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7日發(作者:兒童學拼音)

往來港澳通行證、簽注申請須知
一、受理部門
內地居民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注,應向本人常住戶
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但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按照相應規定提交申請:
(一)內地居民申請赴香港或者澳門商務簽注,向本人
工作單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
(二)內地居民通過勞務經營公司申請赴香港或者澳門
逗留簽注,向勞務經營公司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以上(含,下
同)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
(三)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注,向部隊或者工
作單位駐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
(四)內地居民持逗留簽注赴香港后,在香港或者返回
內地期間再次申請逗留簽注(包括同時補、換發往來港澳通
行證),或者在香港申請赴澳門其他簽注,可向廣東省公安
廳深圳出入境簽證辦事處(以下簡稱深圳簽證辦)申請。
(五)內地居民持逗留簽注赴澳門后,在澳門或者返回
內地期間再次申請逗留簽注(包括同時補、換發往來港澳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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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證),或者在澳門申請赴香港其他簽注,可向廣東省公安
廳珠海出入境簽證辦事處(以下簡稱珠海簽證辦)申請。
符合公安部規定的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辦往來港澳
通行證、簽注條件的,可按照規定向有關地方公安機關出入
境管理部門申請。
二、申請手續
(一)內地居民單獨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應當按要求
填寫申請表,回答有關詢問并提交下列材料:
1、提交符合《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相指引》標準的申請
人照片;
2、交驗申請人居民身份證原件,申請人未滿16周歲,
也可交驗居民戶口簿;應交驗身份證明。上述身份
證件須留存復印件或者電子掃描圖片;
3、按規定提交或者核驗指紋信息;
4、按照公安部有關規定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往來
港澳通行證的,還須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條件
的證明;
5、、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應當提交本人所
屬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后出具的
同意辦理出入境證件的函;
6、未實行按需申領護照地區的內地居民,還須按照有
關規定出具相關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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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發布于:2024-03-27 08:18:17,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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