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到2022年,很多人就期盼著養老金能夠再次上漲。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和考慮到現實的物價水平,養老金是非常關心的問題。而隨著社會相關福利的提升,養老金在這幾年也一直是處于上升狀態。而在疫情之下,很多人退休人士,都會關心今年的調整情況,2022年養老金將會迎來“十八連漲”,進一步養老金水平的需求。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待遇同步調整。
根據以往的經驗來看,每年的4四月份左右人社部共同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告知。接著全國各省市地區都會陸續公布養老金的調整消息。在養老金上調告知沒出來前,大家可以查看(湖北省關于2021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上調最新消息)作為參考。
湖北省關于2021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上調最新消息
一、調整對象
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相關法規辦理退休、退職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退休費、退職生活費)的退休、退職人員(以下簡稱調整對象)。
二、調整時間
從2021年1月1日起執行。
三、調整方法
(一)定額調整
每人每月增加37元。
(二)掛鉤調整
1.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每人每月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換算的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2元,繳費年限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
2.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調整。每人每月以本人2020年12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2%。
(三)適當傾斜
1.2020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即1941年1月1日至1950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20年12月31日年滿80周歲的(即1940年12月31日前出生),每人每月增加60元。
2.我國法定范圍的艱苦邊遠地區的調整對象,每人每月增加15元。
3.我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給制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我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符合勞社部發〔2002〕9號法定的原工商業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同時符合上述兩個及以上條件的,按照就高原則,只增加一項。
4.企業退休干部按上述方法調整后,根據中辦發〔2003〕29號和鄂辦發〔2003〕53號法規,其基本養老金仍未達到所在市(州)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補齊到平均水平(不含支付的生活困難補助)。
四、資金來源
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尚未納入經辦的,由原單位墊付,實際經辦后結算)。
未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文章來源:社保網本文發布于:2023-02-28 12:13:16,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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