巖石性質不同,各礦井
的充水程度也不相同。礦井水給煤礦的安全生產帶來影響,必須
搞清礦井充水的水文地質特征,以便選擇合理的開采方法,選擇
經濟合理的安全措施,以防止礦井水災的發生。
事故案例
章丘市瑯溝煤礦“
11.17
”突水事故
一、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
2001
年
11
月
17
日
21
時
40
分,濟南章丘市瑯溝煤礦
933
采區
9333
⑷
穿采溜子道工作面發生突水事故,造成
13
人被困井下。
二、事故發生的原因
事故的直接原因
由于對水患威脅重視不足,防治水措施落實不到位,導致徐、奧灰水通
過隱伏構造引發的特大突水災害事故。
事故的主要原因
6 .技術管理不到位
雖歷經三次突水,也聘請了有關專家對
9
層煤開采進
行了論證,制定了一些相應的措施,上級有關部門進行了批復,
但有些主要措施沒有得到具體實施。一是沒有對
9
層煤底板進
行探查;二是對逢掘必探、先探后掘理解為只探斷層和破碎帶,不符合規定要
求。
.礦管理人員沒有嚴格落實防治水方案
雖已重視,并經山東科技大學組織專門論證和辦公會研究,但沒有真
正在現場實施。
.
現場組織撤人不力
933
采區
9333
⑷穿采溜子道工作面突水后,現場組織撤人不力。
.
對職工安全教育不到位,特別是對水害防治的預防和避災沒有進
行細致的教育
職工自主保安意識差,在迎頭已突水的情況下,思想麻痹,且在有
人督促撤離的情況下,對水害的威脅認識不足,仍不
撤離,造成
10
人被堵。另
3
人不聽勸阻,執意砸開風橋密閉進入危險區救人,
導致被困。
調度員角度
(一)承接井下水災事故情況報告。(包括由水地點、由水量)。
(二)請示總指揮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通知指揮部成員立即趕赴事故現場,
協調各成員單位搶救救援工作。
(三)及時向集團公司匯報事故情況和應急處理進展情況。
(四)落實集團公司關于事故搶險救援的指示和批示,做好相
關記錄。
3,應急處置權之三
7.1
原文
井下發生瓦斯、煤塵、火災、沖擊地壓等事故的。
7.2
釋義
掘進巷道突然發現瓦斯異常涌生的,井下工作地點瓦斯等有害氣體濃度超
過規定,一氧化碳超限或有明火的以及由現沖擊地壓特征的,當調度值班人員接
到現場人員及瓦檢員匯報以上情況時,應立即下達撤人命令;安全監測監控系統
超限報警的,應立即下達停產撤人命令。
7.3
相關知識
(1)
沖擊地壓
沖擊地壓又稱巖爆,是指井巷或工作面周圍巖體,由于彈性變形能的瞬
時釋放而產生突然劇烈破壞的動力現象,常伴有
煤巖體拋由、巨響及氣浪等現象。它具有很大的破壞性,是煤礦重大災害之一。
(2)
瓦斯爆炸
(一)
(一)
分
析,可以發現有如下一些特點:①瓦斯爆炸多為大事故:②事故地點多發生在采
煤與掘進工作面;③瓦斯爆炸造成的破壞波及范圍
大;④多為火花引爆:⑤高瓦斯礦井、低瓦斯礦井均有發生;⑥瓦斯爆炸多發生
在鄉鎮煤礦:⑦基建、技改礦井和轉制礦井瓦斯爆炸事故多發。
(一)
有
事故原因分析煤礦發生瓦斯爆炸事故與許多因素
.瓦斯爆炸原因分析
瓦斯爆炸特點根據多年對煤礦瓦斯爆炸事故統計
關,但總的來說,主要與自然因素、安全技術手段、安全裝備水平、安全意識和
管理水平等有關,發生瓦斯爆炸事故往往是以上因素相互作用所導致的。
煤礦開采條件差我國煤礦井下開采條件普遍較差,
據統計,
2000
年全國國有重點煤礦共有
580
處礦井進行了瓦
斯等級鑒定,其中高瓦斯礦井
160
處,低瓦斯礦井
298
處,煤
與瓦斯突生礦井
122
處;有自然發火礦井
372
處,占
64%,
有煤塵爆炸危險礦井
427
處,占
73.6%
。
瓦斯積聚的存在煤礦井下造成瓦斯積聚的原因很
多,但主要有通風系統不合理和局部通風管理不善是瓦斯積聚的主要原因。
引爆火源的存在煤礦井下引爆瓦斯的火源有:爆破
火花、電氣火花、摩擦撞擊火花、靜電火花、煤炭自燃等。但放炮和電器設備產
生的火花是瓦斯爆炸事故的主要火源。
裝備不足、管理不落實礦井安全裝備配置不足,“先
抽后采,監測監控,以風定產”方針未得到完全落實。
管理水平低許多事故分析發現,違章操作或管理不當而造成了一些
本可避免的事故,但未引起重視,最終釀成特大
瓦斯爆炸事故。因此,管理水平和職工的安全意識對于煤礦的長期安全生產非常
重要。
企業技術管理薄弱一些煤礦企業由于采煤方法落
后,引起礦井采掘布置不合理,通風系統不完善,止匕外,作業規程編制不符合
實際,針對性不強,給安全生產帶來了嚴重隱患。
(3)
煤礦火災
1
、煤礦火災的分類及危害
根據引燃源的不同煤礦火災可分為內因火災和外因火災。
煤礦火災根據火災發生的性質也可分為原生火災和再生火災。
根據火災發生的地點及其所在巷道的風流流動方向的不同,煤礦火災為又
可分為上行風流火災、下行風流火災和進風流火災。
煤礦火災的發生具有嚴重的危害性,主要表現以下幾個方面:人員傷亡、
礦井生產接續緊張、巨大的經濟損失、嚴重的環境污染。
2
、煤炭自燃的必要充分條件
有自燃傾向性的煤被開采后呈破碎狀態,堆積厚度一般要大
于
0.4m;
有較好的蓄熱條件;
有適量的通風供氧;
上述三個條件共存的時間大于煤的自燃發火期。
3.4
事故案例
黑龍江鶴崗新興煤礦“
11.21
”瓦斯爆炸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9
年
11
月
21
日
11
時
37
分龍煤鶴崗分公司新興煤礦調度室接到井
下瓦斯報警提示,立即通知礦領導并組織井下人員撤離。
2
時
30
分,在
113
開
拓隊施工的三水平南二石門組
15
號探煤巷發生瓦斯事故,
108
人遇難。
二、事故直接原因
事故直接原因是新興煤礦在地質構造復雜的三水平南二石門
15
號煤層探
煤巷,爆破作業誘發煤(巖)與瓦斯突生,突生的瓦斯逆流進入二段鋼帶機巷在
二水平南大巷與新鮮風流匯
合,然后進入二水平南卸載巷附近區域,達到瓦斯爆炸界限,卸
載巷電機車架線并線夾接頭發生電火花引起瓦斯爆炸。
三、事故的主要原因,
井下施工的三水平探煤巷發生煤與瓦斯突生,引起風流逆向,突生的大量
瓦斯進入二水平進風系統,迂火發生瓦斯爆炸,波及全礦井。事故暴漏由該企業
采掘布置不合理,井下現場管理
和勞動組織混亂,超強度組織生產,通風系統復雜,抗災能力弱,應急預案不完
善等問題,反映由企業安全生產責任不落實,隱患
排查不認真,不徹底,是一起責任事故。
四、事故教訓
1
、要督促各類煤礦企業認真貫徹和嚴格執行“先抽后采,監測監控,以風
定產”的瓦斯治理方針,嚴防瓦斯事故發生。
2
、要加強防治煤與瓦斯突生工作,嚴格落實兩個“四位一體”綜合防突措
施,強化區域防突工作,加大治本力度,從源頭上遏制煤與瓦斯突生事故。
3
、要全民加強煤礦特別是國有煤礦安全基礎工作,學習推廣“白國周班組
管理法”,建立能有效推動班組建設不斷加強的工作機制,促進強基固本,搞好
煤礦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安全管理。
4
、要進一步加大關閉整頓和安全監督監察力度,對防突措施不落實和落實
不到位的礦井,要立即責令要停產整頓,限期整
改,對整改無效,達不到規定標準的要堅決予以關閉。
5
、要切實加大對已關閉礦井,報廢礦井,基建礦井及停
產整頓礦井的巡查和監控力度,依法嚴厲打擊非法行為,
要對已
取締關閉礦井,
死灰復燃和基建礦進行違規生產
調度室角度
(一)接匯報時,問清時間、地點、現場情況、事故波及范
圍。匯報人姓名、單位等。
(二)視匯報情況,隨即判斷事故性質及影響,按礦長授權令的立即下達
停產撤人命令。
(三)通知駐礦救護隊、醫院。
(四)匯報礦領導、各副總、業務部室主任、相關區隊區隊長等趕往調度
室,成立應急救援指揮中心。
(五)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各礦應根據本礦實際制定專項預案)
。
(六)調度員做好全程原始記錄工作。
4.應急處置權之四
原文
釋義
線路的絕緣老化,電纜或設備的長期過負荷而使耐壓降低,引
起漏電和短路跳閘停電;在雨季,線路落雷會造成線路擊穿短路跳閘;設備檢修
過程中,由于檢修不當也可以造成設備或開關的絕緣損壞、不按規程桂接地線,
三項短路接地、小動物進入開關柜等都可以引起開關跳閘停電;司機不正規操作,
也會引起短路
事故,造成大面積停電。因颶風、臺風、地震或暴風、暴雨、冰凌等自然災害,
可能造成供電線路接地、短路或線路遭雷擊接地、
倒架、斷線、短路引起跳閘而造成礦井停電、停風,調度值班人員接到事故發生
地點現場人員及單位值班人員匯報后,應立即啟
動公司應急處置預案,若在規定時間內無法恢復礦井供電時,啟
動礦井停產撤人預案,立即下達停產撤人命令。
供電系統發生故障,不能保證礦井安全供電的。
相關知識
礦井的主通風機、主排水泵、升降人員的立井提升機等設備均為第一類負
荷,礦井用電負荷因突然停電,會造成礦井停風、排水中斷、正在提升人員的提
升機突然停止,可能造成人身傷亡
或重要設備損壞,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根據危險源評估,
35KV
、
6KV
停電的事
故類型有:
.
地面變電站
35KV
供電電源發生停電事故或電源線路上的
“7‘
接負荷發生
事故,都會造成全礦井停電事故。
.
變壓器事故
變壓器是礦井供電系統中改變電壓和傳遞能量的主要設備,運行一般
比較穩定,但有時其各部件接線頭發熱、變壓器
油面下降或變壓器油變質、絕緣降低引起內部閃絡、過電壓等原
因,致使變壓器發生故障或損壞,造成礦井全部或部分停電。
.
供電系統設施事故
35KV
、
6KV
系統的供電設施由于線路設施老化,關鍵設備、系統故障或
接地導致高壓供電設施線路存在不安全隱患,造成供
電系統全部或部分停電。
.
雷電的形成與危害
當不同的電荷雷云對架空線路及地面供電設施放電接
觸一定程度時,會產生激烈放電閃絡。由于放電溫度高達
2
萬
度以上時空氣受熱劇烈膨脹,產生雷擊電流,可達數百千安,雷電放電時間短,
電壓高,具有很大的破壞力,會造成礦井全部停
電。
.
電纜著火事故
動力電纜積塵過厚長期高溫過負荷絕緣老化擊穿引燃、電纜
在運行中受到機械損傷、運行中的電纜接頭氧化、電纜接頭絕緣物質灌注存有空
隙或裂紋侵入空氣使絕緣擊穿爆炸起火、電纜接
頭瓷套管破裂及引由線相間距離小導致閃絡起火等,造成礦井全
部或部分停電。
.
人為誤操作造成事故
操作人員操作思路不清操作錯誤、違章操作、未嚴格執
行操作票制度及一人操作一人監護制度、造成弧光短路等停電事
故。
.
可能發生的季節:雷雨季節是供電系統停電的高發季節。
.嚴重程度:以上類型事故,均可造成高壓供電系統停電,其后果相當嚴
重,根據停電范圍不同,會造成礦井主扇、局扇停風,井下瓦斯積聚,井下空氣
成分惡化,含氧量降低;排水設備無法正常工作,隨著礦井水的不斷涌生而不能
將礦井水排至地面,會造成淹井;提人設備因無電而無法正常運轉,致使井下工
作人員無法快速上井,若提升中突然停電,會導致提升鋼絲繩斷繩,造成罐籠墜
井、人員傷亡。
供電事故的發生無規律可尋,供電事故多發生在夏季雷電多雨時和冬季天
氣變化較大時,供電事故影響范圍較大。
.4
事故案例
南寧市礦務局二塘煤礦
“2002.10.29
”特大電氣火災事故
2002
年
10
月
29
日凌晨
3
時,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礦務局二塘煤礦井
下發生一起特大電氣火災事故,造成
30
人死亡,
直接經濟損失
198.8
萬元。
一、礦井概況
南寧市礦務局二塘煤礦為南寧市地方國有煤礦,共有職工
726
人。礦井設
計生產能力為
15
萬噸/年,
1981
年投入生產。礦井有三、四兩個生產采區,事
故發生在四采區。該礦為低瓦斯礦井,絕對瓦斯涌生量為
0.41
立方米/分鐘,相
對瓦斯涌由
量為
1.53
立方米
/
噸。
井下設有中央變電所和采區變電所。發生事故的四采區變電
所有
PB2-6
型高壓防爆配電箱
1
臺、
KSJ3-320/6
變壓器
1
臺、
DW80—350A
低壓饋電開關
4
臺,檢漏繼電器
1
臺。
二、事故發生經過
事故當班井下共有
82
人工作,其中四采區
35
人,其它地點
47
人。
2002
年
10
月
29
日
3
時時左右,井下調度員在四采區變電所以里絞車處發現變電所
有濃煙冒生,煙霧很大,于
是跑到通往三采區的大巷交岔點電話處向地面調度匯報,要求
停電停風。
3
時
20
分,地面調度接到報告后,
一是通知電工停止地面主扇運轉和停止向井下供電,
二是向主管安全的副礦長陸勤如和礦長許崇珠作了匯報。二
塘煤礦隨即逐級上報并通知礦務局救護隊緊急救援。
三、故調查結果
.
事故發生地點
根據勘查,認定事故地點為四采區變電所。
.
事故類別
經調查認定,這起事故為井下電氣火災事故。
.
事故性質
經現場勘察、取證、分析,定這是一起責任事故。
四、事故分析
.
直接原因
:
四采區變電所變壓器超負荷運行(所安設變壓器容量為
320
千伏安,供電負荷為
347.7
千瓦,變壓器長期滿負荷和超負荷運行,導致電纜加
速老導致電纜加速老化、絕
緣性能降低、溫度升高)和和變壓器低壓側接線錯誤,導致距接
線端子
500
毫米、距地板
100
毫米高處的橡套電纜短路,產生電弧火花,點燃
積存在地板上的高壓防爆配電箱漏生的絕緣油及滲漏在地板上的變壓器油。
.間接原因
(1)
四采區無采區變電所設計,也未進行高、低壓饋電開關過負荷保護整定
值的計算;同時,變電所也沒有按規定安設防火
鐵門和配備滅火器材,,致使起火初期不能及時撲滅和采取其它措施消除災害。
(2)
機電管理混亂,礦井無機電設備維護檢修制度。
變壓器低壓側每一個接線柱上錯誤地壓接三個線頭的現象
長期存在,形成了嚴重的事故隱患;;采區變電所未設專人值班,也沒有
制定值班人員巡回檢查制度;未能及時發現并解決因采區變電所
PB2—6
改
C
型高壓防爆配電箱油箱油堵松動、絕緣油流盡的問題;未及時徹底清除滲漏在地
板上的變壓器油漬。
(3)
日常安全檢查不力。入井人員未能按規定隨身攜帶自救器,致使發生火
災后,遇險人員不能安全撤由
(4)
機電專業人員配備不足。
2009
年
8
月
26
日
17:35
分,丁集煤礦
110kV
變電所
#2
主變負壓啟動,造成我礦地面抽風機房、壓風機房井下個
別開關失電。
5,應急處置權之五
原文
釋義
主要通風機發生故障;或通風系統遭到破壞,不能保證礦井正常通風的。
礦內降壓站
35kv
線路跳閘,引起全礦停電,使主(輔)風機停止運轉;主
要通風機由現故障停止運轉,另一臺通風機不能
在規定時間內啟動;以及主要通風聯絡風門損壞造成采區通風系統混亂的,調度
值班人員接到匯報后,應立即下達停產撤人命令。
相關知識
(一)礦井通風系統
礦井通風系統是向礦井各用風地點供給新鮮空氣,排由污
風的通風方式(進/回風井布置的方式-中央式、對角式、混合式)、通風方法(主
要通風機的工作方法-抽由式、壓入式、混合式)、通風網絡(由風流流經的巷
道及相關設施組成)和通風控制設施
(通風構筑物)的總稱。---常被稱為礦井的“心臟”與“動脈”。
礦井通風系統是一個復雜、動態的系統,受眾多、復雜的內外因素影響。
(二)礦井通風系統的作用
礦井通風系統保證在正常生產條件下,向井下各采掘工作面、碉室、井巷等
地點合理、可靠、連續不斷地供給新鮮、足夠的風量。在礦井發生災變時,盡可
能在一定范圍內控制風流,減
少災害對礦井通風系統的破壞程度,減少高溫、有毒、有害氣體
的影響,保證人員撤退和救災人員的安全,及時救災,減少事故
損失。
礦井通風系統要達到:系統穩定、風量足夠、風速合理、設施可靠
(三)礦井通風系統的重要性
礦井通風系統常被稱為礦井的“心臟”與“動脈”。
(1)
礦井主要通風如同“心臟”,一旦停電停風,人員無法保證呼吸,
設備不能運轉,井下有害氣體增加超限,溫度升高,可能導致爆炸、中毒事故發
生,造成損失。
(2)
通風井巷網絡如同“經脈”,保證風流按規定路線流動,一旦堵塞
或短路,風流無法到達需要的地點。
(3)
通風設施的調控作用可實現系統可靠穩定,經濟合理運行。
5.4
事故案例
案例
1
、局部通風管理混亂。
2003
年北京小北桶煤礦
“12.17”
事故,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局部通風不合理,在獨頭長達
170
米的煤巷
上山內串聯安裝了三臺正壓風機通風,且串連方式不正確,串連風機與風筒由風
口無密封裝置,未安裝負壓風
機,工作面產生循環風,不能及時有效地將有害氣體吹散排由,致使有害氣體在
采空區及巷道內積聚,在采空區頂板及頂煤冒落
時有害氣體突然涌生,導致四名工人窒息中毒死亡。
案例
2
、盲巷管理不到位。
2003
年北京市堂上瑞祥煤礦
“6.19”
事故,由
于瑞祥煤礦沒有按照規程對盲巷進行有效封閉,使一名工人違章進入封閉的盲
巷,造成其窒息死亡。
2006
年遼寧阜新五龍煤礦“
6.28”
特別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事故的直接原因是
332
采
區集中皮帶機尾處的盲巷密閉失修,未及時修復,密閉內瓦斯滲由,其濃度達到
爆炸界限。
案例
3
、通風系統不完善。
2006
年陜西延安子長縣瓦窯堡鎮煤礦“
4.29”
特別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事故的直接原因就是礦井通風系統混亂,副井系統風量
嚴重不足,采掘工作面長期處
于微風或無風狀態,導致三號工作面瓦斯積聚,達到爆炸界限。
2006
年云南曲靖富源縣后所鎮昌源煤礦“
11.25
”特別重大瓦
斯爆炸事故,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礦井通風系統不合理,礦井漏風
嚴重,放炮后涌生的瓦斯和掘進作業點溢由的瓦斯致使瓦斯積聚,達到爆炸濃度
界限。
案例
4
、通風設施不可靠。
2000
年山西大同煤礦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永定莊
煤礦“
9.5”
特別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事故發生原因是
414
盤區
21410
巷風橋破
損,進、回風風流短路,工作面微風作業,局部通風機抽循環風,導致掘進頭瓦
斯積聚。
2000
年黑龍江省雙鴨山礦務局東保衛煤礦
“9.1
”特大瓦斯爆炸事故,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
201
和
204
工作面貫通后,回風上山通風設施不可靠,嚴重
漏風,導致工作面處于微風狀態,造成瓦斯積聚。
調度員角度
(一)在值班領導下,對當班通風、放炮、監測等工作全面調度。
(二)交接班是要交清接明井下匯報情況及存在的問題。
(三)做好調度值班記錄,記錄要全面、詳細。協助區值班人員及時處理
一般性問題,重大問題要及時向區隊值班人員、區
長、調度室匯報。
(四)搞好各施工地點規程、措施的收集整理工作。
(五)認真填寫調度臺帳瓦斯日報,做好瓦斯日報的審批報
送工作。
6,應急處置權之六
原文
釋義
安全監測監控系統出現報警,情況不明的。
發現安全檢測監控系統由現障礙或由現有害氣體超限報警
的,或井下監測人員匯報有害氣體超限的,接到匯報后,調度值
班人員應立即下達停產撤人命令。
相關知識
礦井安全監測、監控系統是人們根據礦井自然災害規律,為
預防礦井瓦斯、煤塵、火災事故,改善礦井安全生產狀況,實現礦井安全生產所
采取的一項重要措施。建立這樣一個系統,就等于
為瓦斯防治和煤礦安全工作配備了“千里眼”,設置了“電子警
察”,就能夠切實有效地控制煤礦瓦斯災害,遏制瓦斯事故多發勢頭。
1
、礦井安全監測、監控系統組成
監測監控系統是融計算機技術、通信技術、控制技術和電子技術為一體的綜
合自動化產品。
監測監控系統的功能一是“測”,即檢測各種環境安全參
數、設備工況參數、過程控制參數等;
二是“控”,即根據檢測參數去控制安全裝置、報警裝置、
生產設備、執行機構等
組成
硬件組成:傳感器、執行單元、測控分站、信道、隔離柵、
計算機及其外圍設施。
軟件組成:操作系統、信息管理系統;
自動采集資料、處理資料并進行控制的系統,具有及時、準
確、連續、可靠的優點,對保障礦井安全,提高礦井“一通三防”管理水平,增
強礦井抗災能力。
監測監控系統結構圖
中心站備用機:一中心站主機——地面分站一固定設備開/哼
供電系統參
勃
斷電閉電&井下分站1--井下分站2—...—井下分站n—聲光報警
傳感器1傳感器n傳感器傳感器n傳感器1傳感器n
2
、監測、監控系統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作用
(1)
隨時掌握瓦斯的變化情況。
(2)
對礦井風量的調整提供理論依據。
(3)
有利于準確判斷井下容易發生自然發火地點的情況。
(4)
對調度指揮生產有很大的幫助作用。
事故案例
河北唐山劉官屯煤礦“
12.7”
特別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死
亡
108
人)、山西大同煤礦集團焦家寨礦“
11.5”
特別重大瓦斯
爆炸事故(死亡
47
人)、山西臨汾瑞之源煤礦“
12.5”
特別重
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
105
人)、山西焦煤集團屯蘭礦“
2.22”
特別重大瓦斯爆
炸事故(死亡
78
人)、河南平頂山市新華四礦
“9.8”
特別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
79
人),事故礦均沒有按
規程和標準要求安裝、維護和使用系統。有的傳感器裝備數量不足,有的安裝地
點不正確,有的報警濃度、斷電濃度和斷電控制設置不正確,有的從不調校、有
的不能正常運行、形同虛設。
例如:
2009
年
2
月
22
日發生死亡
78
人的特別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的屯蘭
礦是事故礦中煤礦安全監控系統使用維護最好的煤礦,但仍存在著下述嚴重問
題:
(1)
將回風巷甲烷傳感器報警值和斷電值調高至
2.5%,
如圖
2
所示。
(2)
將
4
臺電氣開關開關設置在微風的
12403
工作
面
1
號聯絡巷,但不設置甲烷傳感器,如圖
2
所示。因此,《煤礦安全規程》
(
2010
年版)第
132
條第二款修改為“井下個別機電設備設在回風流中的,必
須安裝甲烷傳感器并具備甲烷超限斷電功能”。這就要求開關等電氣設備應設置
在全風壓進風處,若不能滿足,應設置甲烷傳感器,并具備甲烷超限斷電閉鎖功
能。由于采煤工作面回風巷和掘進巷道已設置甲烷傳感器,因此,設
置在采煤工作面回風巷和掘進巷道的電氣設備可不再單獨設置甲烷傳感器。
(3)
系統工作不穩定,事故前
20
分鐘內,監測信號中斷
4
次,
如圖
1
所示。
圖1瓦斯監測數據多次中斷、斷電值調為2.5%CH4
124。3尾
I2403車九迨世
圖212403采煤工作面1號聯絡巷布置圖
調度員角度
(一)調度指揮中心應確保局域網的連通,確保礦機房到每個辦公監測
信息節點的連通。各監測信息節點和檢測計算機有異常情況,應及時與
調度中心聯系。以保證各點正常監測。
(二)地面監測監控調度人員必須認真監視終端機屏幕所顯示的各種信
息,詳細記錄系統各部分的運行狀態,負責打印監控
點日報表,并在報表中注明當班瓦斯超限原因。系統發生報警、斷電、饋電異
常信息時,中心站值班人員必須立即通知通風處值班室,查明原因,并按規定
程序及時上報,處理結果應記錄備案。監控系統無人值班、值班人員脫崗或值
班期間未認真履行職責、玩物職守的;發生重大隱患未及時上報的;生現隱患
未及時采取
措施處理的;不按規定審批報表弄虛作假;不按規定調校監控設備、傳感器或
不按規定進行瓦斯超限斷電功能測試的,一經發現,
視情節輕重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安全監測監控系統必須執行
24
小時值班制度,分三班,每班有
一名調度員和一名監測工組成。調度員負責地面主機運行情況,發現問題立即
通知監測工進行處理。
(四)調度指揮中心對入網設備的名稱、入網軟硬件配置、入網接入端
口和安全軟件實行統一規范和管理,不定期檢查使用
情況。
7,應急處置權之七
原文
煤層自燃發火有害氣體指標超限或發現明火的.
釋義
煤層自燃發火指標氣體達到
0.0024%
并有上升趨勢以及發
現明火的,當接到通防工區檢測人員及現場人員匯報后,調度值
班人員應立即下達停產撤人命令。
相關知識
地下煤層的自燃有兩個原因,一個是內因,即煤自身引起
(一)煤層自然的原因:
的。因為煤的主要成分是炭,和空氣接觸時氧化,氧化時散發熱量,若此時空
氣流通,熱量就會很快散失。一旦空氣不流通,熱量聚集到一定程度,煤層就
會自燃。
另一個引發煤層自燃的原因可能是由于礦井下電線短路引起的,電火花
點燃瓦斯,然后使整個煤層自燃。不過,煤層自燃最關鍵的問題是空氣流通。
如,地下廢礦區,那里的空氣不流
通,以前剩下的煤逐漸氧化,產生的熱量無法散發,最后只能導致煤炭自燃。
(二)煤炭自燃的條件煤炭自燃必須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煤層具有低溫氧化特性,即自燃傾向性的煤呈碎裂狀態存在。
通風供氧加快煤的氧化過程。
在煤的氧化過程中生成的熱量大量積蓄,難以及時擴
(三)自燃的危害
(1)
煤層自燃,對生產和通風帶來很大困難。因為煤層臺燃時火渡
比較隱蔽,往往發生在人難以或不能進入的采空或煤柱內,所以不能及時撲滅,
易擴大燃燒范圍,燒毀煤炭資源,凍結煤炭儲量,復雜通風系統。
(2)
煤層自燃還可能引起次生火災,擴大火災范圍,甚至引起瓦斯、
煤塵爆炸事故。
(3)
煤層自燃產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氣體和物質,如。、
C
CO
2
、
2
、°
3
、煙塵、醇類煙塵、醇類、醛類等,隨風飄散,波及很大范圍和區
SON
域,嚴重污染大氣環境,危害職工的身體健康。據統計,火災事故中
95%
以
上是煙霧中毒同時還伴隨著耗氧量不足?以及井下氣溫的增高,加之煙霧煙
塵影響視線等,不利于安全生產。
(4)
由于火災的擴大,或滅火不當,可能產生火風壓,或蒸氣風流逆轉,
易危及滅火人員和破壞礦井通風系統。
7.4
事故案例
.案例簡介
X
年
12
月
12
日
14
時
30
分,莫煤礦
4322
綜放面停采撤架期間上端頭
發生一起煤炭自然發火事故。
.
礦井及火區概況
該礦
1975
年開始興建,
1981
年開始商業生產,具主采煤層為山西組第
3
層煤,平均厚度為
8.29
米,礦井設計生產能力為
300
萬噸/年。該礦屬低瓦
斯礦井,
3
層煤具有煤塵爆炸危險,有自然發火傾向,自然發火期平均
3-6
個
月。礦井采用立井開
拓方式,長壁式采煤方法,綜采放頂煤采煤工藝。礦井通風方式為兩翼對角式,
主要通風機工作方式為抽生式。
4322
綜放面
1999
年
11
月開始回采至
2000
年
10
月底采至設計停采
線。為減少斷層損失煤量,依據
4303
綜放面過
8m
斷層的成功經驗,礦研究
將停采線向外延長
70m,
推過王
樓一號斷層(該斷層落差
5m
)。
在過斷層過程中和過聯絡巷(
4322-2#
聯絡巷和
4324-2#
聯絡巷)時頂板
難以控制,冒頂頻繁,工作面壓力大、頂板破碎,普遍丟失頂煤,丟煤厚度最
厚達
5.9mo
工作面沒提起刀來,造
成割底板進入全巖,導致工作面推進速度慢,特別從
10
月
11
日到
11
月
20
日
41
天只推進了
29.6m,4322
面被迫于
11
月
20
日在
4322
二號聯巷上停采。
12
月
12
日
13
點
10
分支架后煤層自然發火,并快速發展,煙霧迅速蔓
延,采取調壓措施仍不能將煙霧逼退,直接滅火無法進行,
13
日
2
點決定封
閉處理。
.
事故經過
11
月
6
日發現
6#
支架(支架編號自下而上)頂板有微量一氧化碳,
7
日在同一位置的一氧化碳上升到
30ppm
。
11
月
11
日在
1#
支架后部頂板查由一氧化碳
218ppm
,之后在工作
面下部架間窩,頂板都能查由一氧化碳,這段時間通風隊在回風隅角向
1#
架
后部頂板打鉆注水。
11
月
20
日工作面停采,到
11
月
23
日整個工作面支架
前梁頂板、架間鉆孔內都能查由一氧化碳,并發現
64#,69
#、
106
#支架破碎
頂板有少量霧氣。發現一氧化碳后通風隊員立即全力以赴采取用煤電鉆打眼插
管、注阻化劑、注水、注黃泥漿等措施進行治理,特別針對由霧氣的
地點打鉆注阻化泥漿,
11
月
25
日后情況有所好轉,
26
日
40
#、
44
#支架頂板
又由現少量霧氣,
11
月
29
日開始向
4322
上順槽沿空側以及
4320
停采線壓注黃泥漿。
11
月
29
日
105
#支架頂板氣樣
分析一氧化碳高達
1312ppm
,并首次分析由乙
烯
(
C2H4),11
月
30
日夜班同一地點有煤焦油味,通風人員又在
105
#架頂
和其它地點注漿,井在
2#
軌道下山向
4322
面
上隅角打鉆注漿。根據以往在撤面時支架間以及頂板由現一氧化碳時采取插管
注水的治理經驗,即在工作面架間采用煤電鉆打孔
注水處理,共計施工
300
多個孔。注水后一氧化碳有所下降,
12
月
1
日到
5
日工作面架間鉆孔一氧化碳趨于穩定,隨開始邊處
理邊撤架子工作。
12
月
6
日到
7
日氣樣分析部分鉆孔中的一氧化碳濃度在逐
步升高,
12
月
8
日
105
#支架鉆孔中一氧化碳濃度猛升到
6201ppm
。
12
月
9
日工作面下部跨落比較嚴實,工作面風量降到
229m3/min
,由于升壓的作用工
作面上部鉆孔
中一氧化碳濃度又迅速下降,但是下順槽外工作面一氧化碳絕對涌生量從
12
月
10
日開始迅速升高。
12
月
11
日
13
時西風井主要通風機停風
15
分鐘后發
現進風隅角和
43
#、
44
#架后有微量青煙,注漿處理人員認為是霧氣,隨進行
注漿注水處理后霧氣消失,同時
44
#架后局部由現
58C
的高溫,經向
44
#、
43
#架后插管注水高溫點消失,但有關人員沒有認識到問題嚴重性。
12
月
12
日
11
時左右現場注漿注水人員在
109
#架和進
風隅角后部發現煙霧,現場人員又采取注水注漿處理,通風隊值
班人員沒有及時匯報礦領導。
13
點
10
分觀察人員進入工作面,發現煙霧往外擴散到工作面上口,當
時現場人員就立即采用水沖直接滅火,但未找到火
點,煙霧逐漸擴大。反風結束到恢復通風后約
7
分鐘時間,煙
霧進一步擴大,恢復正常通風后,煙霧擴至工作而上由口以外約
20m
處,現
場人員用水沖散煙霧,并開啟工作面上順風機,人員己能到達工作面上口,準
備進一步處理。但此時煙霧大,氣溫高,人員被迫撤由,己無法進行處理,
14:20
匯報礦調度室。
調度室值班人員立即通知礦領導并向集團公司通風處做了匯報,
16:40
集團公
司通風副總等領導到礦,立即與該礦研究治理措施。由集團公司通風副總在調
度室統一指揮,現場采取建立
調壓氣室升壓后仍不見效,工作面回風流中的一氧化碳濃度迅速上升。為了防
止事故進一步擴大,
13
日
2
時由總指揮決定采取
封閉火區措施,上順第一道密閉墻距工作面由口約
60m,
第二道閉在三叉門以
里約
5m
處;下順第一道閉墻距工作面由口約
30m,
第二道閉在三叉門以里。
13
日中班完成火區封閉,上、下兩頭風機停止運轉。接著對各道閉墻進行了
噴漿堵漏。
.
事故原因
(1)
生產過程中,工作面過斷層沒有按過斷層的措施施工,使工作面推入
底板巖石中,導致推進速度慢,
41
天推進
29m
超過最短發火期,頻繁冒頂,留下大量頂煤、浮煤的情況下(最
厚達
5.9m),
給發火創造了條件。
(2)
對該礦的煤層自燃特性了解不清,煤層自燃的早期指標氣體等分析
不夠。(在實驗條件下:該礦煤樣起始溫度為
33C
時,最短發火期為
30
天;
起始溫度為
28.7C
時,最短發火期為
34
天;起始溫度為
20C
時,最短發火
期為
46
天;由現
C2H4
時的煤溫
91C
。如
11
月
29
日
105#
支架頂板氣樣分
析一氧化碳高達
1312ppm,C2H4
濃度為
4.32ppm,
這時的煤溫為
91c
以上,
距由現煙霧只有
10
天左右的時間。)
(3)
防火措施不當。高達數米的松散煤體堆積在支架后,為自然發火提
供了良好的條件,所采用的注水、注漿等措施不能
有效地包裹煤體,因此,雖然做了大量的工作,效果不明顯。
(4)
發現自燃隱患后,一直未向集團公司匯報,直到濃煙滾滾,無法控
制時才向集團公司匯報,延誤了時機。
(5)
技術、裝備儲備不夠。如:利用地面灌漿系統灌注凝膠、膠體泥漿,
一直未掌握,而這種技術正是處理此類問題的有效手段。
.
事故教訓
(1)
特殊工序的管理應加強。如:在工作面過斷層時管理不到位,導致沒
有按設計和措施施工,未提起刀,使工作面推入到底
板中,推進速度慢,丟了大量頂煤
(2)
防滅火設備不足,應盡早完善。如束管監測系統、制氮機。
(3)
“一通三防”安全體系未能起到作用。從對工作面過斷
層的管理,到對監測數據的分析和所采取的治理措施不當,甚至
在有明顯的自燃征兆情況下,還進行反風演習,這暴露了我們的
這一安全體系未能起到作用。
(4)
技術培訓與追蹤新技術應孜孜不倦,不斷地提高整體素質與手段。
8,應急處置權之八
原文
釋義
井下工作地點瓦斯濃度超過規定的.
井下有害氣體濃度超過規定,不能立即處理的。工作地點瓦
斯超過
1%,
二氧化碳超過
1.5%,
不能立即處理,并有濃度升高趨勢,當接到施
工現場人員或瓦檢員匯報后,調度值班人員應
立即下達停產撤人命令。
相關知識
礦井瓦斯是指礦井中主要由煤層氣構成的以甲烷為主的有
害氣體,有時單指甲烷。瓦斯爆炸是煤礦五大災害之首。瓦斯事
故是煤礦安全的“第一殺手”。據統計,瓦斯事故占煤礦事故的
40.69%
,死亡人數約占煤礦事故總死亡人數的
36%o
瓦斯
是無色、無味、無臭的氣體,相對密度為
0.554
,能燃燒和爆炸,難溶于水,
100L
水僅能溶
3.5L
瓦斯氣體,有較強的擴散性和滲透性。具化學性質不活潑,
不助燃也不能供人呼吸。瓦斯本身無毒,但空氣中含量增加時,氧氣濃度相對
降低,可使人因缺氧而窒息死亡。
礦井空氣中的瓦斯濃度受通風、采掘和氣壓以及瓦斯涌生變化異常
等諸多因素的影響而經常發生變化,及時準確地檢
查外四濃度,搞好瓦斯管理,對了解和掌握井下的瓦斯涌生情況,防止瓦斯積
聚和瓦斯事故的發生至關重要。
礦井中有害氣體除了瓦斯還有
CO2,CO2
主要存在于煤層和煤塊內,在
采煤過程中與
CH4
一道排由。此外巷道內木材腐爛,人群呼吸以及放炮也可
產生
CO2o
由于
CO2
相對密度大,
約
1.53,
一般多積聚在煤礦井下的巷道底板、水倉、溜煤眼、下山盡頭、盲巷、
采空區及通風不良處。其危害性在于
CO2
排
擠空氣中的氧,而引起缺氧。當空氣中的
CO2
濃度達到
5%
時,既能引起缺氧
現象
;
達到
10%
時,可使人窒息而死。二氧化碳窒息同缺氧窒息一樣,都是
造成礦井人員傷亡的重要原因之一,所
以井下工作人員配備二氧化碳檢測儀是必須的。
8.4
事故案例
莫礦
43071
上順槽“
4.3”
瓦斯異常涌生事故
4.3
事故現場情況:
4
月
3
日
4
點班當班該工作面前頭有
4
人,上班后清理前頭浮煤,延長
兩節槽子。延長好后,開始打上幫柱根眼,期間聽到有兩聲大的煤炮聲,前頭
人員就馬上向后撤,瓦斯探頭立即報
警,瓦斯檢查員命令所有工作人員立即向外撤。
18
點
33
分接
到了上順槽瓦斯檢查員張莫的電話,匯報上順槽人員全部撤到了
反向風門以外。
在
43071
上順槽瓦斯超限后,生產調度室任人杜莫及時與
-250
坡頭聯
系,通知運輸隊把鉤工馬上到—
250
坡頭風門處
站崗,任何人員不準進入總回風巷,一橫貫風門站崗,防止人員
進入
42
總回風巷。二掘隊隊長劉奧又安排二掘隊
3
名員工到各
通道口站崗,接替調度安排的臨時站崗人員。
4.3
事故處置情況:
4
月
3
日
4
點班事故發生后,公司領導高度重視,組織人員到達銅冶礦
調度室分析事故原因,并布置安排停止該地區施工,觀察瓦斯涌生變化情況,
等瓦斯降到正常值一下時,再到現
場進行查看。同時要求制定由瓦斯抽放計劃和措施,經局同意后,
方可實施。
4.3
事故現場查看情況:
4
月
3
日
4
點班事故發生后,經查看工作面前頭有一棚梁錯口一頭掉落,
梁上方煤體冒落
1.5
米高,寬度約
1.5m
長,長度
1.2m
,巷道自然堆積約
2
噸
多煤。
43071
上順槽“
4.3”
異常涌生事故教訓及防范措施
1
、公司必須安排對井下所有施工地點的員工重新進行一次全面培訓,學
習“四位一體”防突措施和有關防突知識,經考試
合格后,方可上崗。沒有學習,沒有考試合格,沒有簽字,一律不準上崗。
2
、進一步完善“四位一體”防突措施,確保措施覆蓋全煤層,并嚴格進
行落實。
3
、加強三道生命線的管理,必須保證“三道生命線”跟頭、
齊全、可靠。
4
、加強對機電設備檢查和維修,消滅失爆電器設備。
5
、加強對監控系統的日常維修和調校,保證監控系統運行正常。
6
、加強防突管理,加強預測預報,專人驗收抽放鉆孔。
7
、安排通防部門、職能部室三班現場跟班,負責現場指揮打鉆及施工安
全。
8
、堅持每班安排專職瓦斯檢查員盯在施工現場,一旦發現瓦斯涌生異常,
立即停工撤人。
調度員角度
(一)經常深入井下掌握通風情況,及時傳遞信息,促使現場問題及時
解決,并監督、匯報瓦檢員、注漿工的工作情況。
(二)嚴格執行
24
小時值班制度,不得擅自離崗,當井下由現“一通
三防”方面產生不正常現象時。應立即匯報有關部門和領導,并協助處理。
(三)悉礦井通風系統及通風設施的變化情況,掌握《礦井
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中有關事故處理規定,及時了解分析、分析通風狀況,
并掌握現場事故隱患的處理情況,隨時向科領導匯
報。
(四)對現場事故處理和上級、調度布置專項任務的進展情況,負責按
時匯報。
(五)掌握瓦斯排放、巷道貫通等事故多發點的治理工程和安全技術措
施的進展、落實和完成情況。
(六)做好井下瓦檢員匯報的記錄。
(七)負責管好用好通風調度設備和資料,以及通風調度的
衛生工作。
(八)負責做好通風調度室值班記錄、瓦斯調度臺帳的填寫
和通風科小班班前會記錄與領導值班記錄。
9,應急處置權之九
原文
采掘工作面有冒頂征兆,采取措施不能有效控制;或采掘工作面受沖擊地
壓威脅,采取防沖措施后,仍未解除沖擊地壓危險的.
釋義
采掘工作面冒頂,壓力明顯,頂板離層量突然增大,巷道支護應力驟然增
加,有連續大范圍崩盤、斷錨桿、斷鋼帶等現象,不能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防治
冒頂;當接到現場施工人員匯報后,調度值班人員應立即下達停產撤人命令。
相關知識
在煤礦采掘過程中,隨著采掘工作面的推進,頂板暴露面積逐漸加大,而
此時破壞了原有巖層內力的平衡狀態,造成礦山壓
力分布不均勻,這種分布不均勻的壓力作用在巷道或回采工作面及四周的煤、
巖體上,一旦超過巷道或頂板的支撐力,輕則會由現頂板沉降、片幫,重則就
會發生底豉、冒頂甚至造成垮面、生產停頓及人身傷亡的嚴重事故。統計資料
表明,我國煤礦頂板事故
占總事故數量的
40%,
而掘進工作面冒頂事故占頂板死亡事故的
20%
左右,在
煤礦事故中占很大的比重。因此,分析煤礦采掘工作面冒頂事故原因,搞好冒
頂事故預防,對保護煤礦職工的生命和安全至關重要。
1
采掘工作面常見冒頂事故的原因
(1)
制度不夠完善敲幫問頂制度執行不嚴,找浮砂危石不及時、不徹底
或違章操作,對隱患性危巖未采取必要的臨時支護措施,造成危巖突然墜落產
生傷亡事故。如
1994
年
2
月
11
日,朔里煤礦綜掘預備隊在
II319
切眼施工
時,打眼放炮后,迎頭第三棚的梁子掉了一個,迎頭左幫棚腿子向后崩歪。由
完貨后扶棚,施工人員發現迎頭頂板有裂紋,也用釬子搗了一下,見
頂板沒動,仍冒險干,結果后頂板突然冒落一斜長
1.8m
、寬
2.0m
、厚
0.35m
的砂石,
1
人當場砸死。
(2)
支架安裝不合理支架工作阻力低,可縮量小,支撐及支護密度不足,
棚腿架設在浮砂或浮煤上,支架頂上及兩幫
未插嚴背實,棚架整體性及穩定性差,造成頂板來壓時壓垮或推垮支架導致冒
頂。
(3)
缺乏支護設備掘進工作面迎頭沒有采用金屬前探梁等臨時支護,工
人在空頂空幫下作業,危巖突然墜落造成傷亡事故。如
1978
年
7
月
5
日,朔
里煤礦五一隊在南二大巷施工時,圍巖為細砂巖,錨噴施工。在迎頭空頂
5m
的情況下,為趕進尺無視安全,開工后既沒有認真檢查和除掉易落危巖,又無
前
探梁等臨時支護,當工人在空頂區打眼時,由于風錘震動,左上幫巖石突然冒
落,砸死正在下方作業的工人宋奧。
(4)
地質的變化掘進工作面遇到斷層破碎帶或壓力集中區等特殊情況
時,未控制爆破作業,未及時采取加強支護等措施導致冒頂。
(5)
因爆破不合理而崩倒支架炮眼布置、裝藥量及爆破順序不合理,迎頭
支架穩定性差,發生放炮崩歪,崩倒支架導致冒頂事故。
9.4
事故案例
河南安陽大眾煤礦
07
年“
5.4”
冒頂事故
2007
年
5
月
4
日
7
時,河南安陽大眾煤礦
22031
采煤面下安全口機頭
處發生冒頂事故,造成
2
人死亡。
5
月
4
日六點
班,一采隊隊長徐保生安排當班班長楊海昌要加強頂板管理,特
別是下順槽一部溜子機尾處落槽,要搞好支護工作。下井后班長楊海昌對工作
面及下順槽一部溜子機尾處進行了細致的檢查,未
發現問題,便安排王用書、宋順江等
5
人到下安全口機尾處落
槽。因需接槽,楊海昌
7
時
30
分到下安全口落槽處發現溜子已落夠深了,并
要求不要落了,之后他就往外找槽子。此時,郭玉保也來到落槽處準備移溜子,
發現該處落的較深,上幫露生了抬棚柱跟,便說:“不要落了,已夠深了。”
這時楊海昌也過來了,安排紀俊明、張志芳去下順槽抬槽。紀、張二人剛走幾
步,頂板昌落,推翻了抬棚,把王用書、宋順江二人埋住,造成王用書、宋順
江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
1
、落溜子時明知該處頂板破碎,現場管理人員未能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
且底板因水浸而松軟,本應安排有經驗的工人觀察頂板、指導落溜子工作,未
能做到;在清煤時,液壓槍停液,未能及時補液開柱,在未查明原因的情況下
就違章指揮員工冒險蠻干,導致操作失誤,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2
、現場管理混亂,班組長等基層領導安全思想缺失,重生產、輕安全,
對存在的隱患熟視無睹,安排工作不嚴不細,職工操作不規范、作業隨意性大、
特殊支護不到位,是事故的主要原因。
3
、安全技術管理混亂,安全技術措施制定不完善,作業規程針對性不強,
重要地點、特殊支護在作業規程中沒有詳細敘述,
跟現場實際脫節,不能正確指導現場作業;領導審批措施、作業規程草率、把
關不嚴,員工學習措施、規程不到扎實,致使員工在現場操作不知道標準,是
事故的重要原因。
4
、現場管理不到位、檢查監督不到位、隱患防范不到位。
調度員角度
(一)了解發生事故的單位、時間、人員及事故簡況。
(二)性質的初步判斷和已采取的措施還需要哪些有關部門協調處理有
關事宜。
10.應急處置權之十
原文
釋義
有其他危及井下人員安全險情的。
當發生以上情況時,調度值班人員應立即下達停產撤人命
令,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對不及時下達撤人命令值班調度人員依法追究責任。
如險情未達到預想情況時,按要求撤人的不追究值班調度人員責任。
相關知識
煤礦的通風、防瓦斯、防水、防火、防煤塵、防冒頂等安全設備、設施和
條件應當符合國家標準、作業標準,并有防范生產
安全事故發生的措施和完善的應急處理預案。煤礦有下列重大
安全生產隱患和行為的,應當立即停止生產,排除隱患:
超能力、超強度或者超定員組織生產的;
(二)瓦斯超限作業的;
(三)煤與瓦斯突生礦井,未依照規定實施防突生措施的;
高瓦斯礦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統和監控系統,或者瓦斯監控系
統不能正常運行的;
通風系統不完善、不可靠的;
有嚴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超層越界開采的;
有沖擊地壓危險,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九)自然發火嚴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十)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設備、工藝的;
(十一)年產
6
萬噸以上的煤礦沒有雙回路供電系統的;
(十二)新建煤礦邊建邊生產,煤礦改擴建期間,在改擴建的
區域生產,或者在其他區域的生產超生安全設計規定的范圍和規模的;
(十三)煤礦實行整體承包生產經營后,未重新取得安全
生產證和煤炭生產許可證,從事生產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轉包的,以及煤礦將
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維修作業進行勞務承包的;
(十四)煤礦改制期間,未明確安全生產責任人和安全管理機
構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變更采礦許可證、安
全生產許可證、煤炭生產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的;
(十五)有其他重大安全生產隱患的許可
事故案例
奧煤礦
05
年
“1.28
”罐籠墜落事故
2005
年元月,莫礦東井在處理罐籠卡罐時發生罐籠墜落事故,造成兩人
死亡。
2005
年元月
27
日四點班
8
點
20
分,東井東碼罐籠往井
上開排車時,因排車鏈掉罐籠外,卡在罐耳與罐道中間,將罐籠卡死在離井底
36
米井筒中。
28
日八點班,機電副礦長支奧安排機電運輸部副經理趙莫、機
電隊隊長田奧和副隊長張莫進行處理。三人接到通知后,就到井口現場研究處
理方案,決定將東碼
鋼絲繩固定到井口十字架上,再將東碼鋼絲繩從絞車滾筒上去掉,人坐西碼罐
籠到現場處理故障。方案制定后,副隊長張奧找
到一根
6
分鋼絲繩和
5
個卡子送到井口,并安排人員到井口用大繩拉東碼鋼絲
繩。修理工胡莫、石莫就去上繩卡子,并問“上幾個卡子”。副隊長張莫說:
“最少也得上
3
個卡子”,機電
隊副隊長鄒奧說:“上兩個就行”,隊長田莫接著說:“光一條空繩,上兩個
就行”。修理工胡莫、石莫就上兩個卡子。東碼鋼絲繩固定好后,副隊長張莫
安排修理工將東碼鋼絲繩從絞車滾筒上去掉。馮奧、王奧就乘西碼罐籠到現場
查看卡罐情況,發現排
車鏈子卡在罐耳與罐道中間,上并向隊長田莫匯報。隊長田莫決定用氧氣割鏈
子,安排鄒奧、王奧到現場處理,并對鄒奧說:“鏈子割掉后,千萬不能動東
碼罐籠”。鄒奧和王奧帶著氧氣到現場將鏈子割掉后,罐籠還卡著不動,兩人
就上到東碼罐籠蓋上,將保險帶系在東碼鋼絲繩上,用釬子活動罐籠。這時,
由于鋼絲繩
有余繩,罐籠下滑的慣性把鋼絲繩從卡子處抽由,罐籠墜入井底,
造成鄒奧、王奧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
1
、東碼鋼絲繩去掉后,沒有采取任何防止鋼絲繩墜井安全措施。在固定
東碼鋼絲繩時,只上兩個繩卡子,馬虎大意,由于罐籠有余繩,致使罐籠下滑,
慣性使鋼絲繩從繩卡中抽生。這是
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2
、副隊長鄒奧、修理工王奧沒有按照隊長布置去作業,安
全意識淡薄,沒有采取安全措施,私自活動罐籠。這是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
3
、處理故障沒有制定安全措施,現場研究處理方案不完善、不得當、不
具體,不符合安全標準要求。
4
、各級領導安全第一思想樹立不牢,沒有認真落實黨的安全生產方針,
安全意識淡薄,對安全不重視,現場負責人把關不嚴。
調度員角度
(一)值班調度員接到事故報警后,應立即向值班調度中心
主任報告,值班調度中心主任應根據事故的性質、嚴重程度、
事態發展趨勢初步確定相應的響應級別,如果事故不足以啟動應
急救援體系的最低響應級別,響應關閉。
(二)確定的響應級別在啟動相應的應急時必須同時向相關領導和部門
傳達,確保能迅速地進入相應應急程序和采取適當的應急行為。
附:煤礦安全生產應急事故處理流程(調度員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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