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ower舞蹈社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社團的名稱為“power舞蹈社”
第二條:本舞社是在徐州生物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團委的指導和組織下,由愛好
舞蹈并有一定基礎的本校在校同學自愿參加組建的學生社團組織。
第三條:舞社宗旨
1、宣揚愛國主義,共產主義和中國共產黨的方針政策,配合學校育人工作,
全面貫徹“三能教育”的思想理念,引導同學成為社團的合格人才。
2、旨在豐富同學們的課余文化生活通過舞蹈這一藝術表演形式,培養學生
的集體意識,藝術氣質與素養,引導和推動本校素質教育的開展。
3、本舞社活動自覺遵守校規校紀,維護校園環境和秩序的穩定。
第四條:社團任務:
1.向廣大舞蹈愛好者傳授舞蹈的有關知識和技巧,推動學校藝術教育的普
及。
2.組織社員進行參觀和各種實踐活動,開拓社員的視野。
3.開展各種形式的活動,信息交流、溝通渠道、促進我社與其他相關社隊
的交流。
第五條、power舞蹈社要維護本章程的尊嚴,舞社的一切規章、條例和決定都不
得與本章程相低觸,舞社的組織機構和成員活動都必須遵照本章程。本社團自
覺接受各方監督。
第六條、舞蹈社接受校團委的領導,并在校團委的指引下工作,日常工作實行
民主集中制原則。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七條、power舞蹈社由程曉星老師任本社輔導老師。其最高決策和管理機構是
舞社管理機構,其主要職責是: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審核、通過本社團的工作計劃和工作報告;
(三)籌備召開社團的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六)決定副社長及其他主要負責人的任命;
(七)領導本社團各機構開展工作
(八)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第七條:本舞社管理機構設社長一名,副社長一名,委員若干,本舞蹈社團管
理機構成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精通本社的工作,有一定組織能力;
(二)思想積極上進,堅持四項基本原則;
(三)學習勤奮刻苦,成績優良;
(四)工作上積極主動,社結同學、樂于助人、有奉獻精神;
第八條:本舞蹈社負責人通過發掘、公開招聘和民主方法推舉產生,校團委有
權對各部負責人資格進行審查,若是負責人思想品德方面出現問題或在舞社工
作中出現嚴重問題,可責令舞社撤消負責人資格,由社團重新民主選舉。
第九條:舞社負責人的權利和義務
1、服從校團委的領導;
2、定期召開例會并制定本舞社規章制度,活動計劃;
3、組織社團成員開展各項活動;
4、根據社團規章制度,收取管理、使用會費,吸收和處分會員;
5、負責召開各項活動,并做好工作記錄及活動總結;
6、培養推薦社團接班人,做好負責人換屆選舉工作;
7、加強校內、外之間的社隊義流,擴大社團影響,樹立本舞蹈社良好形象。
第十條:本舞蹈社負責人的退出和除名
1、學生畢業離校,自動退出本社;
2、根據本人自愿原則,經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即可退社,取消組織
成員資格;
3、有嚴重影響本社名譽的成員,違反工作制度以及違反校規校紀等破壞
power形象的組織成員立即除名;
4、不服從組織安排,工作不積極主動的成員,經社團管理機構研究可予以
開除。
第十一條:本舞蹈社管理機構每季度召開一次工作例會,本社管理機構成員必
須按時出席并參與組織的各項活動,長期不遵守章程制度者,本社管理機構有
權提請校團委對其進行免職。本社管理機構重要決議采取投票或舉手表決,本
社負責人必須出席會議,并實行三分之二的絕對多數制;日常決議的表決,到
會人數必須超過應到人數的三分之二,并實行二分之一的簡單多數制。
第十二條:本舞蹈社社長職責
1、負責確定本社各個階段的工作目標和任務;
2、領導各部門及下屬組織的日常工作,主持工作例會;
3、監督各部門工作,對各部門工作進行考評;
4、負責舞社重大活動的籌備和組織;
5、加強內部人員的社結,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協調各方關系,爭取各
方支持。
第十三條:副社長協助社長處理日常工作,做好分工負責的各項工作,社長不
在時,代理社長工作。
第十四條:power舞蹈社面向全校招收成員,歡迎自愿參加,社員享受有基
本權利,承擔基本任務。
第十五條:申請成為舞蹈社團員的基本條件。
1、愛好舞蹈的在校學生,愿意參加舞蹈社組織的活動。
2、擁護本社的意愿。
3、有自愿入社團的意愿。
第十六條;舞社團員加入舞社的程序。
1、提出申請,招新當場或者平時聯系社團。
2、工作人員登記檔案。
第十七條:舞蹈社團員的基本權利。
1、對舞社工作享受有參與權。
2、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對本舞社工作提出批評、建議和實行監督的權利。
4、享有參加舞蹈社舉辦的各種面向社員的活動的權利。
5、其他應予享受的權利。
第十八條:舞蹈社團員的基本義務。
1、自覺遵守本舞蹈社的章程,執行舞社管理機構審批的決議。
2、服從本舞蹈社組織領導,維護舞社權益和聲譽。
3、積極參加舞社發起的各項活動。
4、社員有定期繳納會費的義務。
4、其他相關義務。
第十九條:舞社團員的獎懲制度。
1、對團社工作有重要支持作用的,幫助團社宣傳作用的給予獎勵。
2、對不遵守社團規章制度,有意擾亂社團規章制度、有意擾亂社團正常工
作組織、損害社團名譽的給予懲罰。懲罰方式分別為:社內批評、警告、記過
和開除出社;獎勵方式為:社內通報表揚、校內通報表揚,各級表彰。
3、具體獎懲項目視具體情況有社團管理層決定,重要情況還要由社員大會
審議通過。
第二十條:舞蹈社團員選舉(或者自愿申請)出社內監督委員會,負責監督社
管理層和進行社員信息交流聯系。
第三章power舞蹈社活動內容
第二十一條:本舞蹈社活動
1、舞社應每學期開學兩周內到校團委辦公室登記社團。
2、舞社在每學期開學兩周內需向校團委交一份上學期活動小結以及新學期
計劃。小結內容包括組織者的姓名、對與者人數、活動內容、場地、活動反應、
以及經費結算等情況;計劃內容包括本學期常規活動時間、地點、內容由校團
委核準并備案。
3、每周組織授課和活動。
4、組織開展其他相關活動。
第二十二條:本社團將在校園網開辟一個自己的角落,以便本社形象的宣傳和
接受學校廣大師生的監督。
第四章變更終止
第二十三條:社團在運作過程中發生以下任一變更,應向校團委申請注銷登記。
(一)舞社團員大會決議解散的
(二)社團被責令關閉或解散的。
(三)由于其他原因終止的。
第二十四條:本舞蹈社提出注銷申請,應當提交由舞社負責人簽名,經社員大
會通過的注銷申請書。由校團委組織,對其財務進行審核,審核期間,舞社團
社不得開展,接受審核以外的工作。
第二十五條:本舞蹈社當自審核結束之日起15天內,向學生會辦理注銷登記手
續。
第二十六條:本舞蹈社注銷后的財產由校團委統籌處理。
第二十七條:本舞蹈社在變更和注銷后一周內以公告形式公示。
第二十八條:附則
(一)相應細則應根據本條例制,本條例與相應細則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二)本條例自社團成立起施行,由校團委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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