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播電影電視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文章屬性
?【制定機關】廣播電影電視部(已撤銷)
?【公布日期】1994.07.08
?【文 號】廣發保字[1994]350號
?【施行日期】1994.07.08
?【效力等級】部門規章
?【時效性】失效
?【主題分類】消防管理
正文
*注:本篇法規已被: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關于廢止部分廣播影視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決定(發布日期:2010年11月12日,實施日期:2010年11月12日)廢止
廣播電影電視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1994年7月8日 廣播電影電視部 廣發保字〔1994〕350號)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障廣播電影電視事業發展和宣傳工作的順利進行,預防火災事故,使國家和個人財產免受火災危害,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廣播電影電視系統的消防安全工作均須執行本規定。
第三條 廣播電影電視系統的消防安全工作須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分級管理負責制。
第二章 各級防火負責人的職責
第四條 各單位須確定一名行政領導為單位防火負責人,負責領導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和有關消防管理規定以及上級主管部門的指示精神,并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本單位的工作日程;
(二)組織制定消防管理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三)負責防火安全委員會、消防工作組織的領導工作,并負責解決消防安全工作所需要的經費;
(四)組織領導消防法規、消防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和防火安全檢查,解決火險隱患,改善消防條件,完善消防設施;
(五)發生火災時,要親臨現場指揮撲救,召開事故分析會,總結經驗教訓,改進安全措施。
第五條 各單位所屬各部門要確定一名部門行政領導全面負責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具體負責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落實上級消防安全工作計劃和規章制度,并接受公安消防機關和上級消防部門的監督檢查和指導;
(二)根據本部門工作、生產、經營的實際,建立健全各工種、各崗位的防火安全責任制,并負責檢查執行情況,發現違章行為及時制止;
(三)經常組織職工學習防火、滅火知識和有關消防工作文件,加強消防法規和遵守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對所轄防火范圍經常進行檢查,發現火險隱患和不安全因素,應立即解決,解決不了的應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并及時向領導匯報,提出整改意見;
(五)發生火災時,積極組織職工撲救,協助公安機關、保衛部門查清火災原因。
第六條 各工種、各崗位要確定一名防火責任人或防火安全員,具體負責本工種、本崗位的日常消防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本工種、本崗位用火、用電的消防安全工作,下班時拉閘斷電,清除廢舊可燃、易燃物,做好交接班過程中的防火安全工作;
(二)嚴格執行各項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發現不安全問題及時向領導匯報,提出改進意見;
(三)定期組織職工維護保養設置在本工作區域內的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
(四)發現著火時應及時撲救,立即報警,并保護好現場,如實向調查人員反映著火前后情況。
第三章 防火組織及職責
第七條 各單位要建立防火安全委員會或者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在單位防火負責人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制定消防管理規章制度和目標管理實施辦法;
(二)貫徹落實單位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監督檢查各單位、各部門執行消防法規和各項消防管理規章制度以及開展消防安全工作的情況,負責組織動員、布置消防安全工作和防火安全檢查,督促協調解決火險隱患;
(三)定期聽取消防工作匯報,研究解決消防工作的重大問題;
(四)組織各種形式的防火宣傳教育,普及消防知識,培訓消防骨干,總結、交流消防工作經驗。
第八條 各單位可按照職工總人數的千分之一、二配備消防專職干部;職工人數較少的單位,可配備或指定一名專職或兼職消防干部,并要確定一個相應部門為單位防火安全委員會(或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簡稱消防工作組織)。專職消防干部和消防工作組織的職責是:
(一)負責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的實施,承辦防火安全委員會(或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具體事務;
(二)對基層單位和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實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三)制定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滅火疏散方案及有關消防工作文件,編輯消防工作簡報,建立和管理消防工作檔案;
(四)負責掌握本單位建筑布局、耐火等級、用火用電、物資貯存、生產和工作性質、重點防火部位、防火責任區、消防給水、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消防通道以及火險隱患存在和變化的情況;
(五)組織職工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活動,領導和組織義務消防隊的學習、訓練和演習;
(六)負責用火、用電和易燃、易爆物品的檢查工作和開具動火證明;
(七)負責和組織防火安全檢查,督促、協助有關部門整改火險隱患,負責購置、配備滅火器材;
(八)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新建、改建、擴建(包括內裝修)等建設工程的設計、施工、竣工驗收中的消防安全工作;
(九)在防火安全檢查工作中,發現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用火、用電和其他不安全操作行為,應及時制止,并提出整改意見和改進措施,對有發生火災危險的因素,有權責令有關部門立即整改,并及時向領導匯報;
(十)發生火災時,應積極組織撲救,并組織保護現場,配合公安消防機關調查火災原因。
第九條 各單位為提高自防自救的能力,可建立義務消防隊。其主要任務是:
(一)認真學習消防法規和防火、滅火知識,定期進行消防訓練和滅火演習,提高滅火技能,做好執勤備戰工作;
(二)經常開展防火安全宣傳和安全檢查,熟悉掌握本單位的防火重點部位、消防水源、通道、滅火設備和滅火器材情況;
(三)了解滅火作戰方案和撲救火災時的崗位及任務;
(四)在撲救火災的同時應及時報警,并積極搶救人員,疏散物資;公安消防隊到場后,向其指揮員報告火場情況,并協助滅火,維護火場秩序;
(五)滅火后,保護火災現場不受破壞,并防止死火復燃。
第四章 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