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婚假國家規定2015年重慶婚假國
家規定2015
:2015最新國家法定婚假規定
2015最新國家法定婚假規定
根據《婚姻法》以及《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符合法定結
婚年齡的初婚公民可享受3天法定婚假;晚婚初婚者可享受15天
晚婚假(包含3天法定婚假);二婚者只可享受3天的法定婚假,不
能享受晚婚假。下面我們來了解一下2015最新國家法定婚假規
定。
國家關于婚假的規定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
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
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
予路程假。
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婚假和路程假期間的工資待遇
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間,工資照發,也就是說,帶薪休假。如
果是在國家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除了享受規定的
最多3天的婚假外,晚婚會額外得到7天假期的獎勵。如果晚婚
者在城鎮里居住但是沒有工作的,或者是私營企業的老板,一般
由居委會或者鎮政府給予相應的晚婚獎勵。如果晚婚者是私營企
業的雇員,老板也應當給他們婚假,假期時間和在國有企業一樣。
二婚婚假規定
二婚婚假,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
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再婚者與初婚者一樣,均應享受婚假待遇。根據我國的相關
規定,職工享受三天的婚假。對于再婚者的婚假問題,勞動和社
會保障部門曾有明確答復,
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國家有關職工婚假的規
定精神,再婚者與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單位對再婚職工
應當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同初婚職工一樣的婚假待遇”。
2015年二婚婚假規定如下:
一、享受二婚婚假期間工資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間,工
資照發。 二:婚假天數規定: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
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
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
予路程假。
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_上海婚假國家規定2015年。
正常情況下,婚假最長三天,晚婚的具體婚假時間現在一般
依據的是各省或者直轄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
法》自己規定的,全國各地的規定并不一致。
再婚者與初婚者一樣,均應享受婚假待遇。根據我國的相關
規定,職工享受三天的婚假。對于再婚者的婚假問題,勞動和社
會保障部門曾有明確答復,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
國家有關職工婚假的規定精神,再婚者與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
用人單位對再婚職工應當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同初婚職工一
樣的婚假待遇”。
晚婚晚育獎勵
(一)晚婚獎勵政策
1、符合晚婚年齡的初婚夫妻,增加婚假一周;雙方達到雙方
享受,一方達到一方享受;晚婚假應當在婚假后連續使用。
2、增加假期期間的工資、獎金照發,其獎金額由享受者所
在單位自行規定。但單位在自行規定時,其獎金額不得少于同時
期同類人員的平均獎,并且不影響到其他獎金,如季度獎、半年
獎、年終獎等。
(二)晚育獎勵政策
1、符合晚育年齡的夫妻,女方增加產假15天,男方給予假
期3天;享受3天假期的男方必須是初婚者或未生育過孩子的再
婚者,必須有女方所在單位出具晚育的證明。
2、女方15天假期應當在規定的產假后連續使用。男方3天
假期應當在女方產假期間使用。
3、增加假期期間的工資、獎金照發,其獎金額由享受者所
在單位自行規定。但單位在自行規定時,其獎金額不得少于同時
期同類人員的平均獎,并且不影響到其他獎金,如季度獎、半年
獎、年終獎等。
2015最新國家法定婚假規定呢?其實很多時候勞動者是享有
很多福利待遇,法律方面是有明確規定的。
:2015年產假、婚假、喪假時間
婚假_上海婚假國家規定2015年。
《計劃生育條例》婚假規定 第三十二條 按法定結婚年齡
(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實行晚婚
(男子年滿25周歲或者女子年滿23周歲結婚),除國家規定的
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已婚婦女晚育的指24周歲以上的已婚婦
女性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為晚育,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30
天,給予男方護理假15天。婚假、產假、護理假視為出勤,工
資、獎金照發。
產假
產假及其生育津貼相關規定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
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
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
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
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
人單位支付。
產假98天是包括雙休日和國定假日。_上海婚假國家規定
2015年。
喪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勞動者享
有喪假,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但享有喪假人員的范圍和
天數,未見相應的明確規定,所以只能參照原國家勞動總局、財
政部《關于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中,職
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
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準,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
婚喪假的規定執行。
:2015年國家規定的婚假有多少天
勞動法,是調整勞動關系以及與勞動關系密切聯系的社會關
系的法律規范總稱。它是資本主義發展到一定階段而產生的法律
部門;它是從民法中分離出來的法律部門;是一種獨立的法律部門。
這些法律條文規管工會、雇主及雇員的關系,并保障各方面的權
利及義務。
根據《婚姻法》以及《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職工結婚可
享受以下待遇:
(一)婚假天數: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
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
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
予路程假。
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假期間工資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間,工資照發。
相關知識:
各地區關于婚假的規定:
北京: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機關、社會團體、企
業事業組織的職工晚婚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獎勵
假7天。晚育的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
30天,獎勵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間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
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不休獎勵假的,按照女方一個月基本工資的
標準給予獎勵。個體工商戶的雇工晚婚、晚育的,由雇主按照本
條前款規定獎勵。農村居民、城鎮無業居民和個體工商戶晚婚、
晚育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給予適當獎勵。
上海: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七天。
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的晚育婦女,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
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護理假三天。晚婚假期間享受
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護理假期間享受產假同等待遇。
天津: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國家工作人員和企業事業組織職工晚婚的,婚假增加七日。
國家工作人員和企業事業組織職工晚育的,男方所在單位給予七
日護理假,女方所在單位增加產假三十日;不能增加產假的,給予
一個月基本工資或者實得工資的獎勵。實行生育保險制度后參加
保險的,按照保險的規定執行。晚婚、晚育期間工資照發,其他
福利待遇與國家規定的婚假、產假相同。 農村居民晚婚、晚育
的,可以參照前款規定,由所在鄉、鎮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員會根
據實際情況給予獎勵。
重慶:婚假5天+晚婚假10天=15天
1、一、職工本人結婚,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準,給予5天
的婚假(不含按規定應享受的晚婚假)。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
(居住)的,其中的一方單位可根據在另一方所在地的路程遠近,
另給予路程假。
__《重慶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于企業職工請婚喪假的處理
意見的通知》(渝勞社辦發24號)
2、鼓勵公民晚婚、晚育。男年滿二十五周歲、女年滿二十
三周歲以上初婚的為晚婚,已婚婦女二十四周歲以上生育第一個
子女的為晚育。晚婚的職工,增加婚假十個工作日;晚育的婦女,
增加產假二十個工作日。增加的婚假、產假視為工作時間。晚婚、
晚育的職工,所在單位可給予一次性獎勵或其他福利待遇。
安徽: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男25周歲、女23周歲登記結婚為晚婚。已婚婦女滿24周
歲初次生育為晚育。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應當給
予晚婚、晚育的職工以下獎勵:(一)晚婚的初婚者,延長婚假20
天;(二)晚育的初產婦,延長產假30天;(三)在產假期間申請領取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延長產假30天,男方享受10天護理假;
夫妻異地生活的,護理假為20天。 職工在前款規定的婚假、產
假、護理假期間,享受其在職在崗的工資、獎金、福利待遇。 農
民以及城市無用工單位的人員晚婚晚育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
表彰、獎勵。
福建:晚婚的婚假=15天
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晚婚的,婚假為十五日;晚育又
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女方產假為一百三十五日至一百八
十日,男方照顧假為七日至十日。婚假、產假、照顧假期間,工
資照發,不影響晉升。
甘肅:晚婚的婚假=30天
男二十五周歲、女二十三周歲以上初婚的為晚婚;已婚婦女
晚婚后生育或者二十四周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為晚育。實行
晚婚、晚育的夫妻雙方,享受下列優待:(一)國家工作人員和企
業事業單位職工實行晚婚的,其婚假為30天;實行晚育的,其產
假為105天,并給男方護理假15天;(二)農村居民實行晚婚或者
晚育的,免去夫妻雙方兩年本村內集體生產公益事業所籌勞務。
廣東: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職工實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實行晚育的,增加產假十五
日。城鎮其他人員實行晚婚、晚育的,可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表
揚和獎勵。
廣西: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
男25周歲、女23周歲以上初婚的職工,除國家規定的假期
外,另增加晚婚假12天;已婚女職工在24周歲以上生育第一胎
的,增加產假14天,同時給予男方護理假10天;在產假期間領
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另增加產假20天;對晚婚晚育者,
婚假、產假期間,工資、獎金照發,不影響其應享受的福利及評
獎評優。
貴州: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企業事業單位職工晚婚的,除享受國家
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晚育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
外,女方增加產假30天,男方享受護理假7天;在產假期間辦理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增加產假90天;接受節育手術的,
按照規定享受休假。在享受以上規定假期間的工資照發,福利待
遇不變,不影響考勤、考核和晉級、晉職、提薪。農民晚婚的,
免除夫妻雙方1年的農村義務工;晚育的,免除產婦1年的農村
義務工。
本文發布于:2023-05-24 00:48:07,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本文鏈接:http://m.newhan.cn/falv/fa/82/103057.html
版權聲明:本站內容均來自互聯網,僅供演示用,請勿用于商業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權益請與我們聯系,我們將在24小時內刪除。
| 留言與評論(共有 0 條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