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15日發(作者:獲得性免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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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義詞和詞性
作者:徐 今
來源:《辭書研究》2008年第01期
摘要 同義詞是詞匯意義相同或相近的詞,無須詞性相同,根本原因是詞性屬于句法范疇,與概念范疇是一種不完全對應關系,不能成為判斷同義關系的依據。堅持同義詞無須詞性相同的觀點,能有效維護詞匯系統內部的一致性,并防止詞類變動帶來的不必要干擾。同義詞詞典應該收錄詞性不同的同義詞。
關鍵詞 同義詞 詞匯意義 詞性
詞義相同或相近但詞性不同的詞能否稱為同義詞?這部分詞是否應該收錄到同義詞詞典中?各同義詞詞典對此的態度和做法不盡相同,有的甚至截然相反。劉叔新《現代漢語同義詞詞典》明確表示同義詞應該詞性相同,只收錄詞性相同的同義詞;張志毅《簡明同義詞詞典》也認為詞性對詞匯意義有影響,但站在讀者的立場酌情收錄了部分詞性不同的同義詞;張清源等人的《同義詞詞典》一方面承認詞類的歸屬與同義詞的確定有密切關系,一方面又認為某些詞性不同的詞在詞匯意義上并沒有差異,從事實出發將詞性不同的同義詞收錄;佟慧君和梅立崇的《漢語同義詞詞典》則指出同義詞詞性可否不同的問題還有待加強認識,出于實用目的選收了部分詞義相同而詞性不同的詞。
筆者認為,詞義相同或相近但詞性不同的詞可以構成同義詞,同義詞詞典應該向詞性不同的同義詞敞開大門。下面從兩方面進行論述。
一、基本觀點
持“同義詞必須詞性相同”觀點的主要代表人物是劉叔新、葛本儀。劉叔新的基本觀點是:兩詞的含義反映的對象若表現不同,就不能有同義關系,詞的句法表現是詞的含義所反映的一個重要方面,因此,詞性不同,意味著兩個詞的含義反映的對象有不同的表現,不能是同義詞[1]。葛本儀未采取“詞的含義”的說法,而使用了“概念范疇”的術語,認為:“只有屬于同一種詞類的詞,表現在意義上,才能屬于同一種類型的概念范疇,也只有在同一種類型的概念范疇基礎上,才能在意義上發生關聯,才能進行相互比較,從而建立起同義關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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