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法規》課程教學大綱
課程名稱:工程法規EngineeringRegulations
課程編碼:6311Z012學分:2總學時:36
說明
【課程簡介】《工程法規》土木類專業的一門專業核心課,是新興的、緊密聯系工程建設實
踐的一門必修課程。以《建筑法》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為主線,通過緊密結合建設
工程實際,熟悉和了解建設工程建設相關的現行主要法規和所涉及的基本法理;明確建設工
程法規在建筑活動中的地位、作用;清楚有效執法、守法的基本途徑;熟悉建設工程建設的
基本脈絡,了解建設工程建設的“實戰環境”,樹立法律意識,從而達到掌握工程法規,遵
守工程法規、應用工程法規的目的。
【課程性質】專業核心課
【適用專業】土木類專業
【教學目標】熟悉建筑工程基本法律制度;掌握建設工程許可制度、與工程建設相關的法律
內容,掌握建筑承發包法律制度,了解監理的概念和作用、與工程監理相關的工程法規內容,
熟悉或了解建筑工程的質量和安全生產的概念、意義和相關法規內容。
【先修課程要求】土木工程施工組織、土木工程技術、土木工程管理與實務、工程監理等課
程。
【能力培養要求】建設工程法規是建設工程活動的法律依據和指針。作為土木類專業的學生,
不僅要掌握自然科學知識和專業知識,而且必須學法、知法,了解、熟悉建設工程相關的法
律知識,從而在具體的建設工程活動中,能依法開展工作,自覺地規范建設行為,以保證建
設工程的質量和安全,并有利于促進我國建設事業的健康發展。
【學習總量】總學時252學時,其中,理論36學時,學生自主學習時間為216學時,理論
36學時。
【教學方法與環境要求】
教學方法:突出啟發式,重視案例教學和課堂的互動。
環境要求:強調理論聯系實際,重視知識傳授的實用性、條理性和系統性。
【學時分配】
學時安排
序號
1
2
3
4
5
6
7
8
9
10
內容
建設工程法規緒論及概述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工程建設程序法規
工程建設執業資質法規
工程建設投標招標法規
工程建設施工法規
工程建設管理法規
工程建設合同管理法規
工程建設法律責任與爭議
案例分析及總結
總計
【教材與主要參考書】
教材:《土木工程相關法規》,孫倉龍、徐偉,同濟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
參考書:【1】《工程建設法規與案例》,何佰洲,建筑工業出版社,2010年版
【2】《建筑工程法規》,張培新,電力出版社,2010年版
理論
課時
4
2
4
2
4
4
4
4
4
36
實驗
課時
實踐
課時
習題
課時
小計
4
2
4
2
4
4
4
4
4
36
大綱內容
第一章建設工程法規緒論及概述
【教學目的和要求】
了解:課程的教學目的、意義、課程結構;了解建設工程建設的基本程序。
理解:建設工程法規的立法、執法、守法、法律責任等相關概念。
掌握:通過對建設工程法規的概述,使學生對本課程所授內容、目的和意義及課程結構
有粗線條、全景式的系統了解。
運用:建設工程建設的基本程序。
【內容提要】
第一節課程導論
第二節建設工程法規的概念
一、立法的目的、作用;
二、法規的概念;
三、建設法規的調整對象及基本原則;
第三節建設工程法規的體系
一、法規體系的概念;
二、法規的縱橫向結構。
第四節建設工程建設涉及的基本法律制度
一、法人制度
二、代理制度
三、物權制度
四、知識產權制度
五、擔保制度
六、保險制度
七、法律責任制度
【教學重點與難點問題】
教學重點:課程的教學目的、意義;立法體系、法律關系的主體、客體、內容;文化、
組織文化和企業文化;文化建設在守法和執法中的作用和意義。
教學難點:立法體系、法律關系的主體、客體、內容;文化、組織文化和企業文化。.
【自主學習的任務與檢查方式】
立法體系、法律關系的主體、客體、內容。
作業檢查與課堂提問的方式。
第二章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教學目的和要求】
了解:建筑法規的概念、意義和相關法規內容。
理解:建筑施工許可及承發包的一般規定及制度。
掌握:建筑工程監理、安全生產及質量管理的相關規定。
運用:綜合使用建設工程監理、安全及質量的相關法律內容,解決實際工程中的問題。
【內容提要】
第一節建筑法的總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