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買賣合同【實用6篇】
簡單的買賣合同書樣本篇一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在市區路號樓單元室(建筑面積平方米,儲藏室平方米,產
權證號)房地產出賣給乙方,并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出賣
給乙方(附房產證復印件及該房產位置圖)。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
筑物總價款為;即人民幣小寫元。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三十萬元整,即小寫300000元。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2個月內,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從中扣除),首付
款之外的款項通過銀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關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銀行規
定辦理)。
五、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已交納土地出讓
金)。
六、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有關稅費由甲方承擔。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產過戶手續,待房產過
戶到乙方名下之時,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額。
八、甲方應在1個月前將該房產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
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
入網費、有線電視費等。
九、本合同簽訂后,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該方應向對方支付五十萬元的違約
金;一方如不能按規定交付房產或按規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應向對方支付
五十元罰金,逾期30日視為毀約;如因政府及銀行規定,本合同涉及房產手續客
觀上不能辦理過戶或銀行不能辦理按揭導致合同解除,不適用本條款。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十一、附加條款:
1、轉讓過后,甲方不的以任何借口干涉乙方對房屋的修改。
甲方(簽名并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名并蓋章):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模板篇二
甲方(賣方):北京義紅天勝家居飾品有限公司
乙方(買方):
一、基本情況:
二、質量標準:每件藝術品樣式、材質、規格等均要與在甲方店內觀看實物為同
一物品。
三、付款方式:現金或銀行卡轉帳
四、運送:甲方負責運送,運送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應在交貨時
督促乙方對物品的各項指標進行核對,如乙方發現問題需當場提出,甲乙雙方協
商解決,運送過程中發生的損壞由甲方承擔。
五、違約責任:若甲方未能按乙方規定的時間規格交貨(交貨時間
以全部貨款到賬的三日內為準),每延誤一天,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金額
3%的違約金。
六、合同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合
同執行期間雙方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所有附則均與本合同有
同樣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乙方(簽章):簽訂日期:年月日
通用版買賣合同篇三
甲方(買賣人):乙方(受讓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
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的基礎上就房屋買賣達成如
下協議,以茲共同信守執行。
一、概況及買賣內容由乙方受讓甲方房屋及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以
下簡稱房地產),房地產具體狀況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產為工程頂賬房地產(甲方頂賬合同復印件見附件),
有房屋所屬權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現出售給乙方,房屋辦理產權證時以乙方名義
辦理,在乙方結清購房款之前房屋仍屬甲方所有,乙方有居住使用權。
(二)房地產座落:小區,樓戶。
(三)房屋建筑面積:平方米,實際測量時房款由乙方多退少補。
(五)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并買賣。
(六)該房屋的附屬物(設施)包括但不限于煤氣、電力、供水、電話、供暖、
有線電視、網絡線路等管線、計量表等一并買賣;為使該房屋達到合理、正常使
用之目的的必要設施一并買賣;該房屋上的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等權益一并買賣。
二、合同價款雙方商定房地產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大寫)元(小寫元)元,成交
價格已經包括本合同第一條所列全部內容買賣之價格。自合同訂立之日起,房屋
市場價格的漲跌與甲方無關,由乙方全部承擔。辦理產權登記所需的稅費及房屋
修繕基金等按照國家規定執行,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中,由乙方承擔。
三、合同價款的支付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內向甲方支付合同價款的%;乙方在
甲方交鑰匙并協助乙方辦理完房屋所有權登記后,按甲方約定日期向甲方支付合
同價款的%。余款在乙方辦完產權登記之日起兩年內付清。
四、甲方義務
1、甲方保證該房屋不存在產權糾紛;未設定抵押、未出租、未一房多售、未被查
封或存有其他權利瑕疵;甲方保證其對該房屋享有獨立處分權;保證該房屋不被
他人合法追索。
2、甲方應如實向乙方說明該房屋交接過程中的重大事項,協助乙方辦理產權登記、
公共修繕基金繳納等提供必要的文件、資料和手續便利;結清乙方房屋所有權登
記前的與開發商、建筑公司之間的有關費用,出示有關交費證明。
3、甲方保證該房屋不存在安全隱患,能夠達到正常、安全使用之狀態。
4、甲方應當及時交房并協助乙方辦理物業移交手續。
五、乙方義務
1、按照本合同約定,及時支付房款。
2、乙方應于甲方共同辦理房屋所有權及土地使用權交接、物業移交手續。
六、產權登記及入住甲乙雙方應當在地產公司交鑰匙及辦理房產證時共同前往房
屋所在地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并由乙方按約支付相應稅
費。土地使用權證的屋所有權證后的兩日內由雙方共同前往土地行政管理部門辦
理,并按國家規定支付相應稅費。甲方應當在房屋所有權登記在乙方名下完畢之
日起交予房屋房屋鑰匙,辦理完物業登記手續,結算所有有關費用,以便乙方入
住,需要乙方予以協助的,乙方應當協助。甲乙雙方在房屋登記后____日內共同
辦理公共維修基金移轉手續。
七、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
(1)由于甲方原因甲方未履行義務,致使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約定時超過三個月未
按約交接房屋產權,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或不能正常使用該房屋的,乙方有權解
除合同,并有權要求甲方在違約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雙倍返還乙方已經支付的合
同價款。乙方不解除合同的,乙方有權按照合同總價日仟分之伍的比例向甲方收
取違約金,乙方同時享有隨時解除合同的權利。
(2)甲方不如實告知乙方有關情況或與開發商和建筑公司簽訂不合法合同的,存
在一房多售情況的,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
甲方在違約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雙倍返還乙方已經支付的合同價款。
(3)甲方由于開發商和建筑公司拖延未按約交接房屋產權超過三個月,影響乙方
正常使用該房屋的,應向乙方支付地產公司賠付的違約金,甲方超過約定
________年仍未交付乙方房屋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簽訂之日至合
同解除期間以合同總價日仟分之伍的比例向甲方收取違約金。
(4)甲方應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辦理買賣過戶時,積極給予協助。由于甲方故意
拖延或者不及時提供相關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違約責任的第一條追究甲方的違
約責任。
(5)由于甲方原因造成房地產不能正常登記在乙方名下,乙方因入住對于室內裝
修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2、乙方違約乙方未按約支付合同價款的,自支付期滿____月之后按照約定支付未
付金額的日仟分之伍支付違約金;乙方拒絕履行合同或未按合同支付剩余價款逾
期超過________年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扣除乙方15%的總合同價款。由于
乙方原因造成該協議未能達成的,由乙方自行承擔因入住對于室內裝修的費用。
八、房屋風險房屋風險的轉移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在乙方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
書之日前由甲方承擔,自乙方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之日起移轉至乙方。
九、爭議解決爭議解決在執行本協議的過程中,如甲、乙雙方發生爭議,先協商
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合同生效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房地產權屬狀況、設備、裝飾情況和相關關系,
乙方對甲方上述買賣的房地產具體狀況充分了解,自愿買受該房地產。合同自簽
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篇四
一、買賣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1、雙務有償合同。
二、賣方的義務
(一)交付標的物并轉移標的的所有權于買受人
現實交付:出賣人將標的物置于買受人的實際控制之下,即標的物直接占有的移
轉。
簡易交付:買賣合同訂立前,買受人已實際占有標的物,標的物的交付由于合同
生效而完成的轉移。第一百四十條標的物在訂立合同之前已為買受人占有的,合
同生效的時間為交付時間。
占有改定:由雙方當事人簽訂協議,使得買受人取得標的物的間接占有,以代替
標的物直接占有的交付方式。
指示交付:讓與返還請求權以代替現實交付。
第一百三十三條標的物的所有權自標的物交付時起轉移,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
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物的瑕疵擔保義務
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的質量要求交付標的物。
(三)權利瑕疵擔保義務
出賣人就交付的標的物,除非法律另有規定,負有保證第三人不得向買受人主張
任何權利的義務。
(四)交付有關單證和資料
三、買方的義務
(一)支付價款
(二)受領標的物
(三)及時檢驗出賣人交付標的物
(四)暫時保管及應急處置拒絕受領的標的物
四、買賣合同的風險負擔問題
買賣合同風險負擔:是指買賣合同標的物由于不可歸責于雙方當事人的事由毀損、
滅失所造成的損失由誰來負擔。
第一百四十二條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
付之后由買受人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總結:基本原則:交付主義
注意:利益承受與風險負擔遵循同一規則!
第一百六十三條標的物在交付之前產生的孳息,歸出賣人所有,交付之后產生的
孳息,歸買受人所有。第一百四十三條因買受人的原因致使標的物不能按照約定
的期限交付的,買受人應當自違反約定之日起承擔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
第一百四十六條出賣人按照約定或者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第二款第二項的規
定將標的物置于交付地點,買受人違反約定沒有收取的,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
險自違反約定之日起由買受人承擔。
第一百四十八條因標的物質量不符合質量要求,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買受
人可以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買受人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
總結:買受人合法拒收不負擔風險,非法拒收則負擔風險。因此,違約者承擔風
險。
第十一條對房屋的轉移占有,視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在交付使用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使用后由買受人承擔;
買受人接到出賣人的書面交房通知,無正當理由拒絕接收的,房屋毀損、滅失的
風險,自書面交房通知確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買受人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
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總結:不動產與動產的風險負擔一致!
五、分期付款買賣
第一百六十七條分期付款的買受人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達到全部價款的五分之
一的,出賣人可以要求買受人支付全部價款或者解除合同。
出賣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買受人要求支付該標的物的使用費。
所有權保留:買受人雖先占有、使用標的物,但在雙方當事人約定的特別條件
(通常是價款的一部或者全部清償)成就之前,出賣人仍然保留標的物的所有權,
待條件成就后,再將所有權轉移給買受人。
六、試用買賣
第一百七十條試用買賣的當事人可以約定標的物的試用期間。對試用期間沒有約
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由出賣人確定。
第一百七十一條試用買賣的買受人在試用期內可以購買標的物,也可以拒絕購買。
試用期間屆滿,買受人對是否購買標的物未作表示的,視為購買。
買賣合同篇五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商議決定,甲方同意將自己自留地使用權轉讓給
乙方,并達成如下協議:一、轉讓土地四至界限及面積
土地位置在至公路西側江旁。東至____公路;南至____界;西至____江;北至
________地界。轉讓面積約為畝(甲乙雙方估算值,同意不需丈量)。
二、土地轉讓方式
永久性。
三、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
該宗土地轉讓價為: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_元)。
付款方式:在甲乙雙方簽字畫押之日一次性付清。
四、甲乙雙方責任
1、自簽訂合同之日起,土地使用權歸乙方,甲方無權干涉乙方對土地的使用權。
2、如有土地糾紛,由甲方全權負責解決,與乙方無關。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
甲方按乙方所損失經濟總值賠償給乙方。
3、若甲方非法干預乙方使用權,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則處
罰違約金計本合同轉讓費用加乙方后續所投入資金50倍賠償。
4、若村委會或村民小組在該宗土地所征收的任何費用由甲方從轉讓款中列支。
五、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一份、乙方三份、自然村小組各執一份,村委會見證存檔
一份。
六、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
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望甲乙雙方及子孫后代共同遵守。此合同自
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讓方)簽字:
村委會簽章:
乙方(受讓方)簽字:
村民小組簽章:
買賣合同篇六
出賣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買受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
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
賣商鋪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編號為______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______,規劃用途為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年____月
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鋪,現定名/暫定名_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
可證號為_______,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
第二條商鋪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鋪為現房/預售商品房。預(銷)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___________,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商鋪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其商鋪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編號以附
件一上表示為準)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
地下一層________號商鋪:
該商鋪平時作為商業用房,戰時無條件服從國家需要。
該商鋪屬鋼筋混凝土結構,建筑層數為地下一層。
該商鋪合同約定建筑面積共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公共
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
第四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鋪價款:
該商鋪單價為(____幣)每平方米_____元,總金額(____幣)_____仟_____佰
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拾元整。
第五條套內建筑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商鋪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____種方式
進行處理:1、雙方自行約定:
(1)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據實結算房價款;
(2)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的部分,買受人按約定的單價補足房款;
(3)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的部分,出賣人按約定的單價返還買受人。
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2)面積誤差
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
受人,并按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
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
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
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
還買受人。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六條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鑒于人防工程的特殊性,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不予計價,雙方同意
對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部分互不找補。
第七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買受人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全部房價款的,出賣人給予買受人占付款金
額____%的優惠,即實際付款額為(__________幣)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
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2、分期付款
買受人應當按以下時間如期將房價款當面交付出賣人或匯入出賣人指定的銀行
(賬戶名稱:
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
(1)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計(__________幣)_____仟
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拾元整;
(2)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__________幣)_____
仟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拾元整。
3、按揭付款
(1)買受人應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
(__________幣)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拾元整;
(2)買受人應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
(__________幣)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拾元整;
(3)買受人付清前述首付款后,應按銀行要求持有關材料于_____年_____月
_____日前到銀行辦妥按揭貸款手續。
4、其他方式
第八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方式處理:
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_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
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合
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__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
計應付款的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
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
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_(該比率應不小于
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2、買受人未按銀行要求持有關材料按時到銀行辦妥按揭貸款手續的,視為未按本
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本條第一款承擔違約責任。
3、經過銀行審查后,銀行不能為買受人提供貸款或不能提供足額貸款的,買受人
應自銀行作出此決定之日起_____日內自行向出賣人付清房款;否則,買受人應按
本條第一款承擔未按時付款的違約責任。第九條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
將具備下列第_____種條件,并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鋪交付買受人使用:
1、該商鋪經驗收合格。
2、該商鋪經綜合驗收合格。
3、該商鋪經分期綜合驗收合格。
4、該商鋪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準文件。
5、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
予以延期:(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通知買受人的;
(2)因重大政策性影響或其他特殊情況,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通知
買受人的;第十條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鋪交
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方式處理:
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____日,自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
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合同
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_日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
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____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買受人累計已
付款的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
自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
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_(該比率應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
違約金。
第十一條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或人防工程特殊需要導致
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鋪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
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該商鋪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買受人在通知到
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為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
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
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
充協議。
第十二條交接。
商鋪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
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證明文件,并簽署房屋交接單。
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
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視為交付,房屋損毀滅失的風險歸買受人,
基于該房屋產生的物業管理等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三條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鋪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
造成該商鋪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四條出賣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鋪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二)的標準。達
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__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2、經雙方選定的鑒定部門確認后,由出賣人在合理期限內恢復到約定標準,或賠
償差價。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出賣人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鋪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
期達到使用條件:1、供水、供電在房屋交付時即達到使用條件;
2、電梯,空調在房屋交付后_____日內達到使用條件;
3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商鋪交付使用后____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
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人的責任,未能在上述期限內將應由出賣人提供
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致使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
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
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條保修責任。
雙方詳細約定商鋪的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見附件三)。
在商鋪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
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
用由購買人承擔。
第十八條物業管理。
1、前期物業公司由出賣人選擇,出賣人應當保證物業管理公司有較好的聲譽,有
相應的資格與能力來維護買受人的各項權利;買受人應遵守該物業公司的管理規
定。
2、首期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
_____日,期限屆滿后,業主委員會有權根據法律的規定,重新選擇物業公司。
3、物業管理的時間至少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開始,以保證買受人能夠
及時享受到相應的物業管理服務。
第十九條雙方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商鋪所在商業街的外墻、人防專用設施及其用房的使用權歸出賣人;
2、該商鋪所在商業街的命名權歸出賣人;
3、本合同所規定的書面通知是指以郵寄、公告等方式或直接以書面方式告知對方,
以郵寄或公告方式通知的,郵寄或公告當日視為已通知,郵寄后___日或公告后
____日視為通知到達之日。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買受人的房屋僅作使用,買受人應按物業管理合同約定的經營范圍進行
經營,使用期間買受人不得擅自改變該商鋪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
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
與該商鋪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
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鋪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
的,按下述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附件四)。
第二十三條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
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__頁,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
有情況如下:出賣人____份,買受人______份。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條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內,由出賣人向_______________申請登記
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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