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廣云(1949年10月—)男,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區站北社區原黨委書記、管委會主任。1949年10月出生于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區站北社區,高中文化程度。2012年,方廣云受賄一事在社會上引起強烈反響,其利用職務之便借親屬及他人名義非法套取侵占拆遷安置房,中央和安徽地方媒體紛紛介入報道,方廣云也被稱為合肥“房叔”。2014年12月26日上午,廬江縣法院對方廣云犯貪污罪、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審宣判,被判有期徒刑20年。2015年01月19日,合肥中院發布2014年度十大案例“房叔”方廣云案上榜。
中文名方廣云
外文名fangguangyun
別名房叔
國籍中國
民族漢族
出生日期1949年10月日
出生地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區站北社區
性別男
職業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區站北社區原黨委書記,管委會主任
主要事跡合肥中院發布2014年度十大案例
信 仰中國共產黨
人物簡介2012年12月25日,合肥市新站區站北社區村民方義虎等4人舉報稱:方廣云在職期間,利用政府興建瑤海工業園機會,通過偽造、假借身份證等手段,以親屬及他人名義非法套取侵占拆遷安置房136套。此外,方家還擁有豪宅、名車和企業股份等,價值數千萬元。
貪污受賄事件非法占房方廣云2005年,方廣云所在的站北社區部分村民組開始拆遷,2009年安置房建成后陸續回遷。回遷小區里住進很多陌生人,拆遷涉及300多村民,參加分房卻有500多人。
村民反映,現380多套安置房里有136套是違規分配的。方廣云家并不屬于這批拆遷安置,卻用其女婿、侄女等名義分了10多套房。
2012年,站北社區12名村民實名舉報方廣云“非法侵占136套安置房”,隨后合肥市紀委等部門介入調查,方廣云也因此被網民稱作“合肥房叔”“房老虎”。
2013年6月4日,專案組通報案件的調查結果:方廣云涉案百套安置房,涉案金額超千萬元。經過10個月的調查,已查實該市新站區站北社區原書記方廣云違規獲取安置房19套。
2012年12月27日,合肥市站北社區原書記方廣云在職期間,利用政府興建瑤海工業園機會,通過偽造、假借身份證等手段,以親屬及他人名義非法套取侵占拆遷安置房等問題。
該事件,在社會上引起強烈反響,中央和安徽地方媒體紛紛介入報道,方廣云也被稱為合肥“房叔”。隨后,紀檢和司法部門相繼介入案件調查,逐漸挖出幕后貪腐窩案。
占房手段一違規遷戶。方廣云的女婿范某戶口原在合肥市廬陽區,方廣云卻通過派出所,違規將其女婿等5人的戶口遷至本社區,并偽造拆遷房屋登記表等,為其騙取3套安置房。
二虛增人口。方廣云被控與合肥市公安局瑤海分局磨店派出所原戶籍民警詹衛東共謀,在站北社區虛增張宇飛等5人的戶口,方廣云再出具虛假拆遷安置證明,套取安置房3套。
三盜用戶籍。方廣云與合肥市原瑤海工業園拆遷辦多名工作人員相勾結,私自盜用本地多名村民的戶籍參與分房,然后在他們不知情的情況下再轉賣。甚至幾名已去世多年的老人,也被冒名用于騙房。
受賄行為2005年以來,原任合肥市瑤海工業園區管委會站北社區委書記的方廣云[1],利用其負責對站北社居委部分村民組拆遷安置對象的資格審核、安置費審核等職務上的便利,徇私舞弊,單獨或伙同他人騙取安置房18套,面積1570平方米,價值3454000元;騙取拆遷補償費316107元、安置費214000元,共計人民幣3984107元。
據指控,2007年以來,方廣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賄賂60000元,違規出具安置證明等材料,致使他人非法獲取安置房45套,面積3605平方米,價值7931000元,獲取拆遷補償費448299元,共造成公共財產損失人民幣8379299元。
2013年9月26日,方廣云非法侵占回遷安置房案已由合肥市瑤海區檢察院偵查終結,移送合肥市檢察院審查起訴。方廣云涉嫌貪污、受賄、濫用職權等違法犯罪問題。
庭審指控審理2014年9月29日,廬江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原合肥市瑤海工業園區管委會站北社居委書記方廣云涉嫌貪污、受賄、濫用職權一案。因案情重大,牽涉人員眾多,在不到兩年的時間里,涉案人員相繼受審獲刑。而作為案件主犯方廣云,直到2014年9月25日,才確定于9月29日在廬江縣人民法院出庭受審。據了解,方廣云被控在擔任合肥瑤海工業園站北社居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單獨或伙同他人騙取公共財物,涉嫌濫用職權罪、貪污罪、受賄罪等三宗罪。[2]
9月29日上午8點半,方廣云涉嫌貪污、受賄和濫用職權一案開庭審理。
對于方廣云涉嫌的貪污犯罪,公訴機關指控,2005年以來,被告人方廣云在協助原合肥市瑤海工業園區管委會進行拆遷安置工作期間,利用其負責對站北社居委部分村民組拆遷安置對象的資格審核、安置費審核等職務上的便利,單獨或伙同他人騙取安置房18套,面積1570平方米,價值3454000元;騙取拆遷補償費316107元、安置費214000元,共計人民幣3984107元。
而對其涉嫌的濫用職權、受賄犯罪,公訴機關指控,2007年以來,被告人方廣云其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賄賂60000元,徇私舞弊,違規出具安置證明等材料,致使他人非法獲取安置房45套,面積3605平方米,價值7931000元,獲取拆遷補償費448299元,共造成公共財產損失人民幣8379299元。
庭審宣判合肥“房叔”一審獲刑20年2014年12月26日上午9:30,合肥“房叔”方廣云一案宣判。
法院審理查明,方廣云原任合肥市站北社區居委會黨支部書記,2005年以來,被告人方廣云在協助原合肥市瑤海工業園區管委會拆遷安置工作期間,利用其負責對站北社居委部分村民組拆遷安置對象的資格審核、安置費審核等職務上的便利,單獨或伙同他人騙取安置房。方廣云還利用職務之便受賄6萬元。徇私舞弊,違規出具安置證明等材料,致使他人非法獲取安置房。
法院認為,被告人方廣云的行為已構成貪污罪、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審三罪判處有期徒刑20年,沒收個人財產15萬元。
事件時間表1、2012年,方廣云等3名社區干部被舉報貪污、侵吞拆遷安置房136套。
2、2012年8月10日,方廣云因涉嫌存在嚴重違紀問題被新站區紀工委立案調查。
3、2012年9月13日,方廣云被移送瑤海區檢察院立案偵查。
4、2013年6月6日,合肥市外宣辦稱已查實方廣云違規獲取安置房19套。
5、2013年9月,案件移送合肥市檢察院審查起訴。后來,案件又退回補充偵查。
6、2014年5月22日,瑤海工業園區拆遷辦原副主任范正東在瑤海區法院受審,被控涉嫌濫用職權罪、受賄罪與貪污罪。7月20日,法院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12年,并處沒收財產10萬元。
7、2014年7月8日上午,合肥房叔案涉案戶籍民警詹某被判刑18年。
8、2014年9月1日,方廣云的女兒女婿因犯貪污罪,終審獲刑5年。
9、2014年9月12日,瑤海工業園區管委會站北社居委原支部委員、計生主任張世鳳二審以貪污罪被判有期徒刑六年。
10、2014年9月29日,方廣云在廬江縣法院受審。
11、2014年12月26日,合肥房叔方廣云一案塵埃落定。12月26日上午,廬江縣法院對方廣云犯貪污罪、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審宣判。
法院判決如下:被告人方廣云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5萬元;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0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5萬元。對被告人方廣云的違法所得予以追繳,上繳國庫。方廣云現場表示不上訴。
參考資料本文發布于:2023-06-06 23:41:45,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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