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3日發(作者:分數的認識)

關于人行征信系統使用過程中的幾點問題和建議
社會信用水平的提高離不開征信體系的建立。征信,即“征之以信”,是專業化的第
三方機構依法采集、整理、保存個人信用信息,并為金融機構和個人提供個人信用報告查
詢服務的行為。具體的作用是為個人建立信用檔案,幫助人們積累信用財富,擴展經濟活
動的地域空間;提供有效傳播信息的平臺,緩解信用交易中信息不對稱的問題;建立獎勵
守信、懲戒失信的內在機制,引導人們養成守信履約的行為習慣,改善社會信用環境。中
國人民銀行于2006 年組織建成了全國統一的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
為響應黨中央、國務院以及上級行的號召,從2008年8月截至2011年10月31日,
我行立足三農,服務三農,累計發放農戶小額貸款26236萬元,幫助了6920余戶農民發
展生產經營,走上了脫貧致富的康莊大道。這期間我行客戶經理累計查詢個人征信系統
25760多次,人行的征信系統在我行信貸業務的貸前、貸中和貸后各個環節都發揮了良好
作用,有效提升了我行客戶的信用風險管理,尤其是跨商業銀行的客戶信用風險管理能力,
為我行行資產質量、經營效益和股東價值提升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根據我行客戶經理
在使用征信系統過程的切身感受,我們總結了以下問題和幾點建議。
一、征信建設中存在的主要困難和問題
1、征信法律法規建設滯后,非銀行信息采集缺乏法律依據。健全的法律框架能夠為征
信體系的建立和有效運作提供有利的保障,而目前由于信貸征信管理法律法規不健全,人
民銀行履行征信管理職能依據的仍是1999年人民銀行制定的《銀行信貸登記咨詢管理辦
法(試行)》(銀發[1999]281號)及《銀行個人信用信息管理辦法》等部門規章,這些規
定及辦法只涵蓋了銀行業金融機構,而對于非銀行金融機構以及其他相關行業沒有約束力,
顯然,這些規章不能適應征信體系建設發展的需要,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征信工作的
開展和征信業的發展,不利于基層央行開展征信業務的管理。另外,部門規章不能適應行
政許可法的要求,原管理辦法中的流程、條件已經與行政許可法產生矛盾,使得基層行征
信管理人員在辦理相關業務時無所適從。
2征信協調機制不健全,信用信息采集難。信用信息的采集是征信體系建設的基礎性
工作,隨著非銀行信用信息采集范圍的不斷擴大,信用信息數據來源涉及到地方政府的各
職能部門,監管部門、金融機構、企事業單位,甚至社會公眾。由于沒有及時建立起機制
健全、手段充分、運行順暢的協調機制,收集的手段、業務接口技術、成本、部門利益等
問題的存在,使得有些工作需要反復溝通、協調才能勉強完成,嚴重影響了征信信息的快
速采集與完善。
3、企業和個人征信系統信息未能有效融合,無形增加工作量。目前,由于企業征信系
統與個人征信系統未能有效融合,如企業征信系統中部分企業高管人員、股東信息無法從
個人征信系統中采集和對比;同樣,個人征信系統中個人任職、投資情況也無法從企業征
信系統中采集和比對。又如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系統與中小企業信用信息系統中,同
樣的財務報表、高管人員信息等項目內容、格式不一致,需要采取兩套方法進行收集資料、
更新信息,未能將共性部分有效融合,以減少征集的工作量。
4、農村征信體系建設滯后,個人征信系統應用效果不佳。農村征信體系建設在很大程
度上是以信貸征信體系建設出現的,而目前縣域金融機構對農村信貸支持的主渠道是農村
信用,國有商業銀行機構已全部退出農村市場,農村金融網點少,信貸市場欠活躍,導致
農村征信體系建設推進的速度滯后。同時 農村信用社在縣域經濟中承擔著個人貸款98%
以上的市場份額,由于農村信用社未接入個人征信系統,使得個人征信系統不具備其應有
的廣泛影響。另外,個人信用信息由金融機構負責錄入,基層央行沒有查詢平臺,沒有監
督管理措施,遇到信用記錄爭議情況發生,只有填寫呈報表報送上級人行處理,限制了征
信作用的發揮,也使個人征信系統難以充分利用。
5、征信管理人員短缺,資金支持不到位。目前,基層央行的征信管理工作均由調查統
計股承辦,由于受基層行人員只出不進的用人機制限制,大部分基層行調查統計股只有1-2
名工作人員,而且承擔著調查研究、金融統計、貸款卡發放及年審、征信管理等多項工作,
甚至有些工作的時效性較強,而征信管理工作經常需要深入到社會各個階層多方協調開展
工作,因此,在日常工作中經常遇到應接不暇的尷尬局面。并且征信管理工作是一項新型
業務,要求從業人員應具備較高的業務水平,而基層行的征信管理人員很少有機會進行系
統的專業培訓,導致基層行從事征信管理的專業人員短缺。另外,基層行在開展征信建設
工作方面,需要從社會各界多個部門采集信用信系,由于資源不能共享,受資源壟斷的限
制,需進行多方協調,要想采集到比較完整、系統、準確的信息,必須要有一定的資金支
撐。同時,開展征信管理工作需要向全社會進行廣泛宣傳,征得社會各界的理解和大力支
持,才能更有效地推動征信建設工作的開展。但是,開展大張齊鼓、聲勢浩大、形式多樣
的宣傳活動,也需要有一定的資金投入。由于基層行近年來經費緊張,很難滿足各方面的
資金需求。
二、加快征信建設的對策建議
1、推動征信立法建設,爭取人民銀行在國家征信體系建設中的主導地位。盡快推動《征
信管理條例》進入國務院立法程序,同時加快企業征信信息基礎數據庫管理辦法的制定出
臺,據此依法對金融機構的數據報送和查詢進行督促檢查,不斷提高數據信息上報質量。
征信立法中要明確人民銀行在國家征信建設工作中的主導地位,只有這樣,征信工作才能
有法可依,基層行才能依法取得當地政府和各部門、社會大眾的支持,才能更好地完成非
銀行信息、中小企業信息等信用信息采集整合工作及對全社會的征信宣傳工作,征信建設
發展的基礎才能更加牢固。
2、各級政府要積極支持征信工作建設,創造條件優化信用環境。
征信體系建設是強化金融生態環境建設的重要手段,各級地方政府必須在信用體系建
設中發揮主導作用,出臺支持征信工作的具體措施,在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的非
銀行信息采集時,政府各部門必須密切配合,積極做好協調工作;要建立有效的考核和激
勵機制,要利用地方政府的黨政網、電視臺、報紙等媒體,對惡意逃廢和拖欠債務,惡意
違反經濟合同,惡意違反國家相關環保保護等規定的單位,進行公示、警告和暴光;對長
期保持誠信經營,有良好信用記錄的企業和個人實行差別信貸服務等,為金融生態環境建
設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3、進一步提高系統運作的兼容性。一是將企業征信系統與個人征信系統進行融合,將
兩個系統有關信息按關鍵字進行檢索,在后臺將兩個系統中相關內容進行關聯,可以實時
在兩系統中調出關聯信息,使查詢人員可以方便的查詢另一系統中相關信息。二是統一企
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系統與中小企業信用信息系統,方便操作人員使用統一的方法收集
資料,更新信息;三是修改征信系統程序,使中小企業建立檔案發卡后能通過企業征信系
統變更借款人信息,與有關要求保持一致。
4、加快推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不斷增強征信工作的服務職能。進一步深化農村金融
體制改革,健全和完善農村金融體系,使農村金融主體逐步實現多元化,不斷強化農村征
信體系建設的支撐作用,加快推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個人征信系統是一個新生事物,要
在全社會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引導個人及企業正確解讀個人信用報告,正確使用個
人信用信息以及正確認識個人征信系統中暫時存在的問題,此外,在金融機構中開展個人
征信風險教育和業務操作培訓,提高經辦人員責任意識和正確操作的水平,從源頭上控制
系統風險和信譽風險。同時建議盡快全面向人民銀行縣支行開放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
以便對各金融機構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指導和方便個人查詢,提高數據使用率,增強征信工
作的服務職能。
5、基層行要創新工作機制,整合資源推動征信體系建設。征信業是一個新型的行業,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信息量的日益膨脹。對征信從業人員的綜合性素質要求越來越高,
迫切需要高素質的復合型人才。一是各級行要加大對現有征信從業人員的培訓力度,提高
其業務素質和履職能力;二是盡快向基層行輸送一批復合型人才從事征信管理工作;三是
基層行要整合現有人力資源,配備高素質的人員從事征信管理工作。同時,各行要轉變工
作觀念,進一步提高對征信工作重要性的認識,積極創造條件推動征信工作的開展。人民
銀行總行要征得財政部的同意,像反假貨幣經費一樣,在行政事業類支出項目下設征信建
設專項經費科目,每年向基層行核批一定數額的專項經費,確保征信建設的有效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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