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居民養老保險怎么繳費
法律分析:農村戶口養老保險是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三部分共同組成的。在個人繳費部分,農民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取不同的繳費檔次,并且據此享有相應的權利。在集體補助部分,由村民委員會確定補助標準,對本村的農民實行補助。在政府補貼部分,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的農民實施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的農民給予50%的補助。農村戶口養老保險的購買流程如下。由準備參保的農民到所在村填寫《登記表》一式四份,和《戶籍表》一式兩份,貼上申請人的照片,簽字按手印確認。凡是年滿16周歲、不到60周歲的農村戶口人員,自主選擇養老保險繳費檔次繳費,由村街經辦人員開具收據,并且填寫《繳費明細表》。需要注意的是,年滿60周歲的農民不用繳費,只要填寫《待遇申領表》,提交指定銀行的存折復印件。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于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 第四條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一)個人繳費。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準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個檔次,省(區、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最高繳費檔次標準原則上不超過當地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年繳費額,并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備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財政部依據城鄉居民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標準。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二)集體補助。有條件的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準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會議民主確定,鼓勵有條件的社區將集體補助納入社區公益事業資金籌集范圍。鼓勵其他社會經濟組織、公益慈善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補助、資助金額不超過當地設定的最高繳費檔次標準。(三)政府補貼。政府對符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基礎養老金,其中,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按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準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助。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對選擇最低檔次標準繳費的,補貼標準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對選擇較高檔次標準繳費的,適當增加補貼金額;對選擇500元及以上檔次標準繳費的,補貼標準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具體標準和辦法由?。▍^、市)人民政府確定。對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地方人民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
鄉鎮養老保險怎么交
法律分析:1、去你戶口所在區的社保局辦理,最好去之前打電話當地的社保局。
2、需要帶的資料:本人身份證,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備兩張,保費,申請書等即可
3、一般每月交多少錢,在辦理的時候工作人員會給你算好,是根據當地去年社平工資進行計算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一條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按月領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第二十二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將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合并實施。
城鄉養老保險怎么交
城鄉養老保險去當地社保局購買,之后到社保局辦理購買手續。而在購買時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本市戶籍且年滿16周歲及以上,60周歲以下的人員(全日制在校學生、參加其他養老保險、享受其他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除外);
2、年滿60周歲以上且沒有享受其他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
城鄉養老保險申報材料是什么
1、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主頁、本人頁、增減頁);
2、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銀行存折或銀行卡原件及復印件;
4、如是重度殘疾人員還需提供一、二級殘疾證原件及復印件;
5、如是獨生子女家庭還需提供戶籍所在地計生辦出具的獨生子女資格確認表。
城鄉養老保險辦理程序是什么
1、每月1-20日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社保所提出申請;
2、社保所在收到申請材料后,當場予以審核。對符合條件的進行參保登記。不符合條件的,退還資料給申請人并說明原因;
3、參保人員達到退休年齡的當月,并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后,1-20日到申報地社保所進行養老保險待遇資格初審;
4、鄉鎮社保所對養老待遇資格初審合格人員的相關材料報縣社保局居民養老科,居民養老科1-24日進行資格復審;
5、縣社保局按月支付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繳費標準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金主要由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構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第二十一條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按月領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如何辦理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辦理流程如下:
1、每月1-20日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社保所提出申請;
2、社保所在收到申請材料后,當場予以審核。對符合條件的進行參保登記。不符合條件的,退還資料給申請人并說明原因;
3、參保人員達到退休年齡的當月,并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后,1-20日到申報地社保所進行養老保險待遇資格初審;
4、鄉鎮社保所對養老待遇資格初審合格人員的相關材料報縣社保局居民養老科,居民養老科1-24日進行資格復審;
5、縣社保局按月支付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參保范圍如下:
年滿16周歲,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以及國家規定的其他養老待遇,具有我縣戶籍的居民,可在戶籍所在地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繳費標準如下:
每年繳費標準設定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個檔次,參保人員自主選擇一個檔次,按年繳費,多繳多得。
繳費年限如下:
未年滿45周歲的參保人員,應按年繳費至60周歲,累計繳費不少于15年。
年滿45周歲未滿60周歲的參保人員,應按年繳費,可選擇檔次進行補繳,到60周歲累計繳費年限不超過15年。
待遇領取人員條件如下:
1、具有臨澤縣戶籍;
2、年滿60周歲;
3、未享受企業、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以及國家規定的其他養老待遇;
同時具備以上三個條件的城鄉居民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城鄉養老保險怎么交
城鄉養老保險的交法如下:
1、年滿16周歲以上,未滿60周歲非城鎮戶口的農村各業人員,包括省行政區域內的農民、外出務工經商農民、鄉鎮企業職工、民辦教師、農村籍義務兵、鄉鎮招聘干部等,可以到戶口所在地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參加農村養老保險,不包括在校學生;
2、參保人在其戶口所在地的村委會、社區或鄉(鎮)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經辦機構自愿參加養老保險,繳納養老保險費;
3、鄉鎮企業可以在當地以企業為單位統一為其從業人員辦理養老保險。外出務工經商人員在其戶籍所在地參加保險。辦理所需證件:
(1)身份證原件、復印件二份;
(2)戶口本原件、復印件二份;
(3)4張1寸免冠照(60周歲以上人員6張)。
參保人的權利:
1、參保人在繳費期間身亡的,個人繳納的全部本息,退給其法定繼承人或者指定受益人;
2、參保人領取養老金,保證期為十年。領取養老金不足十年身亡的,保證期內的養老金余額可以繼承。無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按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機構的有關規定支付喪葬費用。領取者超過十年長壽者,支付養老金直至身亡為止;
3、參保對象從本地遷往外地,若遷入地尚未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可將其個人繳納的全部本息退給本人;
4、參保人招工、提干、考學等農轉非,可將保險關系(含資金)轉入新的保險軌道,或將個人繳納的全部本息退還本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鄉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辦法
第一條 為解決老有所養,穩定職工隊伍,調動職工的積極性,促進鄉鎮企業持續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鄉鎮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及國家有關法規、政策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職工養老保險是指退休費用實行積累或統籌方式,使鄉鎮企業職工在年老時能領取養老金,保證其基本生活的制度。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鄉(含鎮)辦企業、村(含村民小組)辦企業職工。有條件的聯戶(含農民合作)辦企業和戶(含個體、私營)辦企業(以下簡稱企業)職工,鄉級鄉鎮企業管理機構(企業管理委員會、企業辦、工業公司、農工商公司等)人員的養老保險可參照執行。第四條 凡持有營業執照、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生產經營穩定、有能力實行積累方式職工養老保險的企業均遵循自愿原則實行職工養老保險。鄉鎮企業行政主管部門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對企業職工實行統籌方式的養老保險。第五條 實行積累方式職工養老保險的企業應向當地鄉鎮企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查批準后,可以向當地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也可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向中國人民銀行批準認可的其他保險機構投保。
有條件的地方,可經批準成立鄉鎮企業保險機構。第六條 職工養老保險費用的籌集應貫徹國家、企業和個人同負擔的原則。第七條 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企業原則上應按在冊職工一次全部投保,也可以先為科技管理人員和生產業務骨干投保,在條件成熟后再逐步擴大投保范圍。第二章 養老保險費第八條 職工養老保險費由以下部分組成:按企業在冊職工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提取,列入企業生產經營成本;在企業福利基金中按一定比例提?。辉诼毠€人工資中按一定比例提取。第九條 職工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承保機構事先約定交納標準,并統一由企業向承保機構交納。職工養老保險費交納標準在交費期間可以隨企業經濟支付能力的變化變更。
統籌方式職工養老保險由鄉鎮企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決定職工養老保險費交納標準。第十條 企業根據生產經營情況和職工具體情況可為全體職工選定一個交費標準,也可選定幾個交費標準。對工齡長、技術高、貢獻大的職工可以提高交費標準。第三章 保險期限第十一條 保險期限包括交費期和領取期。交費期從第一次交納養老保險費起至職工被批準退休的當月時止;領取期從職工被批準退休次月起至職工身故時止。第四章 養老待遇第十二條 職工領取養老金按企業規定或勞動合同約定,從批準其退休的次月起,享受領取養老金待遇,直至身故。職工退休時,交費不滿規定期限者,按規定標準一次性領取養老金。第十三條 職工在交費期間變動交費標準時,其原定養老金領取標準應作相應的變動。企業因各種原因確實無力交納保險費時,可以停保。企業停保后,發生職工領取養老金時,養老金領取標準應按實際交納保險費的情況重新計算。第十四條 職工養老金統一由企業從承保機構領取,并負責發放。退休職工領取養老金不滿規定年限身故時,其不滿規定年限的部分由企業一次性領取,發放給其法定繼承人,或由承保機構直接發放給其法定繼續人。第五章 特殊情況的處理第十五條 企業發生關、停、并、轉時,保險關系可隨職工調遷而轉移,繼續在新單位交納養老保險費,交費標準與新單位不同時,按新單位的交費標準交納,其養老金領取標準按實行交費情況分段計算。無法轉移的可停保。第十六條 職工由于調動、升學、參軍、按合同規定等原因離職的,可以退保。退保金為職工養老保險費個人交納部分。第十七條 職工在交費期限內服刑或被勞動教養的,可停交保險費,保留保險關系。勞動教養結束或刑滿釋放后,如原單位接受安排工作可繼續交納保險費,但養老金領取標準按實際交費情況重新計算。其他情況按第十五條處理。
職工在領取期內被勞動教養或服刑的,在勞動教養、服刑期間停發養老金,保留保險關系。勞動教養結束或刑滿釋放后,繼續按原標準發放養老金。第十八條 職工在職期間因工致傷,喪失勞動、工作能力提前退休的,按其養老金領取標準,由企業一次性交足養老保險費后,開始領取養老金。職工在職期間由于疾病和意外傷害事故,喪失勞動、工作能力提前退休的,可提并開始領取養老金,養老金領取標準按實際交費情況重新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