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補充協議書(終版)
建設工程施工承包補充協議書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
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了依法維護甲乙雙方的
合法權益,現就“室內外消防工程”補充現場實際所增加的工程
施工承、發包事項及原材料上漲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特簽訂本建設工程施工承包補充協議書。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承包變更范圍及內容說明:
3.1材料丟失現象(工程內容:報警系統配管穿線已完成,
現場大部分報警線路已不見,部分明配鋼管丟失或損壞;12
處消防噴淋主管被拆卸及部分卡箍、閥門丟失;附樓部分鍍鋅
鐵皮風管丟失)。
3.2原材料上漲(工程內容:鍍鋅鋼管由2350元/噸,因
原材料上漲導致上漲為5500元/噸;消防水箱、消防泵組及控
制柜、消防風機、消防水炮等設備都因3C認證、流向監控圖
及原材料上漲導致上漲15%;電線電纜及閥門管件、擋煙垂
壁、保溫材料等因原材料上漲導致價格上漲20%)。
3.3勞務人工費用(勞務人員工資費用上漲)
4、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按工程量清單計價(經甲
方確認)總價包干。
.
5、協議價款:本補充協議書中所列工程采用固定總價合
同方式。綜合以上因素甲方同意乙方按原合同額提高20%結
算,合同協議總價款調整為:.00元(XXX肆拾柒萬貳仟元
整)。
6、清單體例:以設想圖示變更及簽證確以為根據,仍按
本工程主體工程招投標中相關規則履行。個中:計價作如下調
整。
6.1人工工日單價計取:設想新增加(原主合同范圍外)
的工程,清單綜合單價中人工工日單價按103元/工日計取。
原主合同范圍內的工程,清單綜合單價中人工工日單價按72
元/工日計取。
6.2簽證獨立計時工按103元/工日計取(不含規費和稅
金)。
7、協議價款領取:
7.1在本補充協議書經甲乙單方簽章后,自簽章之日起滿
7天(日歷天)后,在7日(日歷天)內,甲方撥付乙方.00
元(伍拾萬元整),本次付款乙方不開具,只提供收據,乙方
接到付款后3日內準備工人材料出場施工。
7.2甲方在乙方工程施工完畢前再撥付.00元(叁拾萬元
整)。
7.3剩余工程款待竣工完成(不含消防局驗收)后一個月
內支付。
8、其他:
8.1本補充協議書與室內外消防工程的《建設工程施工合
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文發布于:2023-05-28 10:44:10,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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