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后通牒”博弈的研究分析報告
“最后通牒”博弈現象在日常生活中隨處可見,如員工要求老板增加工資,否則就會另
謀高就;老師告訴學生要按時完成作業,否則就會通知家長;顧客要求商家降價,否則就會
另外選擇商家;這些情景都有一些共同的特點:由雙方參與,一方提出方案,另外一方決定
接受或拒絕,若方案被接受,則雙方均獲益或均不受損,若方案被拒絕,則一方或雙方均不
受益。研究最后通牒現象能夠揭示社會情景下人們決策行為的特點,那么在這些情景下,
參與者是追求個人利益最大化呢?還是會顧及到他人利益?影響參與者行為的因素有哪
些?我們針對這些問題進行了實驗研究。
實驗內容如下:在“最后通牒”博弈中,雙方要瓜分一筆錢,其中一方是提議者
(簡稱Propor),只有一次機會提出分配方案,另外一方是回應者(簡稱Responder),
決定接受或者拒絕方案。如果回應者接受分配方案,則按照提議者提出的方案進行分配,
如果回應者拒絕接受分配方案,則博弈雙方都得不到任何錢,且博弈結束。此次實驗分
別采用了100~1000不相等的金額數量進行,并選用了標準玩法、隨機玩法、通過隨機
選定角色玩法三種,2/8分和5/5分兩種分配方案,以通過大量的實驗使結果準確化。
結束之后,實驗結果顯示大多數的Propor會選擇2/8這種分配方案,只有少數的
Propor會選擇5/5分配方案。相應的,作為Responder,他們的選擇通常就是拒絕
Propor對于2/8分配方案的提議。
“最后通牒”博弈的實驗結果及其分析:按照最后通牒博弈論理性經濟人的假設,
最后通牒博弈論中的提議者提供最低數目的分配方案,例如在500元的資金中,提議者
獲得400元,而回應者獲得100元。如果回應者接受這樣的方案,自己就可以獲利100
元從而使自己收入的絕對數增加。若他拒絕了這個方案,則連100元也得不到。但在最
后通牒博弈中,人們的實際反應很少如理性經濟人假設所預測的那樣,通常典型的反應
是:提議者會選擇一個相對公平的分配方案,在此次試驗中,超過20%的提議者選擇了
5/5的分配方案,多數給對方的金額只占了總金額的20%,通常被回應者拒絕,即使瓜
分錢的總數由100上升到了1000,也是如此,80%的回應者會拒絕,寧愿放棄那20%的
收入二懲罰不公平的提議者。
為什么提議者會選擇第一種分配方案,而回應者會拒絕顯失公平的分配方案呢?
(一)對提議者行為的解釋
提議者的根本動機是追求自己利益最大化,但是由于擔心所提的方案被拒絕而分文
不得,因此他會選擇一個相對公平或者認為回應者可以接受的分配方案,但即使在相對
公平的方案中往往也是自己所獲得的份額較大,換句話說,也就是提議者所提供的相對
公平的方案只是出于策略上的考慮而非真正的考慮。現實生活中最后通牒博弈的現象也
經常存在,例如日常生活中的討價還價等,都是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進行的博弈。
(二)對回應者行為的解釋
回應者不僅要考慮到自身的利益,還應該考慮到相對利益的最大化。回應者拒絕不
公平方案,可能沒有充分考慮到拒絕的后果。也就是說在最后通牒博弈中,回應者拒絕
后是獲益還是和提議者一樣分文不得的情況下進行選擇,回應者也許會去接受即使相對
不公平的分配方案。可事實并非如此,在此次試驗中,只要是2/8的分配方案,在知道
拒絕后分文不得的情況下,大多數回應者仍就是選擇了Reject,無論其金額是100還是
1000。回應者的這種行為也許是在向提議者表達了不滿,也許是保持自己的自我,為了
自己的尊嚴,即使自己的提議者不知道,但是為了求得自我心理上的平衡,也會導致拒
絕行為的發生,也就是我們平時所說的“魚死網破”,我得不到你也別想得到的心理狀
態。
最后通牒博弈論不僅僅涉及到了人性的私欲,不斷的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也
在一定程度上涉及到了其對理性經濟人假設的挑戰。
從古至今,許多經濟學家對最后通牒博弈及其情況進行了一系列的實驗,并得出
了許多有趣而又出乎人意料的結論。在1982年,德國經濟學家Schmittborgor和
Schwarz進行,他們的實驗結果并沒有提出一個具有說服力的解釋,大多數情況下提議
者給響應者的分配比例平均數不到70%,大約20%的提議者會遭到拒絕。隨后,Roth、
Buchan、Henrich分別在1991年、1999年、2001年在不同的地方進行了一系列的最
后通牒博弈實驗,印證了現實中的人的行為的“非理性”表現,通常人們把由最后通牒
博弈實驗所產生的這種背離現象稱之為“最后通牒博弈悖論”。事實上,“最后通牒博弈
悖論”的產生恰恰說明了“經紀人假設”的局限性,在這些實驗中,經濟學家通過實驗
還原了社會生活中人的理性能力對人的行為的影響,并通過實驗的結果分析出人的有限
的推理能力對于自身利潤目標最大化所表現出來的量化程度。在各種不同的實驗下都指
向一個結論:在一對一的情況下,我們不能只純粹的從自己的角度考慮事情,而會將對
方的情況也納入考慮范圍,我們不能只看重自己所獲得的報酬,也會和對手進行比較,
并要求獲得公平待遇。為什么大家會這么重視公平待遇呢?難道僅僅是因為對方是
80%,而自己是20%,可能更重要的是每個人心里存在的私欲,大家都希望自身的利益
最大化,人性的私欲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了最后結果的發生。
再則理性經濟人假設把人想象的太簡單了,它嚴重忽視人類對公平的訴求,這是要
付出慘重代價的。即使你設定了一套令雙方都可以獲利的規則,一旦它導致了極端不平
等的后果,觸犯了公平的底線,那么對方很有可能放棄那點蠅頭小利,不再遵守規則,
而選擇拼個魚死網破,結果兩敗俱傷。在現實生活中,這種關系也都處處存在著。比如
勞資關系當中,如果投資方利潤太高而勞動力工資又太低,就有可能刺激底層工人采取
對雙方都不利的行為——罷工。還有在公有資產的私有化的過程中,如果財產分配極端
不平均,就很容易激起底層民眾的厭惡情緒,誘發動亂和革命。我們可以看出,“最后
通牒實驗”結果是對傳統經濟學“經濟人假設”的一個重大的挑戰。通過此次實驗表明,
人的經濟行為并非都那么“理性”,而是與人的心理精神上的一些東西密切相關,比如
私欲比如自身利益最大化比如公平主義,這些心理的東西,或許與“理性”有關,也或
許無關。光光就其實驗本身來說,人們進行實驗的目的本就是要通過實驗來論證在博弈
條件下,人們在理性動機的驅使下實現利潤最大化的可能性問題,但通過實驗去發現了
事情不是這樣,人們并不是總按照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這樣一個“理性邏輯”來行事,
而是有著許多豐富多彩的選擇,有著出乎人意料的思想和抉擇。這個結果在某種程度上
說明了新古典經濟學“理性人假設”絕對化理論的反面證明,說明了在人類的社會生活
中人們動機的多元化、隨機性以及人性的復雜化。但是,每一個事物都有兩面性,我們
又不能說光憑一個實驗的結果就否定了“經濟人假設“的絕對性。盡管在現實生活中,
人們會有時因為沖動或者其他原因犯一些錯誤,憑主觀意識行事,無法按照理性做事情,
甚至在某些情況下不以自身的利益最大化為目標,采用一些極端的做法只為了所謂的尊
嚴,但這些偏差不足以影響或者動搖當代經濟學的正確性,只要假定人的行為或多或少
的存在一點理性,就可以了。
本文發布于:2023-03-10 16:20:11,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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