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瑞(1514年1月22日-1587年11月13日),字汝賢,號剛峰,海南瓊山(今海口市)人。明朝著名清官。海瑞一生,經歷了正德、嘉靖、隆慶、萬歷四朝。
本名海瑞
別名海青天、海忠介
所處時代明朝
出生地海南瓊山
官職右僉都御史
追贈太子太保
謚號忠介
性別男
基本內容他自幼攻讀詩書經傳,博學多才,嘉靖二十八年(1550年)中舉。初任福建南平教渝,后升浙江淳安和江西興國知縣,推行清丈、平賦稅,并屢平冤假錯案,打擊貪官污吏,深得民心。嘉靖四十一年(1562),以罷官抗逆顯于后世的明代廉吏海瑞任諸暨知縣;嘉靖四十五年任戶部云南司主事,上書批評世宗迷信巫術,生活奢華,不理朝政等弊端,遭迫害入獄。世宗死后獲釋。隆慶三年(1569年)調升右僉都御史,他一如既往,懲治貪官,打擊豪強,疏浚河道,修筑水利工程,并推行一條鞭法,強令貪官污吏退田還民,遂有"海青天"之譽。后被排擠,革職閑居16年。萬歷十三年(1585年),重被起用,先后任南京吏部右侍郎、南京右僉都御史,力主嚴懲貪官污吏,禁止循私受賄,兩年后病死于南京。
其他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海瑞參加鄉試中舉,初任福建南平教諭,后升浙江淳安和江西興國知縣,推行清丈、平賦稅,并屢平冤假錯案,打擊貪官污吏,深得民心。歷任州判官、戶部主事、兵部主事、尚寶丞、兩京左右通政、右僉都御史等職。他打擊豪強,疏浚河道,修筑水利工程,力主嚴懲貪官污吏,禁止徇私受賄,并推行一條鞭法,強令貪官污吏退田還民,遂有“海青天”之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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