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7日發(作者:梅花三弄歌曲)

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港澳通行證、護照、簽證的辦理
一、申報材料:
一、提交填寫完整的《大陸居民往來臺灣地域申請審批表》。
二、近期正面免冠白底2寸彩照2張。
3、交驗申請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未滿16周歲的除外)、戶口簿原件,并提交復印件。
居住國外的中國公民來大陸后申請前去臺灣,須交驗本人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
照》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居住國外的證明,并提交復印件。
4、交驗有效的入臺許可證明,并提交復印件。
五、已持有效《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提交《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
六、未滿16周歲或已滿70周歲的申請人,由直系親屬或其他監護人代辦,須交驗代
辦人的居民身份證,并提交復印件。
7、提交與申請事由相應的材料:
(1)記錄備案國家工作人員因私事赴臺旅行、探親、居住、處置婚喪等,須提交所在
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依照組織人事權限出具的同意赴臺意見。
(2)應邀赴臺的,須提交國務院臺辦“赴臺批件” 原件,或經省政府臺辦確認蓋章
的“赴臺批件”復印件及省臺辦“赴臺批件”證明。
持國務院臺辦“赴臺批件”應邀赴臺的人員申請前去臺灣,不必提交所在工作單位意
見。但申請表上粘貼的申請人相片要加蓋單位公章。
戶口所在地不在福建省內的,可由工作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治理部門受理。屬異地
交流、掛職鍛煉的國家工作人員,在超級住戶口所在地申請的,需提交組織人事部門出具
的工作證明。
應邀赴臺由組團單位代辦的,代辦人須提交單位介紹信,并交驗代辦人身份證原件,
提交復印件。
(3)赴臺旅行,須提交組團旅行社出具的赴臺旅行全額發票。
二、辦事流程:
(一)應邀赴臺,可由申請人向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治理部門申請,也可由
組團單位代辦。
戶口與工作單位不在同一個省的人員可向工作單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治理部門申
請。
(二)未滿16周歲或已滿70周歲的申請人,可由直系親屬或其他監護人代辦。
(三)居住國外的中國公民來大陸后申請往來臺灣,向暫住地的公安機關出入境治理部
門申請。
本文發布于:2024-03-27 08:08:14,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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