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芝龍,男,漢族,1963年1月生,南充市嘉陵區人,1989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3年8月參加工作,中共四川省委黨校法律專業畢業,大學學歷。曾任中共瀘州市委常委、市委組織部部長。
中文名蒲芝龍
國籍中國
民族漢族
參加工作1983年8月
入黨時間1989年6月
個人履歷1981.09-1983.08南充財貿學校物價專業學生
1983.08-1988.01南充縣供銷社物價員、辦公室主任(其間:1986.06四川大學黨政干部專業大專自考畢業)
1988.01-1993.01南充縣供銷社副主任
1993.01-1993.10南充縣供銷社主任、黨委書記
1993.10-1996.05南充市高坪區供銷社主任、黨委書記(1995年南充市委黨校中青班學習)
1996.05-1997.05南充市供銷社副主任、黨委委員兼南充市高坪區供銷社主任
1997.05-2001.03南充市高坪區政府副區長
2001.03-2002.07中共南充市高坪區委常委、區政府副區長(其間:1999.09-2001.12省委黨校法律專業函授大學學習)
2002.07-2005.06中共南充市高坪區委副書記、區政府區長
2005.06-2005.07中共南充市順慶區委副書記
2005.07-2005.08中共南充市順慶區委副書記、區政府代區長
2005.08-2006.07中共南充市順慶區委副書記、區政府區長
2006.07-2006.10中共閬中市委書記
2006.10-2011.10中共閬中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2011.10-中共瀘州市委常委、市委組織部部長
2011年10月25日,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公示:蒲芝龍(閬中市委書記)擬任瀘州市委常委
2011年11月11日,中國共產黨瀘州市第七屆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蒲芝龍為市委常委
蒲芝龍人物事件2015年4月27日,在瀘州市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上,與會人員聽取了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關于許可對市七屆人大代表蒲芝龍采取強制措施的報告(書面)。根據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關于許可對市人大代表蒲芝龍采取強制措施的報告內容,市七屆人大代表蒲芝龍因涉嫌行賄罪、濫用職權罪,應當對其刑事拘留,按照有關法律規定,提請市人大常委會許可對蒲芝龍采取強制措施。
2015年4月20日,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討論決定,許可對蒲芝龍采取刑事強制措施。[1]
重要講話提出了"圍繞旅游強產業,圍繞產業配干部;城市經濟突出旅游發展,農村經濟突出公路建設,一切工作突出人民滿意"的思路,大力實施項目推動戰略,積極推進旅游、食品、農業產業化,三年共實施投資3000萬元以上的重點項目200多個,主要經濟指標保持兩位數高速增長,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儲蓄存款余額增幅連續兩年位列南充前茅,2008、2009年目標考核均獲南充市一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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