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退出實施項目共13項。
(一)2020年12月31日到期后不再實施。
“勞動預備制培訓補貼”、“受影響企業特別培訓補助”、“吸納長期失業人員就業補貼”、“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補貼”、“吸納湖北籍員工就業補貼”等5項補貼。
(二)2021年6月30日起退出實施。
“生產、配送疫情防控物資企業吸納就業補貼”、“隔離工資補貼”、“五類企業職業介紹補貼”、“失業人員臨時生活補助”、“自主創業社保補貼”、“公益性崗位社保個人繳費補貼”、“見習留用補貼”、“貧困勞動力求職補貼”等8項補貼,以及允許補貼對象在疫情防控期間延期申請就業創業補貼的政策。
退出實施的項目,自政策退出之日起不再受理新的補貼申請(已受理的補貼申請可繼續審核撥付),已首次受理的項目除外。
二、調整創業補貼項目條件及申請材料。
(一)調整一次性創業資助補貼條件。
一次性創業資助補貼項目增加補貼條件:申請補貼前連續3個月有在職員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經營者)正常繳納社會保險費,且申請時未被市場監管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二)調整創業租金補貼條件。
創業租金補貼項目增加補貼條件:初創企業申請補貼前連續3個月有在職員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經營者)正常繳納社會保險費,且申請時未被市場監管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其補貼申請材料中的場地租賃合同及租金憑證(發票、收據或銀行流水),調整為:場地租賃合同及租金發票。
三、增加就業補貼范圍及申請材料。
(一)增加基層就業補貼范圍。
中等職業學校、技工院校應屆畢業生到粵東西北地區就業且符合基層就業補貼相關條件的,可申請基層就業補貼。
(二)增加就業見習補貼申請材料。
申請就業見習補貼時需提供見習人員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發票(參加了工傷保險的可不提供)。
(三)取消就業補貼項目的疊加享受。
基層就業補貼與高校畢業生基層崗位補貼、公共就業服務崗位補貼不得疊加享受。
四、調整高校畢業生基層崗位補貼金額。
原高校畢業生基層崗位補貼金額每人每月按茂名市最低工資標準的50%給予補貼;調整為每人每月200元給予補貼。
以上涉及的調整或增加的就業創業補貼項目從2021年6月21日起執行。
五、政策咨詢
信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就業促進股
聯系電話:0668-8814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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