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安全管理
<1.1>建立和健全安全保證體系
公司經理對安全生產負第一責任,主管生產的公司副經理負領導
責任,工程項目經理、施工員、工長負直接領導責任,安全員對安全
生產及施工員負督促檢查責任。
公司與項目、項目與各種班組簽訂經濟承包合同必須有安全承包
條款,安全承包條款必須與獎金、工資含量掛鉤。
項目經理部認真執行勞動保護方針、政策、法規、法令、規章制
度及企業的決策等,對新進場工人進行安全教育,對特殊工種作業人
員按規定選送去培訓,堅持有證操作的規定,有權拒絕上級不符合安
全的指令和意見,發生事故后應立即采取措施,及時向企業領導、主
管部門報告,并進行傷亡事故調查取證,堅持“四不放過”原則,擬
定整改措施,督促貫徹執行。
項目經理部參加單位工程施工方案的編制,貫徹計劃實施,制定
單位工程技術安全措施,組織各班組做好安全檢查工作,及時整改安
全隱患,寫好安全日記,負責當月的安全傷亡事故分析上報給公司。
安全事故的責任者,除必須受經濟處罰外,視責任輕重還要對其
處以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記大過、開除留用、撤除等行政處分,
情節特別嚴重的送司法機關處理。
<1.2>安全教育
工人進場必須進行崗位安全三級教育,即必須進行分公司一級、
項目一級、班組一級安全教育。
新進場的工人隊組,首先由項目管理科牽頭,技術質安科講授安
全生產常識和技術要求,治安由保衛科負責,道德教育由工會負責,
教育后辦理簽字手續。
新進場的工人隊組到施工項目部施工前,由項目部進行安全技術
教育具體由項目經理負責,教育后辦理簽字手續。
班組一級教育,由主管工長具體負責,教育內容為事故教訓及本
工種的工作環境等,教育后辦理簽字手續。
安全生產知識,每年每個工種上一次安全課,由項目管理科安排
時間,由技術質安科授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每年安全知識
學習時間,專職安全員不少于40小時,其他管理人員不少于20小
時
<1.3>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安全技術交底的安全技術措施要全面,要有針對性,并經技術質
安部門及分管經理簽字及蓋章后,方可實施。
各分項施工前,由工長對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內容
要全面,結合本工種及施工環境針對性要強,與操作人員辦理簽字手
續。無安全技術交底就進行施工,要追究工長的責任。
開工前分公司技術負責人要將工程概況、施工方法、安全技術措
施等情況向項目負責人及施工員進行詳細交底。分部分項工種由施工
員向各工種班組長進行安全交底。班組長要對工人進行施工要求作業
環境的安全交底。
安全技術交底的簽字手續必須由交底者和接受交底者本人進行
簽字,絕對不允許代簽。
<1.4>安全檢查
分公司對施工項目每月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公司每季檢查一次,
檢查標準根據部頒安全評分標準進行,并進行復檢制度。
項目進行日、旬檢查,并有記錄,整改應做到“三定一落實”,
即定人,定時間、定措施、落實整改回訪。
每次安全檢查,施工項目經理部必須及時整改安全隱患,并作出
書面報告送回分公司技術質安科。
在上級部門的安全檢查中,分公司將根據各施工項目的檢查情況
分別給予獎勵或處罰。
<1.5>班組安全活動
班組的周安全活動日,由工長組織班組和安全員進行安全檢查,
對存在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及完成時間,凡不進行周安全活動的隊組,
要追究工長和隊組長的責任。
各施工隊組由隊組長組織隊員召開班前安全會,嚴格執行班前安
全檢查制度,做好班前檢查工作。
<1.6>特殊工種持證上崗
特殊工種操作人員,如電工、機械工、焊工、架子工等人員必須
經過地市級部門培訓,在取得操作證后才能上崗。
操作證兩年進行年審換證,換證年審期限己滿,未及時辦理手續
的特殊工種人員,不得上崗操作。
特殊工種的學徒,必須在師傅的直接指導下,才能進行操作。
<2>現場施工安全用電
一、用電管理:
⒈臨時用電必須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編制用
電施工組織設計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⒉臨時用電工程圖紙必須單獨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繪制,經技術
負責人審批后作為臨時施工的依據。
⒊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內容和步驟:
⑴現場勘探,確定電源進線總配電箱(柜),分配電箱的位置
及線路走向。
⑵進行負荷計算,選擇導線截面和電器的類型、規格。
⑶繪制電氣平面圖,立面圖和接線系統圖。
⑷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檔案:
⑴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及修改施工組織設計的全部資料。
⑵技術交底資料。
⑶臨時用電工程檢查驗收表。
⑷接地電阻測定記錄。
⑸定期檢(復)查表(工地每月,公司每季進行一次)。
⑹電工維修工作記錄。
⒌安裝、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由電工完成,電工等級
應同工程的難易程度和技術復雜性相適應。
二、電工:
⒈電工必須經過專業及安全技術培訓,經(地)市勞動部門考試
合格發給操作證,方準獨立操作。
⒉電工應掌握用電安全基本知識和所有設備性能。
⒊上崗前按規定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
⒋停用設備應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
⒌負責保護用電設備的負荷線,保護零線(重復接地)和開關箱。
⒍移動用電設備必須切斷電源,在一般情況下不許帶電作業,帶
電作業要設監護人。
⒎按規定定期(工地每月、公司每季)對用電線路進行檢查,發
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做好檢查和維修記錄。
⒏應懂得觸電急救常識和電器滅火常識。
三、安全距離與外電防護:
外電線路:指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線路以外的任何電力線路。
⒈不得往高、低壓線路下方施工、搭設臨時設施或堆放物件、架
具、材料及其他雜物。
⒉安全距離:
⑴在建工程(包括腳手架)的外側與架空線路之間的最小安全
距離1kv不小于4m,1~10kv不小于6m,35~110kv不小于8m。
架空導線最大弧垂與施工現場地面最小距離≥4.0m與機動車道≥
6.0m。
⑵起重臂或被吊物邊緣與10kV的架空線路水平距離≥2m。
⑶機動車道與外電架空線路交叉的最小距離1kv以下為6m,
10kv以下為7m。
⒊外電防護:
⑴達不到安全距離要求,必須采取防護措施,增設屏障、遮欄、
圍欄或保護網,并懸掛醒目的警告標志牌。
⑵帶電體至遮欄的安全距離10kv應大于95cm,35kv應大于
115cm.
⑶帶電體至柵欄(封閉)的安全距離10kv應大于30cm,35kv
應大于50cm。
⑷在架設防護設施時,應有電氣技術人員或專職安全員監護。
⑸無法防護時必須采取停電,遷移線路或更改工程位置,否則
不準施工。
四、供電路線:
架空線路必須架設在專用電桿上,嚴禁架設在樹木上或腳手架上
等不穩固的地方。
⒈架空線路最少截面:為滿足機械強度要求,鋁線≥16mm2,
銅線≥10mm2跨越鐵路、公路、河流、電力線路檔距內的絕緣鋁線
不少于35mm2,銅線不少于16mm2。
⒉電線接頭:在一個檔距內,每層架空線接頭不得超過該層導線
50%,且一根導線只允許一個接頭,跨越道路、河流檔距內不
得有接頭。
⒊電桿檔距:最大不超過35m,線間距不得少于0.3m,上下橫
擔間高壓與低壓1.2m,低壓與低壓0.6m,(橫擔選用附表于后)。
⒋電桿及埋設:電桿應選用鋼筋混凝土桿或木桿,其稍徑不得小
于13cm,埋設深度為桿長的十分之一加0.6m。
⒌拉線:拉線宜用截面不少于Φ4×3的鍍鋅鐵絲、拉線與電桿
的夾角慶在45~30度之間,埋地深度不少于1m,鋼筋混凝土桿上
的拉線應在高于地面2.5m處裝設拉緊絕緣子。
⒍室內配線:進戶線過墻應穿管保護,距地面不得少于2.5m,
并采取防雨措施,室外應采用絕緣子固定。
五、電纜線路:
⒈電纜干線應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設,嚴禁沿地面明設,并應避免
機械損傷和介質腐蝕。
⒉電纜穿越建筑物、構筑物、道路、易受機械損傷的場所及引出
地面從2m高度至地下0.2m處,必須加設防護套管。
⒊橡皮電纜架空敷設時,應沿墻壁或電桿設置,并用絕緣子固定,
嚴禁使用金屬裸線作綁線。橡皮電纜的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得小于
2.5m。
⒋在高層建筑的臨時電纜配電必須采用電纜埋地引入。電纜垂直
敷設的位置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豎井、電梯孔等,并應靠近電負荷中
心,固定點每層樓不得小于一處。電纜水平敷設宜沿墻或門口固定,
最大弧垂距地不小于1.8m。
六、配電柜(盤)、配電箱及開關箱:
⒈配電系統應設置總配電柜(盤)和分配電箱,實行分級配電。
室內總配電柜(盤)的裝設應符合下列規定:
⑴配電柜(盤)正面的通道寬度,單劃不小于1.5m,雙劃不
少于2m,后面的維護通道為0.8m(個別部位不許少于0.6m),側
面通道不少于1m。
⑵配電室的天棚距地面不低于3m。
⑶在配電室設置值班或檢修室時,距配電柜(盤)的水平距離
大于1m,并采取屏障隔離。
⑷配電室門應向外開。
⑸配電箱的裸母線與地面垂直距離少于2.5m時采用遮欄隔
離,遮欄下面通道的高度不少于1.9m。配電裝置的上端距天棚不少
于0.5m。
⑺配電柜(盤)應按規定裝設有功、無功電度表,及分路裝設
電流、電壓表。
⑻配電柜(盤)應裝設短路、過負荷保護裝置和漏電保護開關。
⑼配電柜(盤)上的配電線路開關應標明控制回路。
⑽配電柜(盤)或配電線路維修時,應掛停電標志牌。停、送
電必須由專人負責。
⒉配電箱:動力配電箱與照明開關箱宜分別設置,如合用一個配
電箱,動力和照明線路應分別設置。
⒊總配電箱應設在靠近電源的地區,分配電箱應裝在用電設備或
負荷相對集中的地區。分配電箱與開關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m。開
關箱與其控制的固定用電設備的水平距離不宜超過3m。
⒋配電箱、開關箱周圍應有足夠二人同時工作的空間和通道、不
得堆放任何妨礙操作、維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雜草。
⒌配電箱、開關箱應采用鐵板或優質絕緣材料制作。安裝應端正
牢固,箱下底與地面的距離在1.3~1.5m之間。
移動式開關箱應裝高在堅固的支架上,下底離地面0.6~1.5m。
進出線必須采用橡皮絕緣電纜。
⒍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開關電器(含插座)應緊固在電器安裝板
上,并便于操作(間隙5cm)不得歪斜和松動。電線應用絕緣導線,
剝頭不得外露,接頭不得松動。
⒎箱內的工作零線應通過接線端子板連接,并應與保護零線接線
端子分設。
⒏箱體的金屬外殼應做保護按零(或接地),保護零線必須通過
接線端子板連接。
⒐配電箱、開關必須防雨、防塵。導線的進線口和出線口應設在
箱體的下底面,并要求上部為電源端,嚴禁設在箱體的上頂面、側面、
后面或箱門處。
⒑進、出線應加護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彎,導線束不得與箱體進
出口直接接觸。
七、電器裝置的選擇:
⒈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電器設備必須可靠完好,不準使用破損、
不合格的電器。熔斷器的熔體應與用電設備容量相適應。
⒉總配電箱或分配電箱均應裝設總閘隔離開關和分路隔離開關,
總熔斷器和分路熔斷器(或總自動開關和分路自動開關);以及漏電
保護器(若漏電保護器同時具備過負荷和短路保護功能,則可不設分
路熔斷器或分路自動開關)。
⒊每臺設備應有獨立的開關箱、實行一機一閘制,嚴禁用一個電
器開關直接控制二臺及二臺以上用電設備(含插座)。
⒋現場用電設備除做保護接零外,都必須在設備負荷線的首端處
安裝漏電保護器。
⒌購置漏電保護器必須是國家定點生產廠或經過有關部門正式
認可的產品。
⒍對新購置或擱置已久重新使用和使用一個月以上的漏電保護
器應認真檢驗其特性,發現問題及時修理或更換。
⒎使用于潮濕和腐蝕介質場所的漏電保護器應采用防濺型產品。
⒏手動閘刀開關只允許用于控制照明電路和容量不大于5.5kw
的動力電路作直接啟動。容量大于5.5kw的動力電路應采用自動開
關電器或降壓起動裝置控制。
八、使用與維護:
⒈所有開關箱門應配鎖,專人負責,開關箱應標明用途所控設備。
⒉配箱、開關箱每月檢查維修一次,必須由專業電工進行。電工
必須按規定穿戴好防護用品和使用絕緣工具。
⒊送電操作過程: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
停電操作過程:開關箱----分配電箱----總配電箱(特殊情況除
外)。
⒋施工現場停電一小時以上時,應切斷電源,鎖好開關箱。
⒌配電箱、開關箱內不得放置任何雜物,并應保持清潔。
⒍熔斷器的熔體(保險絲)更換時,嚴禁用不符合規格的熔體或
其他金屬裸線代替。
九、照明:
⒈在一個工作場所內,不得只裝設局部照明。
⒉在正常濕度時,選用開啟式照明器(一般燈具)。
⒊在潮濕或特別潮濕的場所,選用密閉型防水防塵照明器或配有
防水燈頭的開啟式照明器。
⒋對有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場所,必須安裝與危險場所等級相適應
的照明器。
⒌在振動較大的場所,選用防振型照明器。
⒍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質量應合格,不得使用絕緣老化工破損的器
具和器材。
⒎在特殊場所照明應使用安全電壓照明器,在潮濕和易觸及帶電
體場所電壓不大于24V,在特別潮濕的場所和導電良好的地面或金屬
器內工作照明燈電壓不得大于12V。
⒏在單相及二相線路中零線與相線截面相同;在三相四線制線路
中,當照明燈為白熾燈時,零線截面為相線二分之一,當照明燈具為
氣體放電燈或逐相切斷的三相照明電路中零線截面按最大負荷相的
電流選擇。
⒐照明燈具的金屬外殼必須做保護零。單相照明回路的開關箱
(板)內必裝設漏電保護器,實行左零右火制。
⒑室外燈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內不低于2.5m。
⒒羅口燈頭的絕緣外殼不得有損傷和漏電,火線(相線)應接在
中心觸頭上,零線接在羅口相連的一端。
⒓暫設工程的燈具宜采用拉線開關,拉線開關距地面2~3m,
其他開關距地面高度為1.3m,與出入口的水平距離為0.15~0.20m。
嚴禁將插座與搬把開關靠近裝設,嚴禁在床上裝設開關。
⒔電器、燈具的相線必須經開關控制,不得將相線直接引入燈具;
⒕不得把照明線路掛設在腳手架以及無絕緣措施的金屬構件上,
移動照明導線應采用電纜線,不宜采用其他軟線。手持照明燈具應使
用安全電壓,照明零線嚴禁通過熔斷器。
十、接地與防雷:
接地接零:
⒈在施工現場專用的中心點直接接地的電力線路中,必須采取接
零保護系統。電器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與專用保護零線連接。專用保
護零線應由工作接地,配電室零線或第一級漏電保護器電源側的零線
引出。
⒉當施工現場與外電線路共用同一供電系統時,電氣設備應根據
當地的要求做保護接零或做好保護接地。不得一部分設備作保護接
零,另一部分設備作保護接地。
⒊保護零線不得裝設開關或熔斷器。保護零線應單獨設置,不作
它用,重復接地線應與保護零線相連接。
⒋保護零線使用銅線不少于10mm2,鋁線不少于16mm2,
與電氣設備相連的保護零線可用不少于mm2絕緣多股銅線。
⒌保護零線統一標志為綠/黃雙色線(以前為黑色),在任何情況
下不準使用綠/黃雙色線作負荷線。
⒍電力變壓器或發電機的工作接地電阻值不得大于4歐。
⒎保護零線除必須在配電室或總配電箱處作重復接地外,還必須
在配電線路的中間處和末端處做重復接地。重復接地電阻值不大于
10歐。
⒏不得用鋁導體做接地體或地下接地線,垂直接地體不宜采用羅
紋鋼。
⒐垂直接地體應采用角鐵、鍍鋅鐵管、或圓鋼、長度1.5~2.5m,
露出地面10~15cm,接地線與垂直接地體連接應采用焊接或螺栓連
接,禁止采用綁扎的方法。
⒑施工現場所有用電設備,除做保護接零外,必須在設備負荷線
的首端處設置漏電保護裝置。
防雷:
⒈施工現場的起重機、井字架、龍門架等設備若在相鄰建筑物、
構筑物的防雷屏蔽范圍以外,應安避雷裝置。避雷針長度為1-2m,
可用Φ16圓鋼端部磨尖。
⒉避雷針保護范圍按60°遮護角防護。
⒊井字架等機械高度超過20m附近無防護的均應按裝避雷針
(接閃器)。
本文發布于:2023-03-15 23:18:21,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本文鏈接:http://m.newhan.cn/zhishi/a/1678893502142914.html
版權聲明:本站內容均來自互聯網,僅供演示用,請勿用于商業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權益請與我們聯系,我們將在24小時內刪除。
本文word下載地址:施工安全措施.doc
本文 PDF 下載地址:施工安全措施.pdf
| 留言與評論(共有 0 條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