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7日發(fā)(作者:錢鐘書女兒)

北京外國語大學英語學院出國留學項目學生管理手冊
英語學院本科生留學項目說明及規(guī)定
為培養(yǎng)具有綜合實力的國際型人才,英語學院創(chuàng)造短期出 國學習的
機會與環(huán)境,鼓勵本科生在大三全年或大四上半學年時,赴英國、美國、
澳大利亞、新西蘭等國以 及香港的知名大學短期學習。本科留學項目包
括交換,短期留學以及暑期游學,其中交換生享有學費或生活費減免。學
生在校期間原則上只允許留學一次,留學期限 一般不超過一學期。學生
通過對方大學考核獲得學分,返校后繼續(xù)在英語學院學習。
根據(jù)北京外國語大學教務處《北京外國語大學全日制本科生出國留學
暫行規(guī)定》和英語學院學術委員會決議,現(xiàn)就北京外國語大學英語學院參
加短期留學項目學生的成績評定及記錄辦法規(guī)定如下:
一、 學生在國外短期留學期間,每學期的選課門數(shù)和學分數(shù)必須達
到留學所在學校的最低要求,所獲得的學分可抵算同一學期應在英語學院
所修的部分或所有課程的學分, 詳情見各系《出國留學申辦表》中系主
任審核意見;對非英語學院開設的校級必修課的學分要求同未參加短期留
學的學生一樣,因留學所差學分需要返校后補修。
二、 留學期間所修課程的名稱及成績將按照對方大學的成績評估體
系如實記入成績單,同時按照北京外國語大學的成績評估體系折換標注成
相對應的成績檔次。
三、 學生在結(jié)束短期留學后回到北京外國語大學英語學院,并在學
年結(jié)束后參加本年級的綜合評估,與未參加留學交換的同學一樣,享有參
加獎學金、就業(yè)推薦和保送研究生等評選活動的平等權力。評選委員會主
要參考學生留學成績單和返校后填寫的《留學總結(jié)》。
四、若在留學期間如有違法、違紀行為,則不能參加獎學金、就業(yè)推
薦和保送研究生等評選活動。
五、若留學期間所修課程的成績均為不及格,返回北京外國語大學英
語學院后重修一年,留學期間的成績不記入成績單;如有一門或兩門課不
及格,則須選修英語學院指定 的專業(yè)課程,補齊相應課程數(shù)目的學分,
成績合格后方能記入成績單。留學期間所選課程必須是專業(yè)課程,否則留
學期間的成績不記入成績單。英語聽、說、讀、寫 (Creative Writing除
外)技能課和二外課程不能抵算學分;在留學期間選修的課程如與學生在
英語學院已選修課程名稱相近需提供課程詳細介紹說明兩門課程有至
少 50%的不同。
本文發(fā)布于:2024-03-17 10:39:28,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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