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學校英語應用能力考試(Practical?English?Test?for?Colleges,簡稱PRETCO)是由教育部批準成立的高等學校英語應用能力考試委員會設計的英語教學-水平考試。這門考試主要考核高職高專學生以英語為工具、進行日常和一般業務交際的能力。
高等學校英語應用能力考試的采用和實施由各省、市、自治區教學主管部門決定和主持,適用于各地區高等職業院校、高等專科院校和成人高專,考生自愿報名參加。本門考試由筆試和口試組成。筆試分為A級和B級兩個等級,於1998年和1999年試行,2000年正式推廣;口試于2005年開始試行。本門考試大大地推動了高職高專英語教學朝著以“實用為主、應用為目的”的方向進行改革,促進了《高職高專教育英語課程教學基本要求》(簡稱《基本要求》)的深入貫徹,有利于高職高專英語教學質量的提高。
中文名高等學校英語應用能力考試
外文名Practical English Test for Colleges
別名大學英語三級考試
主辦單位高職高專教育英語課程教學指導委員會
考試簡介考試性質我國高等職業教育、普通高等專科教育和成人高等專科教育的教學目標是以“就業為目的,市場為導向”、培養高級應用型技術性人才。為適應總的培養目標,高職高專的英語課程教學主要是貫徹“實用為主,以應用為目的”的原則,既培養學生具備必要的英語語言基礎知識和技能,更強調培養學生運用英語進行有關涉外的一般交際能力和業務工作能力。[1]
考試目的高等學校英語應用能力考試就是為檢測高職高專學生是否達到所規定的教學要求而設置的考試。考試范圍以《基本要求》為依據,既測試語言基本知識也測試語言技能,既測試一般性語言內容也測試與涉外業務有關的內容。后者約占60%,包括《基本要求》中“交際范圍表”所列出的各個項目。這樣的考試具有教學考試和水平考試的雙重性質,也更符合社會需要。
考試方法根據我國高職高專學生英語課程的現狀,《基本要求》分為A級要求和B級要求,本考試的筆試也相對應地分為A級考試和B級考試。A級為標準級,B級為過渡級。參加A級考試的考生應修完《基本要求》規定的全部內容;參加B級考試的考生應修完《基本要求》B級規定的全部內容。口試不分級。?
考試的方式分為筆試和口試。筆試測試語言知識(即語音、語法和詞匯)和讀、聽、譯、寫四種實用技能。口試測試考生以英語為工具進行日常和業務口頭交際的能力。筆試自2000年起實施,口試自2005年起實施。
考試時間及報名時間考試時間:筆試每年考兩次,即6月中旬和12月中下旬(或1月上旬)。未通過的考生,在校期間可以再次考試。口試也是每年考兩次,時間在報名時通知。
報名時間:筆試每年3月和9月報名,口試根據報名點通知。
考試成績及證書成績:筆試結束后約兩個月至兩個半月后由考點公布成績。85分及以上為優秀,60分及以上為合格。口試結束后由考點公布成績。成績分優秀和合格兩等。
證書:考試合格及優秀的考生可獲得高等學校英語應用能力考試委員會通過考點頒發的證書。頒發時間由考點決定。
大綱簡介我國高等職業教育的教學目標是培養高端技能型人才,因此其英語教學應貫徹“實用為主,應用為目的”的方針,既要傳授學生必要的英語語言基礎知識,也應培養學生運用英語進行涉外日常交際與業務工作的能力。高等學校英語應用能力考試就是為檢測高等職業院校和高等專科院校學生是否達到所規定的教學要求,是否符合我國社會和經濟發展對職業人員的需求而設置的考試。本考試既測試語言知識,也測試語言技能;既測試一般性語言內容,也測試與涉外業務有關的應用性內容。
高等學校英語應用能力考試分為筆試和口試,分別實施,以適應考生的不同需求。筆試測試考生的英語語言知識和讀、聽、譯、寫四種英語技能,口試測試考生的聽說技能。
考慮到我國高等職業教育的教學現狀和學生的英語入學水平,本考試分為A級考試和B級考試。A級考試適用于已完成高職教育英語課程的考生,B級考試適用于達到高職教育英語課程基礎要求的考生。
客觀性試題具有信度較高、覆蓋面廣的優點,而主觀性試題有利于提高測試的效度,能更好地檢測考生運用英語語言的能力,為此,本考試采用主客觀題混合題型以保證良好的信度和效度。
本考試按百分制計分,滿分為100分,60分及60分以上為及格,85分及85分以上為優秀;考試成績合格者可獲得“高等學校英語應用能力考試”相應級別的合格證書。
A級考試一、考試對象
A級考試適用于已完成高職教育英語課程的高等職業教育、普通高等專科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和本科獨立學院各非英語專業的學生。
二、考試時間
每年舉行兩次,即6月份和12月份/1月份。
三、考試性質
本考試的目的是考核考生的英語語言知識、語言技能,以及使用英語處理有關日常和一般業務的涉外基本能力,其性質是教學--水平考試。
四、考試方式與內容
考試方式為筆試,包括五個部分:聽力理解、語法結構、閱讀理解、翻譯(英譯漢)和寫作/漢譯英。
B級考試一、考試對象
B級考試適用于達到高職教育英語課程基礎要求的高等職業教育、普通高等專科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和本科獨立學院各非英語專業的學生。
二、考試時間
每年舉行兩次,即6月份和12月份/1月份。
三、考試性質
本考試的目的是考核考生的英語基礎知識和語言技能,以及使用英語進行簡單的涉外日常交際與業務交際的能力,其性質是教學--水平考試。
四、考試方式與內容
考試方式為筆試,包括五個部分:聽力理解、詞匯和語法結構、閱讀理解、翻譯(英譯漢)和寫作/漢譯英。
口語考試考試對象和報考條件“高等學校英語應用能力考試口語考試”(以下簡稱“口試”)的報考條件是在校的高職高專學生。
考試形式口試采用計算機輔助形式在多媒體教室進行。根據多媒體教室的大小,每場考試可以有數十名考生同時參加。
考試不設主考,只設監考,試題(包括其指示說明)全部集成在本口語考試專用的軟件系統中。考生根據軟件系統屏幕和語音提示和問題直接以口頭方式回答,并通過麥克風實時錄制到系統中。
考試過程整個考試過程約為17分鐘,實際考試的時間為13到15分鐘;考生回答問題的實際時間累計約為7分鐘。
在正式考試開始之前,考生有1分30秒回答“熱身”問題,目的是讓考生熟悉、適應考場環境和考試方式,消除考生的緊張感,幫助他們進入良好的應考狀態。其內容包括核實考生身份(由考生通過麥克風把自己的姓名和準考證號錄入系統中),并讓考生回答3個問題(如天氣、家庭、個人興趣、校園生活等)。在考生回答完“熱身”問題之后,系統提示考生考試正式開始。
考試主體共由4個部分組成,各部分之間都有系統提示,提醒考生即將進入下一個部分的考試。
第一部分是朗讀短文(loud?reading),共1題,短文長度在120詞左右。主要測試考生的語音、語調、斷句等朗讀技巧和流利程度。朗讀的材料選自口語體短文或獨白,屬于口頭交際范疇,如開場白、電話轉述、口頭通知等。考生有1分鐘的準備時間。在聽到系統提示后,考生開始朗讀短文,時間為1分鐘。
第二部分是提問—回答(questions?&?answers)。主要測試考生就交際話題提出問題或給予回應的能力。在這一部分,考生將讀到一段實用性的涉外交際活動文字,如廣告、啟事、通知等。本部分包含兩個子部分:提問部分和回答部分。在提問部分,系統將給考生提供一個身份以及所需要完成的任務。根據系統提示的要求,考生需就文字材料內容提出若干問題。在回答部分,系統提示將給考生提供另外一個身份;同時,考生會聽到一段內容不完整的對話。考生要根據文字材料內容和所扮演的角色補全該對話。例如,在第一部分,考生先在文字材料中讀到一則賓館的廣告,然后錄音的第一部分提示:假定考生是一名想要預訂房間的顧客。考生需要根據他(她)所看到的廣告內容提出若干問題,從而決定他(她)是否要預訂房間。在錄音的第二部分中,系統提示考生的身份是一個旅行社的職員,需要就顧客的咨詢做出恰當的回答。考生在聽到系統提示之后應立即開始提問或回答。每一次提問或回答的時間為10秒鐘。答題時間總計為1分鐘。
第三部分是漢譯英(chine-english?interpretation),共5題。主要測試考生在日常涉外活動和涉外業務中的口頭翻譯能力。考生在聽到系統提示之后應立即開始或停止口頭翻譯。實際翻譯時間總計為1分40秒。本部分有以下幾種不同的題型:
(a)在這一部分的指示說明結束之后,考生將依次聽到并口頭翻譯5?個不很復雜的中文單句;
(b)考生在電腦屏幕上讀到一個包含5個不很復雜的中文單句的段落。考生有30秒鐘時間閱讀該材料。之后,考生需要將該段落逐句口頭翻譯成英文;
(c)考生在電腦屏幕上讀到一段中英文相間的對話。考生有30秒鐘時間閱讀該對話。然后考生需根據對話所提供的上下文,將對話中的中文部分(共5句)口頭翻譯成英文;
(d)首先,系統將播放一段中英文相間的對話(不顯示錄音文字),讓考生了解該對話的主題以及大致意思。然后,系統將該對話逐句再播放一遍,要求考生將對話中的中文部分(共5句)在留出的時間內口頭譯成英文。
第四部分是看圖講話(prentation),共1題。主要測試考生用英語進行連貫的口頭表達能力。在這一部分的指示說明結束之后,考生將在電視屏幕上看到一幅或幾幅圖片、照片或一個圖表(包括簡明文字提示),內容涉及廣告、產品/公司介紹、信息發布、業務交流等涉外業務交際。考生有1分鐘時間進行準備。在聽到系統提示后,考生需對圖片、照片或圖表的內容進行連貫陳述。答題時間為2分鐘。
成績與證書口試成績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
口試成績合格者,將獲得“高等學校英語應用能力考試(口試)”證書。證書分為兩個等級:優秀和合格。
等級 | 等級描述 |
優秀 | 能用英語比較順利地進行不十分復雜的、一定范圍內的日常和業務口頭涉外交際。 |
合格 | 能用英語進行簡單的、一定范圍內的日常和業務口頭涉外交際。 |
不合格 | 尚不具備用英語進行口頭交際的能力。 |
每年舉行一或二次。
考點設置口試以學校為單位設立考點。達到施考條件的學校向所在省(市)教學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省(市)教學主管部門和高等學校英語應用能力考試委員會協商后確定。考點原則上接受本校的考生報名;有條件的學校可接受外校考生報名。
考生須知1.考生報名
考生原則上應在設有考點的本學校報名參加考試。跨校報名需得到所報考點的同意。
2.注意事項
考生需攜帶本人的準考證和身份證準時到規定的候考室報到,逾時10分鐘即不得進入候考室。此外,在候考期間未經同意不得擅自離開候考室。
考試時,考生不得攜帶任何未經允許的物品(如移動電話、bp機、電子詞典、收音機等),并不得佩戴會發聲的飾物。
考試期間,考生必須遵守考場紀律,服從監考人員安排。
考生不得擅自操作電腦設備。
考生應按照系統提示逐項完成任務。每項任務都有規定的準備時間和答錄時間。若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前完成任務,須安靜地等待系統提出下面一項任務的提示,不得擅離座位。
考試實錄過程中,考生要適當控制聲音的高低,保證錄音清晰可辨,否則將會影響考試成績。
如果沒有特殊原因,考試一旦開始將不得中途停頓。考生若無故中途退場,將作自動放棄考試處理;該考生已經完成的部分也將視作無效。
考試結束后,考生必須根據監考人員要求立即離開考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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