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縣設市,即撤銷縣,設立行政建制與縣相同的市(即“縣級市”)。簡而言之,就是將縣改設為縣級市。縣級市,一是由地區、盟、自治州管轄,二是由地級市代管。 注:地級市管轄的縣撤縣設市后,在法律上被稱為省轄市,但實際上仍由原地級市代管。
中文名撤縣設市
啟動城市蕪湖市等
主要意思將原來的縣改名市
歷史發展背景是在1981年,當年的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中,有關“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基本方向”的論述中提出:“以大中城市為依托,形成各類經濟中心,組織合理的經濟網絡”。很快,僅在1983年,就有31個縣域改為縣級市,并新設了7個縣級市。從1983年到1986年,是第一波高潮。
時間推至1993年5月,國務院同意民政部《關于調整設市標準的報告》,即在1986年國務院批準試行的撤縣設市標準基礎上另作修改,明確了適用范圍、人口總數、經濟指標等。
至此,“縣改市”正式進入井噴期。截至1998年底,我國縣級市數量達437個,其中近350個為縣改市。現在人們熟識的浙江義烏市和桐鄉市、安徽桐城市和寧國市,都是趕乘這趟車而改市的。
但這項當時跨步前行的地方行政體制改革在1997年的時候,被國務院叫停——“暫停審批縣改市”。
進入21世紀后,“縣改市”再次成為關注焦點是在2013年前后。
2010年初,就有國家發改委領導在全國人大常委會上表示,將積極研究完善設立縣級市的標準,把達到一定規模和標準的縣(鎮)適度改設為市。
而真正的再啟端倪來自一則通知,即2013年由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國土部、住建部等11個部委聯合下發的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通知。在探討中國新型城鎮化的破題工作時,“改市”的字眼再現。同年11月,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優化行政區劃設置,完善設市標準,嚴格審批程序,對具備行政區劃調整條件的縣可有序改市。”這是黨中央權威文件中對“撤縣設市”的一次明確表述。
2014年,國家發改委向國務院上報城鎮化改革方案,明確提出“推進行政區劃創新,完善城市行政區劃設置和布局”。此表述將“撤縣改市”正式拉入大眾視野。
撤縣設市發展瓶頸撤縣設市其弊端顯而易見,特大城市和超大城市迭次出現,城市病會繼續蔓延和加重;“縣域經濟”活力可能下降,廣東順德就是這方面的一個典型,撤縣設區后,順德的經濟總量已由之前的全國縣域經濟第一跌到了第三位。
一是,一些縣級市與區域大型城市和核心市場的距離較遠,難以享受到大城市的輻射作用,如湖南省的洪江市、津市等縣級市,在改革開放后很長一段時間內增長緩慢,其經濟發展水平已經大大落后。
二是,多種原因導致中國部分縣級市的經濟發展基礎比較弱,城市活力不夠。比如屬于老工業基地的縣級市、資源型縣級市、產業結構不合理的縣級市等。
三是,縣級市的人口密度和人口規模偏低,難以發揮城市的集聚優勢,嚴重制約了縣級市經濟社會的發展,也不利于提高縣級市土地、能源等資源的利用效率。
四是,縣級市的基礎設施落后,使其過早出現環境污染、交通擁堵等問題,削弱了縣級市的承載能力,不利于吸引人口的集聚,更不用說對于生活環境要求較高的科技、經營人才的集聚,制約了縣級市的發展。
五是,按照城市行政級別配置公共資源、財政資金、土地指標、大型項目以及信貸支持的機制,嚴重削弱了縣級市獲取發展資源的能力,制約了縣級市的發展。
設市路徑當前,對于“撤縣設市”的路徑有兩種爭議,一種是“整體設市”,即“縣改市”;還有一種“切塊設市”,即“縣管市”。兩種路徑都各有利弊,不過綜合來看,“整體設市”,即“縣改市”更符合當前中國國情,可適當恢復。
“切塊設市”是指對于人口大縣,同時有實力較強的非縣城所在地的鎮,如果具備條件,以實力較強的非縣城所在地的鎮為中心城區,將周邊一定空間范圍內的鄉鎮劃出,單獨設立縣級市。
“整體設市”就是將一個縣級行政單元整體改為縣級市,即“縣改市”。這兩種路徑各有其適用范圍和優勢,“切塊設市”有助于人口大縣的均衡發展,但其難點是新設一個縣級建制,容易造成行政機構和人員冗余,同時切塊設市的空間劃分也存在一定難度。而“整體設市”不會增加縣級建制,行政區劃調整的難度小。
搞“縣管市”的做法,雖然分清了城鄉之間的界限,有利于限制城市空間的無序擴張,但也應該看到這種城鄉分治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與城鄉統籌的要求不相適應,對中國現有的管理制度影響較大,人為切割了歷史上所形成的社會、經濟、政治、文化、生活方式等諸多方面的聯系。
背景和重大意義我國城鎮空間分布和規模結構不合理,中小城市數量少、集聚產業和人口不足、發展質量和水平不高的問題還比較突出。自上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城鎮化水平由剛剛超過30%上升為2016年的57.35%,但縣級市數量不升反降,減少了80余個。縣級市數量的持續減少,導致中小城市發展滯后,帶來大中小城市發展失衡、城鎮化布局形態不合理、人口城鎮化滯后、大城市病凸顯等一系列矛盾和問題,制約了我國城鎮化發展質量和效益的進一步提升。
有序撤縣設市,是黨中央國務院在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城鎮化持續推進的新形勢下,針對我國城市設置存在的突出問題,立足全局、著眼長遠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將具備行政區劃調整條件的縣可有序改市作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務;“十三五”規劃綱要明確提出以提升質量、增加數量為方向,加快發展中小城市,符合條件的縣和特大鎮可有序改市的目標任務,將培育形成一批功能完善、特色鮮明的新生中小城市作為新型城鎮化建設重大工程之一;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對推動一批具備條件的縣和特大鎮有序改市作出了具體部署。近期批準設立部分縣級市,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1]
最新規劃時報綜合消息據《經濟觀察報》報道,隨著城鎮化發展規劃頒布時間日趨臨近,未來中國城鎮化發展道路正越來越清晰。記者獲悉,由國家發改委牽頭編制的《全國促進城鎮化健康發展規劃(2011-2020年)》(下稱《規劃》)正式對外“亮相”。
據一位熟知《規劃》進展的人士透露,根據《規劃》提供的發展思路,未來東部城鎮化發展的重點是,在優化城市群的基礎上,逐步打造一些更具國際競爭力的大城市、特大城市,并更加注重服務業的發展;而中西部在重點培育大批中小城市的同時,將工業發展擺在更重要位置。為此,與之相關的涉及土地、戶籍、社會、醫療衛生及教育等一系列綜合配套改革措施,將在下半年陸續出臺。
記者從民政部了解到,全國醞釀撤縣設市(區)的縣就有上百個,而據來自地方政府層面的說法,僅僅在廣東、貴州、云南、陜西四個省份,就有60多個縣提出撤縣設市(區)。
參考資料本文發布于:2023-06-06 13:38:34,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本文鏈接:http://m.newhan.cn/zhishi/a/92/215113.html
版權聲明:本站內容均來自互聯網,僅供演示用,請勿用于商業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權益請與我們聯系,我們將在24小時內刪除。
本文word下載地址:撤縣設市(設立行政建制與縣相同的市).doc
本文 PDF 下載地址:撤縣設市(設立行政建制與縣相同的市).pdf
| 留言與評論(共有 0 條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