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靜平,男,1955年9月生,漢族,湖北黃梅人,本科學歷,1976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黃岡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務副市長。2012年1月任黃岡市政協主席。中國書法家協會會員、黃岡市書法家協會名譽主席。2016年8月,由于受黨紀政紀處分,被免去政協黃岡市第四屆委員會主席職務。
中文名王靜平
國籍中國
民族漢族
籍貫湖北黃梅
性別男
出生年月1955年9月
政黨中國共產黨
個人履歷王靜平1976年01月至1976年12月,任黃梅縣停前公社劉必管理區副主任。
1976年12月至1979年03月,任黃梅縣停前公社辦公室秘書。
1979年03月至1979年12月,任黃梅縣農業辦公室干事。
1979年12月至1986年06月,任黃梅縣委宣傳部干事、副科長、科長。
1986年06月至1989年05月,任黃梅縣委宣傳部副部長。
1989年05月至1990年09月,任黃岡地區行署研究室經濟研究科科長。
1990年09月至1993年05月,任黃岡地區行署副秘書長。
1993年05月至1994年05月,任黃岡地區行署副秘書長、辦公室主任。
1994年05月至1995年03月,任黃岡地區行署秘書長、辦公室主任。
1995年03月至1997年04月,任紅安縣委書記。
1997年04月至2000年10月,任紅安縣委書記、縣人大常委會主任。
2000年10月至2001年02月,任黃岡市委常委。
2001年02月至2002年04月,任黃岡市委常委、市總工會主席。
2002年04月至2006年10月,任黃岡市委常委、市委宣傳部長。
2006年10月至2006年12月,黃岡市委常委、市委宣傳部長、市委秘書長。
2006年12月至2008年06月,任黃岡市委常委、市委秘書長。
2008年06月,任黃岡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務副市長。
2012年01月,任黃岡市政協主席。
任免信息2016年7月28日,因受黨紀政紀處分,根據政協《章程》和有關規定,決定:撤銷王靜平十一屆湖北省政協委員資格。
2016年8月19日,政協黃岡市四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由于受黨紀政紀處分,決定:免去王靜平政協黃岡市四屆委員會主席職務。[1]
分管工作負責市政府常務工作,負責發展改革、財政稅務、勞動和社會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市政府辦公室(含市政府駐外機構)、市政府法制辦公室、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統計局、物價局、行政服務中心、招投標工作管委會辦公室(招投標監督管理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信訪局、檔案局、保密局、行政學院和民兵預備役工作,協助市長分管市編辦、人事局、監察局、審計局,協管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聯系市人大、市政協、軍隊和武警。承擔市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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