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
員工自愿放棄繳納社保,這種情形用人單位不交社保違法嗎?
【回答】
一些用人單位會在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要求員工自愿放棄醫保,用人單位將其作為工資的組成部分,直接支付給員工。
這種情況,單位不能免責。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六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
所以,用人單位和個人不得私下就社會保險費進行約定。員工自愿放棄繳納醫保違反了法律的強制性規定。
》》》武漢試用期不交社保違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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