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莞政策:
根據《東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通告(第46號)》要求:自1月5日零時起,我市取消“持48小時核酸陰性證明離莞出省”管控措施;倡議廣大市民群眾非必要不離莞、不出省、不出境。需離莞、出省的,要提前了解目的地的疫情動態,并配合當地的疫情防控措施,避免非必要前往中、高風險地區及所在地市(直轄市為區、縣)和省外陸地邊境口岸城市。
(一)提倡跨省流動人員抵莞后于48小時內完成一次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并加強自我健康監測。
(二)春節后返工,務工人員較多的企業可要求務工人員持 48 小時內核酸陰性檢測證明返工返崗并做好健康監測。
(三)涉疫風險人員(外省口岸入境來莞返莞人員、外省中高風險地區及其所在地市來莞返莞人員)來莞返莞前要在“粵省事”小程序完成“入粵申報”。
(四)春節來莞返莞人員進行“莞e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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