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武漢辦理生育津貼需要的材料:
用人單位應在職工產假、護理假結束后三個月內憑以下材料到職工參保單位所在轄區醫保經辦機構辦理生育津貼待遇申領手續:
《武漢市醫療生育保險報銷申報表》;
出院小結或出院記錄復印件、門診流產的提供門診病歷復印件;
未辦理生育就醫登記的提供結婚證(復印件)
二、武漢生育津貼及護理假津貼核發基數
生育津貼日支付標準按照女職工生育或者流(引)產當月所在用人單位實際申報繳費的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日計算;男職工護理假津貼日支付標準按照其配偶生育當月男職工所在用人單位實際申報繳費的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日計算。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引)產前12個月以及男職工配偶生育前12個月職工變動工作單位的,其生育津貼或護理假津貼按照女職工生育或者流(引)產前12個月以及男職工配偶生育前12個月內該職工工作過的各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加權平均數計算。
用人單位未按法規據實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實際繳費金額與應繳費金額產生的待遇差額由用人單位負擔。
用人單位繳費不足12個月的,按實際繳費時間內用人單位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文章來源:社保網
本文發布于:2023-02-28 12:15:49,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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