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把加快特殊教育改革與發展作為促進教育公平的重
要任務
《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與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以
下簡稱《綱要》)是進入21世紀我國第一個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
規劃綱要。《綱要》確立了“基本實現教育現代化,基本形成學習型
社會,進人人力資源強國行列”的戰略目標,提出了“優先發展,育
人為本,改革創新,促進公平,提高質量”的20字教育工作方針,明
確了發展、改革和保障三大任務,是指導未來10年我國教育改革發展
的綱領性文件。
《綱要》首次把“促進公平”作為國家基本教育政策,提出了實
現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的任務目標。這是針對我國教育的現狀和形成
教育機會均等的教育改革發展任務而提出的,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
《綱要》把特殊教育作為八大教育發展任務之一,第一次在國家教育規
劃中將特殊教育單列一章,從而進一步將特殊教育納入國家教育事業
改革和發展大局之中。這一任務的提出與落實,必將推動我國教育體
系的不斷完善,促進教育的公平和均衡發展,保障包括廣大殘疾人在
內的弱勢群體受教育權利的實現。這充分體現了黨和政府對殘疾人教育
的高度重視,必將開啟我國特殊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新篇章。
在黨和國家的高度重視下,建國60年來特別是改革開放30年來,
我國特殊教育取得了顯著成就:政策法規逐步完善,政府保障力度不斷
加強,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入學率不斷提高,特殊教育體系逐步建
立,特殊教育師資隊伍建設不斷加強,殘疾人受教育狀況得到明顯改
善。到2009年底,全國已有特殊教育學校1672所,在校殘疾兒童42.8
萬人。2009年全國共有高中階段特殊教育機構278所,在校殘疾學
生1.7萬余人。據中國殘聯統計,目前全國有11個省市設置高等特殊
教育機構14個,在校生近3000人,2萬多名殘疾人在普通高校就
讀。以特殊教育學校為骨干,以隨班就讀和普通學校附設特殊教育班
為主體,從基礎教育、高等教育到成人教育,從普通教育到職業教
育的特殊教育體系已基本形成,特殊教育已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教
育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
還應清醒地看到,與普通教育相比,與社會平均受教育水平相
比,與殘疾人日益強烈的受教育愿望相比,與促進公平的國家教育改
革發展目標相比,目前我國的特殊教育還存在不少困難和問題。
一是殘疾人受教育程度低,教育質量亟待提高。根據2006年“全
國第二次殘疾人抽樣調查”的統計,我國6—14歲各類學
齡殘疾兒童為246萬人。全國殘疾人狀況監測顯示,2009年全國學
齡殘疾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的在學比例為69.5%,仍有30.5%的學齡殘
疾兒童沒有條件或機會接受義務教育。2008年,18歲及以上殘疾人
中有42.1%從未上過學,35%為小學文化程度。根據《2009年全
國教育事業發展統計公報》的統計,2009年全國小學學齡兒童凈入學
率為99.4%。初中階段毛入學率99%,15—50歲青壯年文盲率為3.58%,
與此相比,特殊教育差距明顯。同時,就整體而言,特殊教育課程與教
材陳舊、教師專業化水平不高、教學設備落后、缺乏質量評價標準和
監督評估機制等等,以上因素都影響著特殊教育質量的提高。
二是特殊教育發展不平衡,體系有待完善。目前在基礎教育尤
其是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校受關注較多,發展相對較快。特殊
教育學校以外的特殊教育機構,隨班就讀,盲、聾、智障三類傳統特殊
教育對象之外的其他類別殘疾兒童少年的教育狀況受關注程度不高;西
部地區、農村、牧區特殊教育發展較為緩慢,水平較低。同時,學前
教育、高中教育、職業教育與培訓、高等教育等非義務教育階段的特殊
教育更為薄弱,整體規劃與管理、機構建設、師資培養培訓、經費投入
等各個方面都亟待加強。
三是特殊教育經費短缺,辦學條件亟待改善與規范。雖然《義務
教育法》第43條明確規定:“特殊教育學校(班)學生人均公用經
費標準應高于普通學校學生人均公用經費標準”,但至今我國大多數
地方特殊教育學校(班)生均公用經費標準仍無可執行的“高于”標
準,有的仍與普通學校一樣。多數特殊教育學校教學儀器設備陳舊,
辦學條件亟待改善;殘疾學生在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缺乏支持保障條件,
普遍存在“隨班混讀”與“隨班就坐”等現象;中央財政對面向全國招
生的地方高等特殊教育學院投入很少,這影響了各地招收盲、聾等殘疾
新生的積極性。
四是殘疾學生家庭經濟普遍困難。特殊教育是康復與教育相結合
的教育,殘疾學生在學習過程中,大多需要康復,需要適配學習生活輔
助器具,這是特殊教育的“特需”所在,需要高于普通教育的經費支
持。同時,殘疾學生生源分散,而特殊教育學校多集中在中心城(鎮),
殘疾學生大多需要寄宿,需承擔額外的食宿、交通費。目前國家助學
體系還不能完全解決殘疾學生的上述“特需”和學生交通以及食宿問
題(中西部農牧區尤為明顯),這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殘疾學生的
就學。
五是特殊教育師資隊伍建設仍亟待加強。據教育部公布的《全國
教育事業發展統計公報》的最新統計數據,我國特殊教育學校有專任
教師3.6人,其中本科以上學歷1.3萬人,約占36%,學歷層次整體
較低;本科以上學歷教師中,有特殊教育專業背景的教師更少,僅為
7千多人。除教師不足外,我國特殊教育師資培養和管理還存在一些問
題:國家至今沒有出臺特殊教育教師職業認證資格制度;不少地方特
殊教育津貼幾十年不變,甚至無法落實;特殊教育專業師范院校少、
層次低、培養學生人數少;特殊教育教師的職后職中培訓缺乏專業性、
系統性;特殊教育學校普遍缺少從事語言治療、物理治療、心理康復
等工作的專業教師;近些年進入特殊教育學校的學生殘疾程度越來越重,
教學與管理難度不斷加重,特殊教育教師工作強度大,待遇低,心理
壓力大,職業吸引力不強。
六是特殊教育管理體制明顯滯后。目前,多數省市的教育行政
部門僅在基礎教育管理部門有工作人員專職或兼職負責義務教育階段
特殊教育工作,殘疾兒童的義務教育階段和高中教育階段應有部門或
專人統管,才能取得較快發展。但是,殘疾兒童的學前教育、殘疾人
職業教育和高等教育,以及殘疾青壯年掃盲等工作,至今還不能有效
納入教育行政部門相關司、處和人員的職責,基本處于“不知該找誰”
的狀態,致使非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在辦學標準、師資培養培訓、
資金投入等方面得不到有效協調與推動。
當前,我國特殊教育事業遇到歷史上最好的發展時期,迎來了又
一個春天。黨的十七大明確提出“關心特殊教育”,將特殊教育作為
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的重要內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殘
疾人事業發展的意見》(中發[2008]7號)提出發展殘疾人教育、提
高特殊教育質量,并就促進殘疾人教育發展提出十項具體措施。全國
人大常委會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和《義務教育法》
修訂案。2007年3月我國正式加入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2009
年5月第四次全國特殊教育工作會議召開,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等八部委制訂的《關于進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業發
展的意見》(國辦發[2009]41號)。這一系列舉措,大大促進了中
國特殊教育的發展。第四次全國教育工作會議的勝利召開和《綱要》的
頒布實施,更是給特殊教育帶來了從未有過的發展機遇。為全面貫徹
落實第四次全國教育工作會議和《綱要》要求,保障殘疾人公平接受教
育的權利,我們必須積極行動起來,把加快特殊教育改革與發展作為促
進教育公平的重要任務。努力在以下幾個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一是進一步提高對在當前形勢下加快發展特殊教育重要性的認識。
要從促進教育公平和均衡發展的高度來推動特殊教育改革與發展,維護
殘疾人平等教育的權利。教育既是促進公平的偉大工具,又是實踐公
平的根本保障;教育公平是社會公平的基礎,教育公平的基礎是機會公
平;教育是促進殘疾人平等參與共享的起點,促進機會公平必先從教
育公平抓起;加快發展特殊教育是縮小殘健差距的根本手段,殘疾人
與健全人的根本差距不是身體素質上的差距,而是接受教育的差距;改
變殘疾人的命運,要從改變殘疾人的教育狀況開始。我們要努力實現
胡錦濤總書記在全教會上提出的:“努力不讓一個孩子因家庭困難和學
習困難而失學”的目標。
二是要進一步引起各級黨委政府對特殊教育改革發展的高
度重視。要落實好《關于進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業發展的意見》,
強化政府發展特殊教育的職能和責任。將特殊教育納入當地經濟
社會發展規劃和《綱要》實施辦法;不斷完善特殊教育體系,在重點普
及義務教育的同時,加快發展殘疾兒童學前康復教育、以職業教育為
重點的殘疾人高中階段教育和高等特殊教育,不斷滿足殘疾人接受教
育的需求。
三是要積極敦促教育行政部門進一步加強對非義務教育階
段特殊教育的領導與管理。要在深化教育行政部門改革的過程中,明確
和強調相應部門和人員管理和推動特殊教育的職責,保
證各級各類特殊教育在辦學規模、辦學標準、師資培養培訓、資金投入
等方面能夠及時得到管理和推動。特殊教育涉及多個部門和多個領域,
需要齊抓共管,要充分發揮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的職能和作用。要通
過改革,為特殊教育科學發展提供體制和機制保障。
四是要努力爭取政府加大對特殊教育的經費投入。“特教特
辦”要體現在特殊教育辦學所需得到基本滿足和經費投入不斷加大上。
應明確規定特殊教育的經費在教育總經費中的比例,用
于滿足殘疾兒童各階段和各類型特殊教育的經常性支出上以及滿足
“特殊教育”的“特需”方面。要積極推動殘疾學生免費接受各級各
類教育。
五是要千方百計加強特殊教育師資隊伍建設。加快制定國家
特殊教育教師資格證書制度,明確各級各類特殊教育機構師生比例。結
合中西部特殊教育學校建設工程,適時制定并實施“特殊
教育師資建設工程”。“國培計劃”應明確比例,培養特殊教育教師,
特別是中西部地區新建特殊教育學校教師的培養與培訓;應加大對特殊
教育學校康復、技能等專業技術人員的引進培養培訓力度,確立特殊
教育學校和隨班就讀師資的培訓制度;落實《綱
要》提出的“在優秀教師表彰中提高特殊教育教師比例”的明確要求,
落實特殊教育津貼并不斷提高特殊教育工作者待遇,增強
特殊教育教師的職業吸引力
六是要大力推動特殊教育改革發展中的基礎性工作。目前我
國有關特殊教育的統計數據尚不完整,仍缺乏統一口徑。此外,特殊教
育的基礎研究很容易被忽視。特殊教育師資培訓也缺乏專業性和系統
性。這些均是重要的基礎性工作內容。此外,還應加快國家和區域性特
殊教育資源中心建設,加快特殊教育課程與教
材建設、中西部地區特殊教育學校信息化建設和特殊教育質量評估標準
建設,加強盲文手語的規范與推廣。
我們相信,只有認真貫徹落實“優先發展,育人為本,改革創新,
促進公平,提高質量”教育改革工作方針,促進殘疾人與全體公民享有
事實上的公平教育,全國教育工作大會和《綱要》確定的目標才能真正
實現,特殊教育才能真正發展。殘疾孩子與普通小朋友一道,“同在
藍天下,共同成長與進步”美好的愿望才能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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