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31日發(作者:平分生命)

會計六大要素的含義,特征和主要內容
1.會計的六要素
將會計對象分為六類會計要素: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利潤。
(1)資產:資產是指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并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資源,該資源預期
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后半句為準則上新加的)
特征:
資產能夠直接或間接地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
資產是為企業所擁有的,或者即使不為企業所擁有也是企業所控制的。
資產是由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而不能是預期的資產)
由于該定義使得會計制度發生了很大變化,對考試也有很大影響。
資產按流動性可分為流動資產、長期資產。劃分流動資產與長期資產的標準是一年。
資產按照到期是否變為固定或可確定的貨幣分為貨幣性資產與非貨幣性資產。按照是否可
辯認分為可辯認資產與不可辯認資產(商譽)。按照資產的存在是否確定分為確定性資產與
或有資產。
理解:如收不回來的應收款項,已陳舊過時售不出的商品,已淘汰報廢的固定資產,
待處理資產損失,某些予以遞延的費用等,盡管他們還掛在資產負債表的資產方,但已不
是企業的真正資產;企業也有許多資產如專有技術,自創商譽等無形資產以及一些或有資
產,由于現行會計模式與技術等原因而未能體現在企業資產負債表上。
(2)負債:負債是指過去的交易、事項形成的現時義務,履行該義務預期會導致經濟
利益流出企業。負債的本質特征是將來會引起企業的經濟利益流出,負債的分類按流動性
分為長期負債與流動負債,劃分標準為一年,一年以上為長期負債,一年以下的為短期負
債。
(3)所有者權益又稱凈資產,是指企業所有者享有的企業總資產減去總負債后的剩余
權益。在我國將所有者權益分為資本和留存收益,而資本包括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留存
收益則包括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
(4)收入
收入來源: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及讓渡資產使用權
特點:
①收入是從企業的日常活動中產生的(不包括偶發事件產生的利得——營業外收入、
補貼收入)。
②收入要能表現為企業資產的增加或負債的減少。
③收入將引起企業所有者權益的增加。
④收入只包括本企業經濟利益的流入,而不包括為第三方或客戶代收的款項。
本文發布于:2024-03-31 15:28:56,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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