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哲學史馮友蘭中國哲學史上第一次
提出矛盾論
中國哲學史上第一次提出矛盾論
司馬遷在《史記·老子韓非列傳》中指出:韓非“喜刑名法術之
學,而其歸本于黃老”;“韓子引繩墨,切事情,明事非”,“皆原于道德之
意”。說明韓非思想源于道家,但以老子的樸素的唯物主義道論與
辯證法為他的“法、術、勢”相結合的“君人南面之術”尋求哲學基
礎,而且開拓了道家的形下之道。在《韓非子》一書中,無論是《解
老》、《喻老》,還是《主道》、《揚權》、《外儲說右下》、《八經·主
道》、《南面》等,所闡述的都是“道可道,謂經術政教之道也(《本道》)。
韓非以“法、術、勢”皆源自對道家的政治解釋,使道家的“無為”內
涵從形而上滑落到形而下,關注政治與人生。韓非在《解老》、《喻
老》、《主道》、《揚權》諸篇中,都吸取了道家的思想。韓非思想
的根源來自于老子。
韓非子雖然是荀子的弟子,思想主張卻與荀子大大相反,他
沒有承襲荀子的儒家思想,卻愛好“刑名法術”之學,且歸本于‘黃
老之學’,一套由‘道’、‘法’共同完善的政治統治理論。韓非總結法
家三位代表人物商鞅、申不害、慎到的思想,主張君王應該用‘法’、
‘術’、‘勢’三者結合起來治理國家,此為法家之博采眾長之集大成
者。
秦始皇在初見韓非著作部份篇文內容就佩服地說:“嗟乎,寡
人得見此人與之游,死不恨矣!”意思是說,寡人如果能見此人,
與其同游談論一番,那就是死也都無憾了!在韓非死后,當代各國
國君與大臣競相研究其著作《韓非子》,秦始皇在他的思想指引
下,完成統一六國的帝業。
韓非子反對政治治理的原則建構在私人情感聯系與當代社
會道德水平的提升上,主張將人的自利本性作為社會秩序建立的
前提,強調君主統制權視為一切事物的決策核心,君權是神圣不
可侵犯,君主應當運用苛刑峻法重賞來御臣治民,以建立一個君
主集權的封建國家。
韓非子在其《韓非子》里面有《解老》與《喻老》兩篇,直
述自己思想源自于老子,故后世稱之為道法家,意味從道家里面
延伸出來的新法家思想。從思想上說,韓非子是法家的集大成者;
從政治上說,商鞅是法家最杰出的人物。商鞅以其思想和行動,
創造了一個國家的富強,奠定了天下統一的基礎,開創了一個新
時代。法家這兩個巔峰人物,都從老子那里得到了豐富的營養。
道是變化的,天地是變化的,人是變化的,社會是變化的,
治理社會的方式方法也是變化的。但道也有相應的穩定性,這個
穩定,就是人應遵守的行為準則,在現實中就是法。法就是依著
道而建立的。法必須隨時代變化,法必須人人遵守。因為認識到
萬事萬物的變化,韓非子、商鞅同老子一樣,也是反傳統的。韓
非子取《老子》‘無為’的思想,《老子》認為處世,不需要拘泥固
定形式與方式,只要順著大道即可。韓非認為無為,落實在君王
統治上,應該是無論特定喜好,或不喜好都不能被臣下推測與掌
握,此觀點還包括施政習慣,統馭方式等,應該陰晴不定,難以
掌握。如此才不會反被臣下駕馭,這也就是申不害的“術”。
韓非子之學出于荀子,而成為法家,又歸本于道家。其最高
理想為“君無為,法無不為”,認為法行而君不必憂;臣不必勞,民
但而守法,上下無為而天下治。但其學說過于尊君,為后世所詬
病。韓非子另主張‘‘名實相符’’,認為君主應根據臣民的言論與
實績是否相符來決定功過賞罰。
對于民眾,他吸收了其老師荀子的“性本惡”理論,認為民眾
的本性是“惡勞而好逸”,要以法來約束民眾,施刑于民,才可“禁
奸于為萌”。因此他認為施刑法恰恰是愛民的表現。(《韓非子·心
度》)。容易讓人忽視的是韓非是主張減輕人民的徭役和賦稅的。
他認為嚴重的徭役和賦稅只會讓臣下強大起來,不利于君王統治。
對于臣下,他認為要去“五蠹”,防“八奸”。(《韓非子·八奸》
《韓非子·五蠹》)所謂五蠹,就是指:1、學者(指儒家);2、言談者
(指縱橫家);3、帶劍者(指游俠);4、患御者(指依附貴族并且逃避兵
役的人);5、商工之民。他認為這些人會擾亂法制,是無益于耕戰
的“邦之蟲”,必須鏟除。所謂“八奸”,就是指:1“同床”,指君主
妻妾;2“在旁”,指俳優、侏儒等君主親信侍從;3“父兄”,指君主的
叔侄兄弟;4“養殃”,指有意討好君主的人;5“民萌”,指私自散發公
財取悅民眾的臣下;6“流行”,指搜尋說客辯士收買人心,制造輿
論的臣下;7“威強”,指豢養亡命之徒,帶劍門客炫耀自己威風的
臣下;8“四方”,指用國庫財力結交大國培養個人勢力的臣下。這
些人都有良好的條件威脅國家安危,要像防賊一樣防備他們。
韓非的這些主張,反映了新興封建地主階級的利益和要求。
秦始皇統一中國后采取的許多政治措施,就是韓非理論的應用和
發展。
《韓非子》是戰國末期韓國法家集大成者韓非的著作。這部
書現存五十五篇,約十余萬言,大部分為韓非自己的作品。《韓
非子》一書,重點宣揚了韓非法、術、勢相結合的法治理論,達
到了先秦法家理論的最高峰,為秦統一六國提供了理論武器,同
時,也為以后的封建專制制度提供了理論根據。
當時,在中國思想界以儒家、墨家為顯學,崇尚“法先王”和
“復古”,韓非子的觀點是反對復古,主張因時制宜。韓非子根據
當時的形勢情況,主張法治,提出重賞、重罰、重農、重戰四個
政策。韓非子提倡君權神授,自秦以后,中國歷代封建王朝的治
國理念都頗受韓非子學說的影響。韓非子著作吸收了儒、法、
道諸家的一些觀點,以法治思想為中心。他總結了前期法家的經
驗,形成了以法為中心的法、術、勢相結合的政治思想體系。
韓非子著重總結了商鞅、申不害和慎到的思想,把商鞅的法、
申不害的術和慎到的勢融為一本。他推崇商鞅和申不害,同時指
出,申商學說的最大缺點是沒有把法與術結合起來,其次,申、
商學說的第二大缺點在于“未盡”,“申子未盡于術,商君未盡于法”。
(《韓非子·定法》)韓非按照自己的觀點,論述了術法的內容以及
二者的關系,他認為,國家圖治,就要求君主要善用權術,同時
臣下必須遵法。同申不害相比,韓非的“術”主要在“術以知奸”方
面有了發展。他認為,國君對臣下,不能太信任,還要“審合刑名”。
在法的方面,韓非特別強調了“以刑止刑”思想,強調“嚴刑”“重罰”。
尤可稱道的是,韓非子第一次明確提出了“法不阿貴”的思想,
主張“刑過不避大臣,賞善不遺匹夫”。這是對中國法治思想的重
大貢獻,對于清除貴族特權、維護法律尊嚴,產生了積極的影響。
韓非子認為,光有法和術還不行,必須有“勢”做保證。“勢”,
即權勢,政權。他贊賞慎到所說的“堯為匹夫不能治三人,而桀為
天子能亂天下”(《難者》),提出了“抱法處勢則治,背法去勢則
亂”(《難勢》)的論點。
韓非子的法治思想適應了中國一定歷史發展階段的需要,在
中國封建中央集權制度的確立過程中起了一定的理論指導作用。
改革圖治,變法圖強,是韓非思想中的一大重要內容。他繼承了
商鞅“治世不一道,便國不法古”的思想傳統,提出了“不期修古,
不法常可”的觀點,主張“世異則事異”,“事異則備變”。(《五蠹》)
韓非主張社會歷史進化論,認為歷史是向前發展的,當代必
然勝過古代;人們應該按照現實需要進行改革,不必遵循古代的
傳統。韓非子用進化的歷史觀點分析了人類歷史。他把人類歷史
分為上古、中古、近古,當今幾個階段,進而說明不同時代有不
同時代的問題和解決問題的方法,那種想用老一套辦法去治理當
世之民的人都是“守株”之徒。
韓非子的進化歷史觀在當時是進步的。他看到了人類歷史的
發展,并用這種發展的觀點去分析人類社會。
韓非子把社會現象同經濟條件聯系起來,這在當時是難得的。
韓非子對經濟與社會治亂的關系有了初步認識,注意到人口增長
與財富多少的關系,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提出“人民眾而貨財寡”
會帶來社會問題的思想家。韓非子反對天命思想,主張天道自
然。他認為“道”是萬物發生發展的根源,“道”先天地而存在。有了
“道”才有了萬物,“天得之以高,地得之以藏,維斗得之以成其威,
日月得之以恒其光。”“宇內之物,恃之以成。”(《解老》)韓非同
時在中國哲學史上第一次提出了“理”這個哲學概念,并論述了它
與“道”的關系。他認為,“道者萬物之所成也,理者成物之文
也。”(《解老》)“理”在韓非看來,就是事物的特殊規律,人們辦
事應該尊重客觀規律。
韓非子的認識論繼承了先秦哲學中的唯物主義的思想傳統。
他提出的反對“前識”和“因參驗而審言辭”的觀點,在中國哲學史
上占有重要的一頁。韓非子反對“前識”的觀點。所謂“前識”,就是
先驗論。韓非主張“虛以靜后”,通過觀察事物得到認識而非妄加
揣測。韓非子提出了“循名實而定是非,因參驗而審言辭”(《奸劫
弒君》)的著名論題。“參”就是比較研究,“驗”就是用行動來檢驗,
就是實踐。韓非認為,不經過實踐(參驗)而硬說是如何如何,是
無知的表現;不能確定的東西而照著去做,是自欺欺人。因此他主
張“明主之吏,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將必發于卒伍”。(《顯學》)。
韓非子的思想中有不少辯證法的因素。看到事物不斷地變化著,
指出“定理有存亡,有生死,有盛衰。”“物之一存一亡,乍死乍生,
初盛而后衰者,不可為常。”(《解老》)他在中國哲學史上第一次
提出了“矛盾論”的概念。他所講的矛與盾的故事,對人們分析問
題表達思想至今仍有著深刻的啟發作用。
韓非子的政治思想為中國封建統一事業起了積極的推動作
用,他是中國歷史上第一位提出對立統一的矛盾論問題的哲學家,
他的哲學思想包含了相互的唯物主義和辯證法思想,開拓了人們
的思路。韓非不愧為中國歷史上的一大思想家。韓非在國家政
體方面主張建立統一的中央集權的封建專制國家,韓非子的“法”、
“術”、“勢”相結合的政治思想,是封建專制主義思想的重要內容。
韓非還繼承了荀子關于封建專制的一些思想,并進一步理論化和
系統化,從而成為封建專制主義思想的倡導者。
雖然我們可以說儒家孔子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和孟
子的“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與封建專制主義思想有一
定關系,但是都不如韓非講的明確。《韓非子·忠孝篇》說:“臣事
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順則天下治,三者逆則天下亂,此天
下之常道也。”韓非把臣、子、妻對君、父、夫的從屬關系作了肯
定,并把三者的順逆看成是天下治亂的“常道”。這就有了三“綱”
的基本內容。加上韓非的“法”、“術”、“勢”的政治主張,便使封建
專制主義的思想基本上形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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