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禍相依,比喻壞事可以引出好的結果,好事也可以引出壞的結果。出處,《老子》第五十八章:“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意義是福禍相依蘊涵著生活的辯證法。說明禍和福都是相對的。當人身處困厄之際應該想到希望,因為事物之間的關系是動態的,隨著外在環境的變化和人的主觀能動性的發揮,事物就有可能朝著有利的方向轉化。福禍相依的思想和居安思危、物極必反的思想有一定的關聯。
中文名福禍相依
拼音huò fú xiāng yī
出處《老子》
釋義比喻壞事可以引出好的結果,好事也可以引出壞的結果。[1]
出處《老子》第五十八章:“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
成語故事君友會王愛君文集《禍福相依》篇釋義,禍福相依,其義起于老子:「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第五十八章)后來莊子則陽篇又云:「安危相易,禍福相生。」然此禍福相依的思想,實起于易經,為中國最古哲學思想的一端。依據易經哲學,宇宙萬事萬物都是源自一「道」,道為流行義,其流行乃為圓道周流,如盛衰、生死、寒暑、晝夜、剛柔之相往來,乃自然之流行,人力無能為力。
物極必反,當時之盛、人之生、歲之暑、日之晝、物之剛臻于極致之際,及自然而變衰、變死、變寒、變夜、變柔。常人不知此理,每執著于盛、生、暑、晝、剛之時,以之為福;易經則闡明此理,謂衰、死、寒、夜、柔之禍,乃同于福之為自然流行之「道」,彼此相待而生。老子反者道之動、物壯則老、正復為奇、善復為妖等,均此義。
復次,禍福之立義,乃以是否從于道為準,順從于道即福,違逆于道即禍。吾人識道之為流行,當盛衰、生死、寒暑等之變化之時,即與之進退,不作執作,如此則常在福中,雖禍至而不為禍所累;偶或有違道之行而遭禍,即明此致禍之由而改過歸于正道,如此則因禍而得福,亦可謂禍福相依。以上二義,在先秦古人思想中均甚普遍。
參考資料本文發布于:2023-06-01 20:06:03,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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