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音韻》是元代周德清創(chuàng)作的戲曲(北曲)曲韻著作,成書時間為1324年。
《中原音韻》原為寫北曲者檢韻而作,但它以遼、金以來北方語音變化發(fā)展為依據(jù),廢入聲,又把平聲分為陰、陽兩類,歸并舊韻為東鐘、江陽、支思、齊微等19部,已接近于今北京音。它以普通使用的活語音為記錄、研究的對象,具有首創(chuàng)意義。因此在漢語語音史上有很大價值。
書名中原音韻
作者周德清
出版時間外文名稱Zhongyuan phonological
所屬年代元代泰定元年(1324年)秋
字數(shù)135千字
作品簡介北曲音韻專著。元周德清撰。本書前一部分為韻譜,以北方實際語音(一說為大都音、一說為洛陽音)用韻為標準,分列19部,各部下字,分為陰平、陽平、上聲、去聲四類,入聲字派入其他三聲,此即是所謂“平分陰陽,入派三聲”。它是北曲最早的韻書,后世北曲甚至南曲曲韻著作,以及演員唱曲,正音咬字,都以此為根據(jù)。
后一部分為《正語作詞起例》,作者強調聲律至關重要,并對元曲的辨音、用字、格律、務頭等問題,作了專門論述。原書成于元泰定元年(1324),有周氏自序。元末已有刻本,今不傳?,F(xiàn)存的最早刊本為明正統(tǒng)六年(1441)訥庵刻本,中國社會科學院文學研究所藏,中華書局據(jù)以影印。存本甚多,通行者為《中國古典戲曲論著集成》本。近人任二北有《中原音韻作詞十法疏證》,收入《散曲叢刊》。[1]
創(chuàng)作背景中原音韻中原音韻繼承了《切韻》等韻書的傳統(tǒng)。因為隋朝和元朝之間漢語語音發(fā)生了變化,必須對韻書進行修改,以符合當代實際的語音系統(tǒng)。
從13世紀中葉到14世紀末,北曲在此時迅速發(fā)展。散曲作家周德清對北曲進行了深入地研究,認為北曲的創(chuàng)作存在很多問題,例如不講究格律。他認為要使北曲獲得更好的發(fā)展,必須作出一定的規(guī)范,尤其語言的規(guī)范更為重要。於是他根據(jù)自己的創(chuàng)作經(jīng)驗,總結出了一套北曲的創(chuàng)作方法和演唱規(guī)律,寫成了《中原音韻》。
作品目錄一東鐘 二江陽 三支思 四齊微 五魚摸 | 六皆來 七真文 八寒山 九恒歡 十先天 | 十一蕭豪 十二歌戈 十三家麻 十四車遮 十五庚青 | 十六 候 十七監(jiān)咸 十八廉纖 十九侵尋 |
周德清在《中原音韻》中第一部分是編制曲韻韻譜。他把當時曲子里常用作韻腳的5866個字按照當時使用的官話語音(他稱為「中原之音」)分成19個韻部,每個韻部再分為平聲陰、平聲陽、上聲、去聲等類,入聲則按照當時曲子里行腔的念法歸入以上各類中,按照「每空是一音」的方式列出同音字組,稱為「小韻」,共1627個小韻,而不用反切注音。周德清對曲韻的歸納主要以元曲四大家的作品為依據(jù),他認為他們的作品「韻共守自然之音,字能通天下之語」,同時也揚棄了他們用韻不規(guī)范的地方。
《中原音韻》後半部分稱作《正語作詞起例》,用各種實例來詳細說明韻譜的使用方法,以及北曲的創(chuàng)作規(guī)范等問題。
作品影響《中原音韻》對於當時以及以後的北曲創(chuàng)作起過很好的指導作用,而且以後的許多曲韻著作大多以它為樣板,在他的基礎上進行詮釋,或者沿襲它的體例進行改編。直到南曲興盛時這本著作仍然具有很大的影響力。
《中原音韻》對於中國戲曲史以及漢語史的研究來說,都是非常有價值的資料。
作者簡介周德清周德清(1277-1365年),字日湛,號挺齋,高安(今屬江西)人,元代散曲作家。
周德清是宋代理學家周敦頤的六世孫,父輩入元后無一人出仕,同輩與子侄輩都以布衣終生。周氏出生于元代北曲雜劇和散曲的創(chuàng)作與演唱極為繁榮的時期,早年致力于北曲的創(chuàng)作和研究,歐陽玄在《中原音韻序》中稱他“通聲音之學,工樂章之詞。常自制聲韻若干部,樂府若干篇,皆審音以達詞,成章以協(xié)律,所謂‘詞律兼優(yōu)’者。”周氏有散曲作品傳世,朱權《太和正音譜》論其風格“如玉笛橫秋”。
內容簡介《中原音韻》,元代周德清撰戲曲(北曲)曲韻專著。作者在其創(chuàng)作實踐和對北曲的研究過程中,深感一般北曲作者和演唱者在語言、聲韻、格律等方面存在許多問題,于是在泰定元年(1324年)秋,寫成《中原音韻》,后又作了多次修訂。
該書內容包括三個方面:
第一部分,曲韻韻譜,是北曲創(chuàng)作和演唱者審音定韻的標準。周氏提出:“欲作樂府,必正言語,欲正言語,必宗中原之音。”(《中原音韻·自序》)所謂“中原之音”,也就是指元代已經(jīng)開始形成的,在當時北方河北、河南等地,各種場合通用的共同語言。周氏以“中原之音”為依據(jù),以北曲雜劇作品為對象,總結其發(fā)聲規(guī)律,收集了北曲中用作韻腳的常用單詞五千多個,將聲韻規(guī)范為十九個韻部,每個韻部之下又分為平聲、上聲、去聲。入聲在當時北方方言中實際已無,故分別派入平、上、去三聲之中,平聲則又分為陰平和陽平。
第二部分,“正語作詞起例”,主要論述曲韻韻譜的編制和審音原則,以及宮調曲牌和作曲方法等。周氏說明韻譜只收五千多個單字,有些單字則不宜作為曲韻韻腳。對一些易誤混為同音的詞,也列表兩兩對比,加以區(qū)別。周氏列舉了北曲中常用的十二個宮調和三百三十五支曲牌。每個宮調下列有屬于此宮調的各種曲牌。另外,周氏還對元代北曲十七宮調的調性色彩,分別作了描述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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