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式:數學術語,表示相等關系的式子叫做等式。等式可分為矛盾等式和條件等式。等式兩邊同時加上(或減去)同一個整式,或者等式兩邊同時乘或除以同一個不為0的整式,等式仍然成立。
中文名等式
外文名equation
定義含有等號的式子
屬性數學術語
意義很多解方程的方法都要運用到等式
定義等式可分為矛盾等式和條件等式。矛盾等式就是左右兩邊不相等的"等式".也就是不成立的等式,比如5+2=8,實際上5+2=7,所以5+2=8是一個矛盾等式.有些式子無法判斷是不是矛盾等式,比如x-9=2,只有x=11時這個等式才成立(這樣的等式叫做條件等式),x≠11時,這個等式就是矛盾等式.
基本性質等式的性質是學習"解方程"的基礎,為使等式的基本性質成為解方程的認知基礎,應當重視對它的理解。[1]
性質1等式兩邊同時加上(或減去)同一個數(或式),所得結果仍相等。
若a=b;
那么a+c=b+c。
性質2等式兩邊同時乘同一個數,或除以同一個不為0的數(或式),所得結果仍相等。
若a=b;
那么有a·c=b·c;
或a÷c=b÷c(c≠0)。
性質3等式兩邊同時乘方(或開方),兩邊依然相等;
若a=b;
那么有a^c=b^c;
或(c次根號a)=(c次根號b)。
性質4等式具有傳遞性。
若a1=a2,a2=a3,a3=a4,……an=an,那么a1=a2=a3=a4=……=an。
拓展拓展1:等式兩邊同時被一個數或式子減,結果仍相等。
拓展2:等式兩邊取相反數,結果仍相等。
拓展3:等式兩邊不等于0時,被同一個數或式子除,結果仍相等。
拓展4:等式兩邊不等于0時,兩邊取倒數,結果仍相等。
意義1.很多解方程的方法都要運用到等式的性質。如移項,運用了等式的性質1;去分母,運用了等式的性質2。
2.運用等式的性質,涉及除法時,要注意轉換后,除數不能為0,否則無意義。?
參考資料本文發布于:2023-06-01 09:14:00,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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