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亮點工作匯報
【篇一:街道司法所2012年亮點工作計劃】
**司法所2012年亮點工作計劃
**司法所結合轄區實際,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著重方面從以下
兩個方面著手:
一、建立社區矯正“三幫一”結對制度,并達到“三化”要求
為提高社區矯正人員的監管質量,有效預防和最大限度控制社區服
刑人員再犯新罪。**司法所擬建立社區矯正工作“三幫一”聯系制度,
主要是確定街道司法所、派出所民警、社區工作工作人員結對轄區
范圍內的1名社區矯正人員,并開展日常監督、管理、教育和幫扶
活動,確保社區矯正人員不發生重新犯罪。
聯系幫扶的工作人員要求達到“三化”:一是走訪常態化。參與結對
的社區矯正工作人員必須對聯系的社區服刑人員開展經常性的走訪
活動,進行面對面的談心、勸導和管教。二是關心經?;?。參與結
對的社區矯正工作人員通過走訪從中了解社區服刑人員生活動態,
善于發現他們在生活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及時幫助處理解決,消除
安全隱患。三是解困人性化。參與結對的社區矯正工作人員要主動
關心社區服刑人員的生活情況,了解他們的生活困難。在做好安撫
工作的同時,要協調各方力量盡可能給予幫助。
二、結合不同階段的中心工作,開展有針對性的法制普法宣傳,從
法源的角度為創建文明城市獻力。
1、開展以“與法同行〃助我成長”為主題的青少年法制宣傳教育活動,
內容以刑法、民法、禁毒教育知識為主,引導青少年健康成長。
2、開展“學法講法〃調解有我”為主題的基層調解員培訓學習活動,
進一步提升基層調解員的法律知識,結合調解工作需求,開展調解
員經常性培訓工作。主要內容是《人民調解法》、《婚姻法》、
《民法》等相關知識。
3、開展“知法守法〃和諧相隨”為主題的的普法宣傳活動。結合
“3.15消費者權益保障日”、“六月禁毒宣傳月”、“12.4”等有利時機,
爭取司法局的支持,必要時與其他街道司法所聯合,開展多種形式
的普法宣傳教育活動。讓居民“學法寶、用法寶”,合理維權,依法
行事。
【篇二:2014年上半年分局司法行政亮點工作總結】
2014年上半年分局司法行政亮點工作總結
2014年上半年,開發區司法分局在市局和管委會的雙重領導下,堅
持“圍繞中心,履職盡責,立足本職,服務大局”的工作思路,充分
發揮司法行政職能作用,大力開展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調解、安臵
幫教、社區矯正、法律援助、項目促建等工作,進一步改進作風,
保障民生、服務大局。得到
了開發區管委會的充分肯定和在經費、政策等方面的大力支持。
開發區分局成立至今,由于體制機制均沒有現成的經驗
可供借鑒,各項工作均在探索中謀發展。分局機關人手少,各項工
作不能像其他縣區一樣配備充足的專職人員,但我們對工作的標準
絲毫沒有降底,積極克服人手少、任務重、壓力大的現狀,不斷開
拓進取,謀求發展。上半年,分局立足實際,結合開發區有別于其
他縣區的特質,因地制宜開展司法行政工作?,F將分局上半年圍繞
司法行政職能,積極服務開發區發展所做特工作總結如下:
一、充分發揮法律服務職能,服務政府中心工作。
為進一步構建法治政府,加快法治國開區建設進程,
開發區聘請了專業法律顧問團隊,配合黨工委、管委會的中心工作,
提供廣泛、高效、優質的法律服務和法律保障。一是圍繞管委會中
心工作,主動參與政府決策和重大事務活動,積極提供法律論證和
法律意見,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
和處理民商事務能力,有效促進政府依法行政、規避行政風;有力推
進法治政府建設。二是積極服務信訪維穩工作,定期參與管委會領
導信訪接待活動,參與協助綜治、社會事務、國土、規建等行政職
能部門依法處理各類糾紛、重大涉法涉訴信訪案件、社會治安案件
等,促進各級各部門有效運用法律手段管理經濟和社會事務,全力
維護社會穩定。三是做好重點建設項目的法律服務。為聯掛企業
(紅橋家俱)協調處理了場平阻工、土地被占用、地勘設計等方面
的存在的問題。參與了開發區違法建房整治、棚戶區改造等重點工
作,參與盤龍汽車城等重點項目的合同審查等工作。
二、以法律七進為載體,護航企業健康發展。
(一)著手規范企業法律顧問,促進企業發展。為進一步規范開發
區企業法律顧問工作,依法保護企業的合法權益,3月中下旬,開發
區司法分局會同開發區經濟發展局對區內企業法律顧問工作進行了
一次普查,發放了近百份問卷調查表,并對部分企業進行了走訪調
研。從普查和調研的情況看,多數企業法律意識比較強,對企業法
律顧問工作比較重視,已養成依法經營管理并運用法律手段保護自
己合法權益的習慣。這類企業一般都經營順當,適時規避了風險,
具備現代企業經營管理理念,發展前景樂觀。但也有少數企業法律
意識比較淡薄,經營管理及遇有經濟糾紛不是依靠法律而主要是依
靠傳統方式協調,導致管理疏漏或損失擴大,給
企業的發展帶來諸多麻煩。這類企業要么沒有法律顧問,要么是法
律顧問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還有些企業是用一些不具備法律顧問
資格的人員在兼做法律顧問事務,給企業發展留下一定隱患。普遍
存在的是企業對法律顧問的管理使用不很規范。
為適應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規范化建設的整體要求
和企業的實際需要,分局商有關部門認真研究,就開發區范圍內的
企業法律顧問工作作出規范化要求,明確界定了企業法律顧問的概
念、地位、資格條件、執業范圍、權利義務、聘應合同的要件等等。
此舉受到了開發區企業的充分肯定,認為這是行政機關踐行為經濟
建設服務的范例。據了解,規范企業法律顧問聘用工作,在我市還
屬首例。至目前,應企業委托,我們為5家企業聘請了法律顧問。
(二)組建專業法律服務團隊,推動依法治企。根據開發區企業密
集的突出特點,為更好地促進企業發展,推動開發區經濟又好又快
發展,分局組建了具有專業法律水平的法律服務團隊。一是發揮普
法宣講職能。至目前,法律服務團隊開展法律巡講活動5場,其中
進重點企業3場、中小企業2場;對企業經營管理人員法律知識培
訓3次、員工參訓人數2000余人次。二是發揮專業法律審核職能。
至8月,團隊對30余家企業進行法律體檢,發放了企業法律服務需
求調查問卷30余份,發現法律問題20余個,出具法律意見或
建議20余條,幫助企業規避在經營活動中的合同風險,為企業發展
保駕護航。
今年4月,省司法廳副巡視員李慎倫一行對開發區的法律進企業活
動進行了督導檢查,對開發區的法律進企業工作給予了高度評價。5
月,市委宣傳部副部長趙澤中帶領市第三督查組對開發區依法治區
工作進行了督導檢查,同樣對開發區法律進企業活動給予了充分肯
定。
三、借力基層民主法治創建,服務民生改善
今年,分局將基層民主法治創建工作列為重點工作之一,并充分利
用法治創建平臺,有效履行法律服務、法制保障職能,扎實開展惠
民利民活動,著力基層民生改善。一是進一步完善“一村(社區)一
法律顧問”工作,調整充實了村社法律顧問團隊,與開發區45個村
(社區)簽訂或續簽了法律顧問協議,及時解決民生問題,將“法律
七進”活動深入推進。二是組建法律服務小分隊1支,積極開展普法
宣講咨詢活動。上半年,組織轄區石龍、袁家壩、下西三個辦事處
的機關干部和村(社區)人民調解員共300多人進行了法律知識的
培育。組織外出務工、經商人員開展集中法制宣傳教育5次;開展
旁聽式調解50次;組織農村“兩委”干部、村民小組長、村民代表集
中學法10次;組織社區工作人員、居民樓棟長、居民代表集中學法
12余次,有效發揮了法律
服務團隊作用,提升了基層依法管理村(居)委事務,依法維護合
法權益的能力和水平,推進了依法治村(社區)建設。
下半年,分局將進一步立足本職工作實際,對照黨的十八大提出的
新要求新任務,進一步解放思想,轉變觀念,突破創新,開拓進取,
努力開創開發區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2014年9月2日
【篇三:寧華路司法所司法行政工作亮點介紹】
寧華路司法所司法行政工作亮點介紹
基層司法所,是司法行政工作在基層的延伸,擔負著司法行
政建設的重任。近些年來,寧華路司法所在面對紛繁復雜的司法行
政工作和那些如“堅冰”般難以化解的矛盾時,從思想、方法和手段
上推進工作創新,在勤懇工作的基礎上,使司法行政工作亮點紛呈。
亮點一、突出三大特,建立老禹調解咨詢工作室,讓柔性化調解
為創新基層社會管理方式提供新視角。
1、個性化特老禹調解咨詢工作室是以寧華路司法所所長禹仁科
的名字命名。禹仁科,長期從事司法行政工作,經驗豐富,為人公
道正派,熟悉社情民意,擅長處理民間糾紛,調解各類矛盾糾紛近
千件,為眾和企業挽回經濟損失500多萬元,案件調解成功率
98%,連續多年被評為西夏區優秀公務員、信訪工作先進個人、綜
治工作先進個人,2010年被評為全國模范調解員,被自治區評為法
律援助先進個人。關于他的先進事跡多次在銀川晚報、法治新報、
新消息報刊登,他經手調解的經典案例也經常出現在網絡媒體。
2、人性化特
老禹調解咨詢工作室的第二大特在于人性化,秉承“便民
維權、誠信至上、為民解憂、春風化雨”的工作理念,營造人性化溫
馨調解環境,工作室墻上有溫馨的提示語,錯落的植物擺放,沙發
茶幾按家庭方式布臵,使它更像是家庭的會客廳,讓來到這里的矛
盾糾紛雙方當事人和參加“聽證”的人員有一種溫馨、回
到家的感覺,這樣,讓人進門就倍感舒心,放松了情緒,從而為調
解成功打下了一個很好的基礎。他們走的是個性化服務的調解新路
子。調解工作模式并不固定,更多采取的是朋友間的交心談心方式,
調處的過程中不采取刻板的程序化操作,也沒有生搬硬套的言語,
傾聽當事人的心聲是調解員的一項重要工作,也是糾紛化解的重要
保證。讓眾發發牢騷,陪眾拉拉家常,曉之以理,動之以情,
專家調解員就像當事人的親人,沒有距離感,眾有什么心里話愿
意他們溝通,這樣,就比較容易化解矛盾糾紛。
3規范化特
發揚“熱心主動、耐心釋法、真心析理、細心調查、誠心公平”的
“五心”調解工作法;規范調解程序,擴展服務領域,受理、調解民
間矛盾糾紛;簡單民事案件的法律援助申請,法律咨詢,提供聘請
律師的咨詢,政策法規解答,交心談心、心理咨詢;指導調解員工
作,提高糾紛化解能力,預防民間糾紛發生。
亮點二、整合現有資源優勢互補,精干高效聯合運作,形成合力促
進社會穩定
1、建立健全三級網格化管理
老禹調解咨詢工作室,從個性化、規范化和專業化的角度出發,打
造街道(老禹調解咨詢工作室)——社區(老禹調解工作站)——
網格(信息員)三級網格化調解機構,推進業務工作的全面開展。
聘請禹仁科同志擔任首席調解員,司法所工作人員、各社區主任、
派出所片警為調解員,在各網格點設立信息員。由
信息員定期排查矛盾糾紛,并及時將排查信息上報給社區工作站進
行調解,社區調解工作站調解不了的上報老禹調解咨詢工作室進行
調解。經過認真探索,并借鑒其他地區成功經驗,提出了矛盾糾紛
排查網格化管理的思路,全面落實長效管理機制,以樓幢為單元,
構建以社區為統攬管理網絡,做到“網中有格、人盡其責”的管理模
式。轄區靈活劃格,由兩委會成員任格長,每格配備1至3名工作
人員,負責網格內的矛盾排查化解、信息收集等。
2、整合社區、企事業單位調解人員
從轄區內6個社區、
11個大型企事業單位吸收一批調解員,這些人基層工作經驗豐富、
具有較高影響力和號召力、政治覺悟高、思想素質過硬的黨員干部
和熱心公益事業的人,共98人,真正做到“從眾中來、到眾中
去”,實現“自我管理,自我服務”。
3、引入大調解專家庫成員攻堅克難根據《全面構建“大調解”工作
體系有效預防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的工作意見》的方案,利用現有的
“大調解”組織網絡及人才資源,力爭實現“小事不出社區、大事不出
街道、重大疑難糾紛不出市”目標,以有效防止重大體性事件的發
生。在調解人才方面,利用建立“大調解”工作中心專家庫。專家庫
人員由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機關事業單位干部、民主人士、各領
域的專家學者和具有豐富調解經驗的退休老干部、眾等組成,旨
在充分發揮他們學識、經驗上的優勢,更好地解決各類復雜、疑難
矛盾糾紛。
亮點三:小所作用大,盡全力維護眾根本利益,為轄區眾排憂
解難。
銀川市在開展環境綜合整治的“三大戰役”期間,積攢了許多遺留問
題一直未得到解決,眾多次到西夏區、銀川市、自治區政府上訪。
西夏區政府委托寧華路司法所依照相關政策予以解決。在一個月的
時間內走訪了282戶拆遷戶,通過法律宣傳、政策講解等途徑耐心
細致的做工作,曉之以理、動之以情,使得符合相關政策的80戶得
到經濟補償款372萬,徹底解決了這一歷史遺留問題。眾滿意了,
政府省心了,司法所在他們心中樹立起了崇高的地位。
2012年6月28日,轄區內某化工廠發生一起意外工傷死亡事故,
死者家屬情緒悲慟激動,組織40多名親屬打著橫幅標語到魯西討要
說法,并揚言事情不解決就到自治區上訪。雙方就賠償金額問題分
歧較大,死者家屬情緒失控,事情陷入僵局。寧華路司法所得知此
事后,第一時間主動介入,考慮到遇難者在家庭中的特殊地位,決
定先對其家屬進行勸慰、安撫,同時迅速聯系工程方負責人,促使
化工廠與死者家屬就相關賠償事宜進行了進一步的協商。對于雙方
分歧較大的供養直系親屬撫恤金的問題,通過七天的艱苦調解,最
終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工程方一次性支付死者家屬喪葬費、傷亡補
助金、供養直系親屬撫恤金共計95萬元,于協議簽訂之日起七日內
付清。死者家屬一邊淚流滿面地在協議書上簽字,一邊連聲感謝司
法所的調解人員。
亮點四:改變工作思路,把社會管理工作與矛盾糾紛化解工
作緊密結合。
魯祥苑是寧華路街道的一個沒有物業公司的小區。夏天漏雨、冬天
沒暖,衛生臟亂差,治安情況糟,引發矛盾糾紛也多。老百姓也是
三天兩頭社區、工廠、派出所、街道反映情況,但問題始終沒有
得到有效解決。后來寧華路司法所介入,改變工作思路,協助成立
小區業主委員會,在眾工作經驗豐富、具有較高影響力和號召力、
政治覺悟高、思想素質過硬的黨員干部和熱心公益事業的人選入業
主委員會中,實現“自我管理,自我服務”。成立不到一個月以來,
疏通管道27條,改善老化線路420米,解決了32戶居民用水用電
得不到保障的問題。實踐證明,這樣的社會管理方式效果明顯,通
過民情民調、協商溝通、民間調解,不僅解決了棘手問題,還尊重
和維護了眾的利益,更調動了眾參與議事調事的積極性和主體
性,促進了社會和諧。
亮點五:深入思考,通過現代化媒體網絡手段,真正做到調解一案、
教育一片。
寧華路司法所3月份曾調解過這樣一起民事糾紛:王某的160只羊
走失,李某收留了其中的135只羊。五天后,李某王某到李某想
要回自己的羊,但李某以王某拒絕給付其飼養補償費3萬元為由不
予歸還,雙方一時爭執不下。經過司法所調解,由王某給予李某1
萬元飼養補償費后糾紛得以解決。這是一件普通的糾紛調解案例,
反思后我們意識到這樣幾個問題,一是給予怎樣的補償才合理,二
是如何讓廣大眾今后碰到此類事情后不會出現漫天要價的現象,
三是怎樣提供激勵因素,激勵當事人從事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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