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史中丞,古代官名,秦始置。漢朝為御史大夫的次官,或稱御史中執法,秩千石。
漢哀帝廢御史大夫,以御史中丞為御史臺長官,后歷代相沿,唯官名時有變動:曹操曾改御史中丞為宮正,取其糾彈百官朝儀的職掌而言;北魏亦曾改稱中尉。?南北朝,御史大夫時置時廢,即令置大夫亦往往缺位。故中丞實為御史臺長官無疑。
隋置御史大夫,不置御史中丞,這是因為避諱的緣故。唐、五代、宋均大夫與中丞并置,唯大夫極少除授,仍以中丞為長官。
明朝廢御史臺,改設都察院,御史中丞遂廢。
中文名御史中丞
始置朝代秦朝
或稱御史中執法
秩千石
官名敘事御史中丞,秦官也,掌貳大夫。漢因之。御史大夫本有兩丞,其一曰御史丞,一曰御史中丞,謂之中者,以其別在殿中,掌蘭臺秘書。外督部刺史,內領侍御史,受公卿章奏,糾察百僚,休有光烈。至成哀間,改大夫為大司空,而中丞更名御史長史,出外為臺主。光武復曰中丞,與尚書令、司隸校尉專席而坐,京師號曰三獨坐。漢獻帝權置大夫,而中丞不省。
魏初罷大夫,改中丞名官正,復為臺主,尋又改曰中丞。晉宋之后并因之。已上并見《漢官》及《齊職儀》。后《魏書·官氏志》云:后魏改中丞為中尉。《五代史·百官志》云:北齊又改為中丞。隋室諱中,省中丞,增持書御史之品以代之。按:持書侍御史,本漢宣帝時路溫舒上書,宜尚德緩刑,帝深采覽焉。季秋后請讞時,帝幸宣室齋居而決事,令侍御史二人持書,故曰持書侍御史。后因別置,冠法冠,與符璽郎共平理廷尉奏事。其后歷代并置之。至隋增品,代御史中丞之職。
唐朝初因之,貞觀末省之。唐初因之;貞觀末省持書御史,又置中丞;龍朔二年改為司憲大夫,咸亨初復舊。
史書記載【專席?分路】《續漢書》云:傅巨公拜御史中丞,與司隸校尉、尚書會同,并專席而坐,故京師號曰三獨坐。《魏氏春秋》曰:故事,御史中丞與洛陽令相遇,則分路而行,以丞主多逐捕,不欲稽留。
【石室?蘭臺】《環濟要略》曰:御史中丞有石室,以藏秘書圖讖之屬。《漢官儀》曰:御史中丞二人,本御史大夫之丞。其一別在殿中,兼典蘭臺秘書,外督部刺史,內領侍御史,受公卿章奏,糾察百僚,休有烈光。【舉劾案章?休有烈光】《漢書》曰:御史中丞二人,本御史大夫之丞。其一別在殿中,舉劾案章,故曰中丞,休有烈光。見蘭臺注中。【肅內外?分黑白】《傅宣別傳》曰:宣為御史中丞,明法直繩,內外震肅,甚有威風。《漢書》曰:鮑宣,字貢君。宣為中丞,執法殿中,外總部刺史郡國二千石,所貶退稱進,白黑分明,由是知名。
【無回避?不吐茹】《續漢書》曰:馬嚴,字威卿。拜御史中丞,賜冠幘衣服車馬。嚴舉劾案章,申明舊典,奉法察舉,無所回避,百寮憚之。王隱《晉書》曰:熊遠,字孝文。遷御史中丞,中宗每嘆其公忠,謂遠曰:“卿在朝正色,不茹柔吐剛,忠亮至勁,可謂王臣。”
溫見奏事【奏彈夜警法鞭儲傅】《晉中興書》曰:王恬,字元愉,為御史中丞。值海西公廢,太宗即位。未解嚴,大司馬桓溫屯中堂,夜吹警角。恬奏劾大不敬,請治罪。明日溫見奏事,嘆曰:“此兒乃敢彈我,真可畏也。”梅陶《自序》曰:余居中丞,曾以法鞭皇太子傅,親友莫不致諫。余笑而應之:“堂高由陛,皇太子所以崇于上,由吾奉王者法。吾其枉道曲媚。”后皇太子將見延請,賜以清燕,于是太子禮敬之如師。【周處正繩?陳謙奉法】王隱《晉書》曰:周處,字子隱。為御史中丞;奏征虜將軍石崇、大將軍梁王彤等,正繩直筆,權豪震肅。《續漢書》曰:陳謙,字伯讓,拜御史中丞。執憲奉法,多所糾正,為百寮所敬也。【隋江總《贈孔中丞奐詩》】我行五嶺表,辭卿二十年,聞鶯欲動詠,披霧即依然。疇昔同寮寀,今隨年代改;借問藏書處,唯君故人在。故人名官高,清簡肅權豪;誰知懷九嘆,徒然泣二毛。
【晉傅咸《御史中丞箴》】百官之箴,以箴王闕。余承先君之蹤,竊位憲臺,懼有忝累垂翼之責,且造斯箴。以自勖勵,不云自箴,而云御史中丞箴者,凡為御史中丞,欲通以箴之也。
爰立執法煌煌天文,眾星是環;爰立執法,其暉有渙。執憲之綱,秉國之憲;鷹揚虎視,肅清違慢。謇謇匪躬,是曰王臣;既直其道,爰顧其身。身之不顧,孰有弗震;邦國若否,惟仲山甫,山甫是明,焉用彼相;莫扶其傾,淮南構逆。實憚汲生,赫赫有國,可無忠貞。憂責有在,繩亦必直;良農耘穢,勿使能植。無禮是逐,安惜翅翼;嗟爾庶寮,各敬乃職,無為罰先,無怙厥力。怨及朋友,無慚于色;得罪天子,內省有恧。是用作箴,惟以自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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