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漢字的四大造字法
形聲、象形、會意、指事
一、形聲字:形聲字的形旁和聲旁結合的方式是多種多樣的:有的形旁在左,
聲旁在右;有的形旁在右,聲旁在左;有的形旁在上,聲旁在下;有的形旁在
下,聲旁在上;有的形旁在外,聲旁在內,或者形旁在內,聲旁在外。例如:
(1)左形右聲:材偏銅凍證騎秧破.
(2)右形左聲:攻頸削瓢放鵡雌故.
(3)上形下聲:管露爸芳崖宵界字.
(4)下形上聲:架案慈斧貢膏凳賞.
(5)外形內聲:固病庭閥園匾裹衷.
(6)內形外聲:悶問聞辮
(7)形在一角:裁載栽
(8)聲在一角:醛渠.形聲字
二、象形字:來自于圖畫文字,是一種最原始的造字方法,圖畫性質減弱,象
征性質增強。因為有些實體事物和抽象事物是畫不出來的,它的局限性很大。
埃及的象形文字、蘇美爾文、古印度文以及中國的甲骨文,都是獨立地從原始
社會最簡單的圖畫和花紋產生出來的。約5000年前,古埃及人發明了象形文字。
這種字寫起來既慢又很難看懂。隨著時光的流逝,最終連埃及人自己也忘記了
如何釋譯。后來經過法國人的譯解,才辯認這種文字。中國納西族所采用的東
巴文和水族的水書,是現存世上唯一仍在使用的象形文字系統。
山,日,月,人、目、口、鼻、手、鳥、雨、魚、龜、馬、牛、羊、鼠、虎、
象
三、會意字:是利用已有的字組合成新字,構成新字的兩個(或幾個)部分憑
借著意義上的關聯,共同提示該字所代表的意義。
比如(1)“馭”就是利用已有的“馬”和“又(手)”字會意而成的,表示駕
駛馬車。
(2)析甲骨文從木從斤。斤為斧的象形。本義是破木,即劈開木頭。
(3)伐甲骨文從戈從人,表以戈刃砍人的頭。本義是砍殺。《說文》據小
篆釋形為“從人持戈”,非是。
(4)及甲骨文從人從又,表一只手把前邊的人抓住。本義是趕上逮住。
(5)光甲骨文從火在人上,表人頭頂上有火光照耀。本義是光輝。
(6)只甲骨文從又持隹,表捕鳥在手。本義是獵得禽獸。為后世獲字初文。
《說文》釋義為“鳥一枚也”,是后起義。
(7)秉甲骨文、金文從又持禾。本義是執持。
(8)疒甲骨文從人從爿。爿象床形,為“牀”之初文。人旁或有數點,象
人有病出虛汗。本義是疾病。小篆人訛作一。
(9)宗甲骨文從宀從示,表示室內置示(即神主)。本義是宗廟。
(10)毓甲骨文從女從倒子,表婦女生小孩,本義是生育。為“育”字之
初文。
(11)男甲骨文從田從力。力象耒形。表示用力在田間耕作的人。本義為
男子。
(12)婦甲骨文從女持帚。表示從事家務勞動,侍箕帚的女性。本義為婦
女。
(13)從甲骨文從二人相隨,本義是相聽從。
四、指事字是一種抽象的造字方法,也就是當沒有、或不方便用具體形象畫
出來時,就用一種抽象的符號來表示,例如「上」、「下」、「兇」……等等。
「上」、「下」兩個字是用橫線「一」為界,在橫線上用一點或較短的短線指
出上方的位置,寫成「二」,也就是「上」字;而在橫線下面畫符號為「」,
則是「下」字。「兇」字是指地上有一個深坑,走路的人沒看見而踏空掉進
坑里,「ㄩ」代表深坑,中間的「×」符號就是象征掉下坑的那種驚嚇的感
覺和危險的情形。
指事字-類型
1、獨體指事
凡是獨體的文,在形體上沒有經過后來的增減或變更,用來表示抽象事類的
叫作獨體指事,也就是指事正例。這類獨體的文,通常都是以線條符號來指
明抽象事物的意象。獨體指事字例:上、一、二、下、│、八、小、ㄔ、ㄐ、
爻。
2、合體指事
當已有的文字形象或符號,不足以表達抽象概念時,就在這成文的形象上,
加些點畫以引出概念的方法,亦即以一個文為主體,附加不成文的符號,二
者相合而成的文字,叫做合體指事。合體指事字例:元、示、王、中、屯、
牟、牽。
3、變體指事
為了要表達抽象的意念,往往把一個成文的形象加以變化或減省一個成文形
象的部分筆劃,透過這種變化,使人領悟到另一層相關的概念。這種變易,
通常是指位置上的變易,如有的左右相反,有的上下相倒。變體指事字例:
ㄩ、乏、廷、逆、世、臣、幻、夏、巾。
指事字-特點
指事字重在用抽象符號進行提示,是在象形字的基礎上加表意的標志;象形
字重在象原物之形,是照樣畫葫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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