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賬方法(bookkeeping methods),是根據單位所發生的經濟業務(或會計事項),采用特定的記賬符號并運用一定的記賬原理(程序和方法),在賬簿中進行登記的方法。
中文名記賬方法
外文名bookkeeping methods
分類單式記賬法,復式記賬法
類別財務術語
相關性會計學
記賬管理方法第一條為了加強代理記賬資格管理,規范代理記賬活動,促進代理記賬行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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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代理記賬資格的申請、取得和管理,以及代理記賬機構從事代理記賬業務,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代理記賬機構是指依法取得代理記賬資格,從事代理記賬業務的機構。
本辦法所稱代理記賬是指代理記賬機構接受委托辦理會計業務。
第三條除會計師事務所以外的機構從事代理記賬業務應當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以下簡稱審批機關)批準,領取由財政部統一規定樣式的代理記賬許可證書。具體審批機關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確定。
會計師事務所及其分所可以依法從事代理記賬業務。
第四條符合下列條件的機構可以申請代理記賬資格:
(一)為依法設立的企業;
(二)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專職從業人員不少于3名;
(三)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具有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且為專職從業人員;
(四)有健全的代理記賬業務內部規范。
第五條申請代理記賬資格的機構,應當向所在地的審批機關提交申請報告并附送下列材料:
(一)營業執照復印件;
(二)從業人員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具備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證明;
(三)專職從業人員在本機構專職從業的書面承諾;
(四)代理記賬業務內部規范。
第六條審批機關審批代理記賬資格應當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形式的,應當在5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視為受理;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符合規定形式的,或者申請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應當受理申請。
(二)受理申請后應當按照規定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20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審批機關負責人批準可延長10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
(三)作出批準決定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10日內向申請人發放代理記賬許可證書,并向社會公示。
(四)作出不予批準決定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書面通知應當說明不予批準的理由,并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第七條申請人應當自取得代理記賬許可證書之日起20日內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第八條代理記賬機構名稱、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發生變更,設立或撤銷分支機構,跨原審批機關管轄地遷移辦公地點的,應當自作出變更決定或變更之日起30日內依法向審批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并應當自變更登記完成之日起20日內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代理記賬機構變更名稱的,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領取新的代理記賬許可證書,并同時交回原代理記賬許可證書。
代理記賬機構跨原審批機關管轄地遷移辦公地點的,遷出地審批機關應當及時將代理記賬機構的相關信息及材料移交遷入地審批機關。
第九條代理記賬機構設立分支機構的,分支機構應當及時向其所在地的審批機關辦理備案登記。
分支機構名稱、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發生變更的,分支機構應當按照要求向其所在地的審批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代理記賬機構應當在人事、財務、業務、技術標準、信息管理等方面對其設立的分支機構進行實質性的統一管理,并對分支機構的業務活動、執業質量和債務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條未設置會計機構或配備會計人員的單位,應當委托代理記賬機構辦理會計業務。
第十一條代理記賬機構可以接受委托辦理下列業務:
(一)根據委托人提供的原始憑證和其他相關資料,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包括審核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等;
(二)對外提供財務會計報告;
(三)向稅務機關提供稅務資料;
(四)委托人委托的其他會計業務。
第十二條委托人委托代理記賬機構代理記賬,應當在相互協商的基礎上,訂立書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除應具備法律規定的基本條款外,應當明確下列內容:
(一)雙方對會計資料真實性、完整性各自應當承擔的責任;
(二)會計資料傳遞程序和簽收手續;
(三)編制和提供財務會計報告的要求;
(四)會計檔案的保管要求及相應的責任;
(五)終止委托合同應當辦理的會計業務交接事宜。
第十三條委托人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對本單位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應當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原始憑證;
(二)應當配備專人負責日常貨幣收支和保管;
(三)及時向代理記賬機構提供真實、完整的原始憑證和其他相關資料;
(四)對于代理記賬機構退回的,要求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更正、補充的原始憑證,應當及時予以更正、補充。
第十四條代理記賬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按照委托合同辦理代理記賬業務;
(二)對在執行業務中知悉的商業秘密予以保密;
(三)對委托人要求其作出不當的會計處理,提供不實的會計資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行為的,予以拒絕;
(四)對委托人提出的有關會計處理相關問題予以解釋。
第十五條代理記賬機構為委托人編制的財務會計報告,經代理記賬機構負責人和委托人負責人簽名并蓋章后,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對外提供。
第十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對代理記賬機構及其從事代理記賬業務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第十七條代理記賬機構應當于每年4月30日之前,向審批機關報送下列材料:
(一)代理記賬機構基本情況表(附表);
(二)專職從業人員變動情況。
代理記賬機構設立分支機構的,分支機構應當于每年4月30日之前向其所在地的審批機關報送上述材料。
第十八條代理記賬機構采取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代理記賬資格的,由審批機關撤銷其資格。
第十九條代理記賬機構在經營期間達不到本辦法規定的資格條件的,審批機關發現后,應當責令其在60日內整改;逾期仍達不到規定條件的,由審批機關撤銷其代理記賬資格。
第二十條代理記賬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審批機關應當辦理注銷手續,收回代理記賬許可證書并予以公告:
(一)代理記賬機構依法終止的;
(二)代理記賬資格被依法撤銷或撤回的;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注銷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條代理記賬機構違反本辦法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四條、第十七條規定,以及違反第五條第三項規定、作出不實承諾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列入重點關注名單,并向社會公示,提醒其履行有關義務;情節嚴重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罰,并向社會公示。
第二十二條代理記賬機構從業人員在辦理業務中違反會計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造成委托人會計核算混亂、損害國家和委托人利益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
代理記賬機構有前款行為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并給予警告;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違法所得3倍以下罰款,但最高不得超過3萬元;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1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三條委托人故意向代理記賬機構隱瞞真實情況或者委托人會同代理記賬機構共同提供虛假會計資料的,應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第二十四條未經批準從事代理記賬業務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查處。
第二十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代理記賬資格管理過程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六條代理記賬機構依法成立的行業組織,應當維護會員合法權益,建立會員誠信檔案,規范會員代理記賬行為,推動代理記賬信息化建設。
代理記賬行業組織應當接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規定的“5日”、“10日”、“20日”、“30日”均指工作日。
第二十八條省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可以根據本辦法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報財政部備案。
第二十九條外商投資企業申請代理記賬資格,從事代理記賬業務按照本辦法和其他有關規定辦理。
第三十條本辦法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財政部2005年1月22日發布的《代理記賬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27號)同時廢止。
記賬方法的概述根據記賬憑證,運用一定的記賬符號和記賬規則將經濟業務登記在賬戶上的技術方法。
記賬方法是根據單位所發生的經濟業務(或會計事項),采用特定的記賬符號并運用一定的記賬原理(程序和方法),在賬簿中進行登記的方法。
出納人員為了對會計要素進行核算,反映和監督企業的經濟活動,在按一定原則設置了會計科目,并按會計科目開設了賬戶之后,就需要采用一定的記復式記賬的種類
1、借貸記賬法
用“借”和“貸”作為記賬符號,以“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為記賬規則的一種復式記賬法,是國際上通用的記賬方法。
2、收付記賬法
用“收”和“付”作為記賬符號的一種復式記賬法,是我國傳統收付記賬法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一種復式記賬法,現已停用。
3、增減記賬法
用“增”和“減”作為記賬符號的一種復式記賬法,是我國上世紀60年代商業系統采用的記賬方法,現已停用。
二、借貸記賬法
(一)借貸記賬法概述
1、借貸記賬法產生和發展
它起源于13世紀的意大利,到商品經濟的發展,借貸記賬法在世界各國采用。
2、借貸記賬法的定義
借貸記賬法就是以“借”和“貸”作為記賬符號,在賬戶中記錄資產和權益增減變化和結果的一種復式記賬方法。
(二)借貸記賬法的基本內容
1、記賬符號
以“借”“貸”作為記賬符號,用來表示記賬的方向。
賬方法將會計要素的增減變動登記在賬戶中。
記賬方法的分類簡介按照登記經濟業務方式的不同,記賬方法可分為單式記賬法和復式記賬法。復式記賬法又因其構成要素的不同而分為借貸記賬法、增減記賬法和收付記賬法。借貸記賬法是目前世界上通用的記賬方法。收付記賬法和借貸記賬法都是由單式記賬法逐步發展、演變為復式記賬法的。
單式記賬法單式記賬法是對所發生的經濟業務只在一個賬戶進行登記的方法。它是一種不完整的簡易記賬方法。這種記賬方法一般只記錄銀錢收付和債權債務結算業務,有時也登記實物。需要什么資料登記什么資料,賬戶與賬戶之間沒有必然的內在聯系,也沒有相互對應平衡的概念。單式記賬法只能反映經濟業務的一個側面,會計記錄之間不存在相互勾稽關系,因此,不能全面、系統地反映經濟業務的來龍去脈,也不便于檢查賬簿記錄的正確性。
復式記賬法復式記賬法是從單式記賬法發展演變而來的。這種記賬方法是對所發生的經濟業務,以相等的金額在兩個或兩個以上賬戶中進行登記的方法。在復式記賬法下,由于對每項經濟業務都以相等的金額在相互對應的賬戶中作雙重記錄。因此,賬戶之間存在相互勾稽關系,可以了解每項經濟業務的來龍去脈,還可以用試算平衡的方法檢驗賬簿記錄的正確性。復式記賬是一種科學的記賬方法,被世界各國廣泛采用。復式記賬方法有多種,如借貸記賬法、增減記賬法和收付記賬法。其中收付記賬法又分為現金收付記賬法和資金收付記賬法等。我國預算會計曾經長期采用收付記賬法,從1998年起,預算會計全部改為借貸記賬法。
復式記賬法的顯著特點首先,它對發生的每項經濟業務至少要在兩個相互聯系的賬戶上以相等的金額作雙重的記錄;
其次,所有賬戶之間的數字存在平穩關系,可以進行試算平衡。復式記賬法的特點決定了它是一種科學的能全面反映經濟活動的記賬方法。
復式記賬法的優點對于發生的每一項經濟業務,都要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賬戶中相互聯系地進行分類記錄。這樣,通過賬戶記錄不僅可以全面、清晰地反映經濟業務的來龍去脈,還能全面、系統地反映經濟活動的過程和結果。由于每一項經濟業務發生后,都是以相等的金額在有關的賬戶中登記,因而可以對記錄的結果進行試算平衡,以檢查賬戶記錄是否正確。[1]
應用復式記賬法記錄各項經濟業務,還可以通過賬戶對應關系了解經濟業務的內容,檢查經濟業務是否合理、合法。復式記賬法在會計核算方法體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在日常會計核算工作中從編制會計憑證到登記賬簿,都要運用復式記賬原理。
復式記賬法,根據記賬符號、賬戶分類、記賬-規則和試算平衡等方面的差異,主要分為借貸記賬法、增減記賬法和收付記賬法。我國新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第八條規定,會計記賬采用借貸記賬法。
稅收會計的記賬方法稅收會計記錄稅收資金運動情況的方法。稅收會計一律采用“借貸記賬法”。稅收會計“借貸記賬法”,以稅務機關為會計實體,以稅收資金運動為記賬主體,采用“借”、“貸”作為記賬符號,運用復式記賬原理,反映稅收資金的運動變化情況。其會計科目劃分為資金來源和資金占用兩大類。它的所有賬戶分為借方和貸方,左“借”右“貸”,借方記錄資金占用的增加和資金來源的減少,貸方記錄資金占用的減少和資金來源的增加。[2]
稅收會計的記賬規則是:對每項稅收業務,都必須按照相等的金額同時記入一個賬戶的借方和另一個賬戶的貸方,或一個賬戶的借方(或貸方)和幾個賬戶的貸方(或借方),即“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
借貸記賬法的平衡公式是:
所有賬戶的借方余額=所有賬戶的貸方余額
(或發生額)合計(或發生額)合計或
所有資金占有=所有資金來源
賬戶余額合計賬戶余額合計
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
資產=權益
利潤=收入-費用
如何輕松記賬簡介教您如何輕松記賬,六個步驟全部搞定:
憑證歸類后,分類填至當月財務活動記錄表中,財務活動記錄表前半部記錄收支的流量變化,后半部則是描述資產、負債間的移動,分七步驟完成表格的填寫。
步驟一登錄收入狀況首先將上個月的資產負債表余額按現金、存款、股票、貸款、刷卡、其他負債等項目填入資產負債期初余額欄,再將當月份所有收入,包括薪資、獎金、津貼等填入收入欄。
因多數薪資采用銀行自動轉賬,所以當月薪資款項應填入存款欄,而發票、工作獎金、生活津貼等,除自動轉賬外,應一并計入現金欄內,以現金增加表示。填妥所有收入項目后做加總,將數據清楚填入收入小計欄,可得知當月收入多少。
步驟二依類別填記經常性花費將衣、食、住、行、教育、娛樂歸類好的憑證按日期填入表中,例如,九月一日花一百元買書,應在教育項目欄內注明日期、品名、金額,在現金欄內表示減少一百元,若以刷卡購得西裝一套一千元,在刷卡欄內應填入增加一千元,而非現金欄內,填寫時應特別注意。
記錄所有消費款項后,簡單在六大類后做統計,可明了當月資金主要流向。至于無法歸類在六項里的,則填寫至其他欄,并依現金增加減少或是刷卡增加的情況來記錄。
步驟三結算收支,計算出新余額填妥所有收入、支出項目后,利用期初余額加上收入減去支出可求得期末余額;分類支出可做為次月編列預算的參考,而現金、存款及刷卡余額可了解手邊可用的生活資金是否寬裕。
步驟四:日常存、提款都要留下單據平日存、提款都應留下單據以方便表格的制作,存款時現金減少存款增加,反之則是提款的情況。若是借錢給親友,現金或存款減少但其他資產增加,因為借給親友的錢屬自有資產。不過,應把握借錢予人要留下借據的好習慣。
步驟五股票賣出應計算賺賠股票的價格每日變動,股票記賬的原則在于,買進時存款減少、股票增加,賣出時存款增加、股票減少,但因買進、賣出之間價格經常不同,當賣出價格大于買進價格是賺錢,當賣出價格小于買進價格則是賠錢,為將賺賠狀況真實反應在股票科目上,習慣在賣出時要將買賣價差計算出來,這個動作就是反應賺賠。
步驟六登錄大件物品的購買記錄房屋、汽車等資產的購買通常配合貸款,例如,九月十日付首期款20萬元購得100萬元房子一套,則存款欄將減少20萬元,其他資產增加100萬元,貸款增加80萬元。
整體而言,財務活動記錄表能充份記錄流量和存量的變動,且當收入、支出及資產負債的凈值有具體變化時,可以靠記賬的方式充份掌握。
參考資料本文發布于:2023-06-06 10:30:29,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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