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正確”是在近代思想及政策研究中的專業名詞。“政治正確”,是指利用政治立場上“正確”或“中立”的字句描述事物,以避免因為使用具有褒貶意義的語句,而侵犯他人合理的權益、傷害弱勢群體的利益或尊嚴。支持者傾向采用“中立語言”(inclusive language)、“文明語”(civility)來形容“政治正確”的詞句。反對者認為“政治正確”屬貶義詞,與假道學、過度敏感、斤斤計較的意義近似。臺灣高鐵BOT案是一個在政治正確輿論導向下失敗的公共建設案例。
中文名政治正確
外文名Political Correctness
繁體政治正確
性 質近代思想及政策研究中的專業名詞
對 象對象
解釋分析“政治正確”起源于美國19世紀的一個司法概念,主要是指在司法語言中要“政治正確”,即“吻合司法規定”或“符合法律或憲法”。然而這一司法概念到了上個世紀80年代,卻逐漸演變成為“與占壓倒性優勢的輿論或習俗相吻合的語言”。也就是說,在日常生活談話中,凡不符合占壓倒性優勢的輿論或習俗的話,就被視為“政治不正確”。
解釋一以詞語解釋的方法來定義,政治正確是指利用中立的字句,以圖不侵犯他人,保護弱勢社群,但實際執行結果卻一直富有爭議。在自由主義、保守主義及其他持反對意見的評論員眼中,“政治正確”一字屬貶義詞,與假道學的意義相類,而支持者傾向采用“中立語言”(inclusive language)、“文明語”(civility)形容政治正確的語句。
一般語境下的政治正確是指為了避免真實存在的或所謂的不公正的歧視而采用的變換另一種稱呼的行為。政治正確的一個目的是用最“中立”的字眼,防止歧視或侵害任何人。例如為了避免出于種族、性別、性取向、身體殘障、宗教或政治觀點的不同而產生的歧視或不滿。支持者認為,政治正確有助于喚醒公眾的無意識的偏見,使得他們可以有一個更加正式的、無偏見的語言可以稱謂與大眾不同的人群,而不傷害他們。政治正確的一個例子包括把“弱智”改稱為“智力障礙”,用“精神病”代替“瘋子”。
不過,“政治正確”會出現前后顛倒的情況,例如,在美國,原本使用black(黑色)稱呼黑人是一種歧視性的做法,于是一度推廣使用Negro(尼格羅。在人類分類學上,黑人被稱為尼格羅人種)。但是后來隨著黑人地位提高、黑人不以自己的膚色為恥辱,Negro反而被認為是歧視性稱呼,遭到唾棄,black得到承認和推廣。
根據科學研究,薩丕爾(Edward Sapir)和本杰明·李·沃爾夫(Benjamin Lee Whorf)最早提出語言影響思維,因此通常用來描述人群的語言是有影響力的。雖然這個論斷仍然很有爭議,但是政治正確正是基于這個理論,認為言辭可以單方面改變事實。例如政治正確認為,使用具有性別主義的詞語會促進性別主義的思想。
舉例:
弱智——智力障礙
殘廢——殘障、殘疾
瘋子——精神病患者
口吃、大舌頭——語言障礙
反對派——政治異議者、持不同政見者
土著、蕃人——原住民
解釋二在大多數社會主義國家,同樣存在政治正確的情況。它的基本涵義是:“在涉及意識形態問題的事物中,要符合社會主義政治觀念,即做到政治上的正確性?!痹谶@里,“政治”其實是特指政治范疇中的“意識形態”。不過,與一般的“政治正確”相同,不同時期的“正確標準”也不盡相同,同樣會出現完全相反的情況。
分析“政治正確”不僅限于國家政治層面,同樣也可以存在于較大的社會機構內部。其以語言影響觀念這一認識為基本理論前提,以某一明確的、有確定立場的政治理念為基本準則,直接干預處于該社會群體內的人群的思想觀念。
無論是社會主義國家還是非社會主義國家,“政治正確”對以下人員來說,都是特別重要的事情:一、官方或者私人所屬的宣傳機構從業人員(例如,作為德國國家電視二臺的從業人員,親華報道屬于“政治不正確”的行為;作為默多克傳媒集團的從業人員,反對默多克本人的右派政治傾向、或者對于宣傳其右派政治觀點不盡力,也是屬于“政治不正確”的行為;其他例如負責政府或者黨派宣傳事務的機構,不能進行正面宣傳也屬于“政治不正確”);二、政府官員、議員、政治人物、教師等公共事務參與者、管理者或具有影響力的人士等。
必要性理解了政治之“心”,同時要堅持政治正確。在國家堅定不移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大背景下,環保企業要以政治正確為前提,讀懂政策之“心”、不斷創新、善用資本,才能成為未來最偉大的公司。
十九大報告是中國共產黨具有劃時代意義的政治宣示,當今中國正在步入一個政治正確的偉大時代。中國共產黨的政治正確,就是旗幟鮮明地表達了黨的權力來源于人民,黨的初心和使命就是為人民群眾謀福利、為中華民族謀復興,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1]
臺灣高鐵BOT案背景資料近二十多年來,臺灣由于處在巨變年代下,“政治正確”的事罄竹難書。例如過去臺灣初中升高中,高中升大學,都采聯考制,由于競爭壓力大,考試自然需要苦讀,在這樣的背景下,美國大學申請入學的制度遂成了許多人的憧憬,這也是臺灣教育改革會成為“政治正確”的原因,但臺灣教改下來情況卻顯然愈改愈糟。
臺灣在20世紀80至90年代,這種“政治正確”的事多不勝數。最獨特的
當屬所謂的公共建設BOT(即建設—經營—轉讓),70年代起,西方經濟的新自由主義逐漸開始大盛,這組意識形態的核心價值乃是要非法化政府的職能,因此“政府無能”、“政府無效率”、“政府浪費”這種說法遂成了主流;它們在非法化政府職能的同時,當然也將“私人”(其實是公司或財團)的功能美化。
在這種“政治正確”的引導下,公營企業的私有化,公共建設的民間參與等遂成了政策的主流,所謂的BOT即是其一的一種——它將公共建設的興建(Build),一定時間的營運(Operation),期滿移轉(Transfer)給政府。關于BOT的成功與失敗的例子眾多。
關于失敗的臺灣高鐵BOT案,香港《明報》刊出臺灣政論家南方朔的文章稱,從2009年2月起,馬英九團隊即已對臺灣高鐵這個“無底洞”做了討論,原則上考慮在該公司破產前收歸當局所有。讓馬團隊真正下定決心的是8月底達賴訪臺,臺灣高鐵董事長殷琪不僅居中牽線還為達賴開專車。達賴到的當天,馬團隊即已正式決定將提前收回高鐵經營權,在政治上也等于拔掉了臺灣最大的“綠色資本家”。
案例代表臺灣高鐵變成無底洞,虧損負債5000億臺幣
這種BOT的觀念,在20世紀90年代也盛行于臺灣。當時的臺灣輿論走向是重財團。讓民間企業參與公共建設的BOT,遂成了當時的“政治正確”,許多財團在那個階段確實獲得了許多發展的機會。
臺灣的BOT案里,規模最大的乃是臺灣高速鐵路。就嚴格的道理而言,高速鐵路乃是重大工程,無論工程規模、資金龐大的程度及調度的困難,都不是一般的民營公司所能負荷。但當時由于BOT已成了一種“政治正確”,臺灣遂還是決定以BOT方式交給民營。
臺灣高鐵乃是最大的BOT案,也是到了今天已被證明為失敗的BOT案。此案當時有兩個財團在爭取,一個是國民黨大掌柜劉泰英的“中華高鐵團隊”,一個是親民進黨的“臺灣高鐵團隊”,嚴格而言,這兩個團隊都不是夠資格的團隊。但最后還是由臺灣女強人殷琪的“臺灣高鐵團隊”得標。它之所以得標,乃是它對高鐵的營運做了過分樂觀的估計,由于估計樂觀,它在財務上也大膽,宣稱這個工程所需的一切資金皆可自籌,政府不必出任何錢。
但事實上,臺灣高鐵成軍迄今,卻完全不是當時的模樣。高鐵有五大原始股東,它們其實都無力承擔這個臺幣5000億的工程,于是成軍后,遂迫使政府保證,向公股銀行及公營事業出面融資或認購特別股。迄至目前,該公司累計債務已逾臺幣4000億。
另外,則是高鐵營運的原先估計是每月臺幣60至70億,而事實上則只有20億,這樣的業績,完全不足以應付借貸利息和折舊等,1個月估計要虧損臺幣10億或更多。估計到了2009年底,它的剩余現金就會用罄。由于負債龐大,營收不佳,銀行團也不可能繼續增資。在這種情況下,該公司即難免要宣告破產。它對臺灣交通的影響可謂極其嚴重。
從2009年2月起,馬“政府”即已對高鐵這個無底洞做了討論,原則上考慮在該公司破產前收歸政府所有——根據原始契約,民營的時間為35年,距今還有25年,擔心的就是任由民營下去,25年后這個濫攤子不知會大到什么程度。正因有這樣的策略,政府才對高鐵想再增資抱持消極態度。
至于讓馬“政府”真正下定決心的,就是8月底達賴訪臺,高鐵董事長殷琪不僅居中牽線還為達賴開專車,達賴到的當天,馬“政府”即已正式決定將提前收回高鐵經營權,在政治上也等于拔掉了臺灣最大的綠色資本家。只是高鐵乃是個失敗的BOT,它的借貸、增資、虧掉的資本額,總計虧損及負債的達臺幣5000億,這個財務破洞將來不知將如何收拾。
外界評論過去20年,臺灣在西方式“民主化”的過程里,從西方借來太多“政治正確”的事務,包括放任的教改政策、圖利資本家的BOT政策,以及為富人減稅的租稅政策等。它造成的結果乃是臺灣教育水平的日益低落,財政快速惡化,以及許多BOT案只不過成了圖利公司財團的秘密通道。
像高鐵這種重大工程,若政府主辦,雖然效率不一定更好,但至少還可受到民意監督,權責還會清楚,而民間BOT后,如此重大工程的監督和責任歸屬都變得曖昧難分。由臺灣的例子,其實已印證了一種說法,在某個時刻“政治正確”的事,并不一定就真正的正確。每個社會為了“政治正確”,通常都會付出難以估計的代價。
參考資料本文發布于:2023-06-02 02:12:22,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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