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醫保調整普通門診統籌待遇
省本級職工醫保普通門診統籌起付線由1300元調整為800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由10000元提高到20000元,起付線以上、年度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確定范圍內醫療費用,由統籌基金按比例支付,其中在職人員支付比例提高至75%,退休人員支付比例提高至80%,基層醫療機構支付比例增加10個百分點。
在醫保定點基層公立醫療機構使用已納入醫保藥品目錄的基本藥物,普通門診統籌不設起付標準,由統籌基金按確定比例支付(不計入普通門診統籌起付線累計)。
文章來源:社保網本文發布于:2023-02-28 12:20:19,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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