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第十五屆運動會中學組文件
一、主辦單位
山東省教育廳、山東省體育局。
二、承辦單位
濟寧市人民政府。
三、協辦單位
山東省學校體育協會。
四、運動會日期、地點
2019年8月中下旬,濟寧市。
五、參加單位
以市為單位組團參加。
六、競賽項目(6項)
田徑、足球、籃球、排球、武術、健美操。
(一)田徑(共 32 項)。
1.高中男子組(16 項): 100 米、200 米、400 米、800 米、1500 米、5000 米、110 米欄(欄高 0.99 米、欄間距 9.14 米)、400 米欄(欄高 0.914 米、欄間距 35 米)、4×100 米接力、4×400 米接力、跳高、跳遠、三級跳遠、鉛球(6 千克)、鐵餅(1.5 千克)、標槍(700 克)。
2.高中女子組(16 項): 100 米、200 米、400 米、800 米、1500 米、3000 米、100 米欄(欄高 0.839 米、欄間距 8.5 米)、400 米欄(欄高 0.762 米、欄間距 35 米)、4×100 米接力、4×400 米接力、跳高、跳 遠、三級跳遠、鉛球(4 千克)、鐵餅(1 千克)、標槍(600 克)。
(二)足球(共 2 項)。
高中男子組、女子組。
(三)籃球(共 2 項)。
高中男子組、女子組。
(四)排球(共 2 項)。
高中男子組、女子組。
(五)武術(共 20 項)。
1.男子組(10 項): 自選長拳、自選太極拳、自選南拳、自選刀術、自選劍術、 自選太極劍、自選槍術、自選棍術、自選南棍、男子對練。
2.女子組(10 項): 自選長拳、自選太極拳、自選南拳、自選刀術、自選劍術、自選太極劍、自選南刀、自選槍術、自選棍術、女子對練。
(六)健美操(共 5 項)。
男子單人操、女子單人操、混合雙人操、三人操、五人操。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所代表市的全日制在校、在讀的普通中學或職業中學 (體育類專業學校除外)學生。
(三)特殊規定:
1.運動員年齡為2000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者。
2.運動員的戶籍不在所代表市時,需提供該運動員3年在本地學校就讀的學籍證明,并加蓋市教育局的公章。
3.有關限制性賽事要求。
(1)凡在本屆學運會各項目比賽前曾參加過《山東省第十 四屆學生運動會(中學組)有關運動員參賽資格的限制性賽事》(見附件一)所規定賽事的運動員(以有關賽事秩序冊名單為 準),不得報名參加比賽。
(2)以學籍所在學校名義參加限制性賽事不再受限。
(3)參加過足球項目限制性賽事的隊員,退出一年后可以 報名參加本屆運動會,但每隊名額不能超過5人,在場上比賽同時不能超過 3 人,且這些運動員名單須在報名表中注明。
八、運動員資格審查
(一)為嚴肅賽風、賽紀,組委會下設資格審查委員會,在 運動會各項比賽前、中、后對運動員資格進行審查。如賽前發現并查實運動員資格不符者,取消其參賽資格,并不得補報或換人;如在賽中和賽后發現或被舉報并經查實者,取消其比賽資格和比賽成績,并予以通報。情節嚴重者將追究有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
(二)對運動員資格有異議者,應及時向資格審查委員會提交經代表團團長或領隊核準并簽名的申訴報告,同時交納申訴費1000元。勝訴者,申訴費由資格審查委員會如數退還。
(三)對違反資格規定的運動員、運動隊,將參照《全國學生體育競賽紀律處罰規定(試行)》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四)各項目運動員報名截止后,將在省教育廳官方網站公示運動員報名信息。
(五)參賽運動員應在山東省學校體育協會履行運動員注冊手續,憑運動員注冊卡和二代身份證(臨時身份證除外)參賽。
(六)興奮劑檢查和處罰按照國家體育總局反興奮劑委員會及我省體育局的有關規定執行。
九、參加辦法
(一)代表團團部。各代表團限報團長1人,副團長2人, 秘書長 1 人,工作人員 2—3 人(含聯絡員 1 人)。
(二)田徑。
1.可報領隊 1 人,教練員4人,運動員 25 人(其中男、女運 動員各不得超過 15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