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謅議農民工市民化的內涵
林竹
【摘要】隨著改革的深化,城鄉分割的二元制度逐漸松動,農民可以暢通無阻的
進入城市就業,成為農民工。然而,農民工在城市中長期處于“半城市化”狀態,
既不利于我國城市化進程,又為社會安定埋下隱患。農民工市民化有三個層次的內
涵,其中,深層市民化是核心、中層市民化是過程、表層市民化是目的和結果,這
三個層次的市民化同時受到制度、政策以及市民態度等外部因素的影響。要積極尋
求制度創新,實現農民工與市民平等的就業權,按照權利與義務對等的原則實現農
民工的公平待遇,同時加強對農民工的正面宣傳,消除農民工與市民的心理隔閡,
并增加對農民工的教育培訓以提高其綜合素質,在充分尊重農民工意愿基礎上,給
予他們更多的市民化選擇空間。%Withthedeepeningofreformation,the
tscan
,they
havebeeninami-urbanisationstatusforalongtime,whichisneith彭坦春曉 er
goodtoour化學必修三 country'surbanizationnoradvantageoustosocialstability.
Thispaperanalystheconnotationofpeasantworkers'citizenization
fromthreelevels,pointingoutthatthedeeplayerofpeasantworkers'
citizenizationisthekernel,theinterlayeristhecour,andthesurface
hethreelayersareinfluencedby
institutions,ryimportantforusto
ekinstitutionalinnovationstomakepeasantworkershavetheequal
employmentrightswithcitizens,togivethepeasantworkersfairand
equitabletreatmentaccordingtoprincipleofequityofrightsand
obligations,tobroadcastpeasantworkersinpositivewaystoeliminatethe
psychologicalbarrierbetweenpeasantworkersandcitizens,toenforce
educationandtrainingforpeasantworkerstoenhancetheiroverallquality,
andtogivethemmorechoicesonthebasisoftheirwills.
【期刊名稱】《技術經濟與管理研究》
【年(卷),期】2014(000)007
【總頁數】4頁(P121-124)
【關鍵詞】農民工;市民化;城鄉經濟;人力資源
【作者】林竹
【作者單位】南京工程學院經濟管理學院,江蘇南京211167
【正文語種】中文
【中圖分類】F240
建國初期,為了改變一窮二白的經濟面貌,并應對復雜的國際形勢,我國采用了優
先發展重工業的產業戰略,并形成了與之配套的二元社會制度。重工業對勞動力的
吸納能力十分有限,加之城鄉分隔的戶籍政策限制了農村人口向城市的遷移流動,
使得農村沉淀了可以無限供給的勞動力,形成了大量的農業剩余勞動力。80年代
以來,隨著經濟改革的深化,城鄉分割制度逐漸松動,大規模的鄉城勞動力遷移開
始了,但由于制度的遺留以及漸進式的改革方式,這種勞動力的鄉城轉移很不徹底,
沒有實現農民到工人的一步到位式轉移,而是形成了先由農民變為農民工,然后再
由農民工逐步轉變為市民這樣分段遷移模式。于是中國特有的“農民工”群體開始
形成并日漸壯大起來。農民工在職業上是工人,在社會階層上介于農民和市民之間,
而在社會身份上卻仍屬農民[1]。目前,農民可以暢通無阻地進入城市成為農民工,
然而,從農民工到市民的身份變化過程卻是步履維艱的[2]。
一、農民工與市民的新二元格局
長期以來,我國實行的是城鄉對立的二元經濟結構。即以現代化大工業生產為主的
城市經濟和以農業以奮斗者為本 小生產為主的農村經濟并存;城市以道路、通信、衛生和教育等
基礎設施發達為特征,相反,農村的基礎設施相對不完善、落后;城市人口的收入
水平較高,因此人均消費水平較高,而農村生產力水平相對較低,農民收入低,人
均消費遠遠低于城市人口;城市人口總量較少,農村人口總量眾多。所謂“新二元”
是與長期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的“城鄉二元”相對而言的。隨著農民進城就業成為
農民工,過去城鄉之間的孕婦能吃枸杞葉嗎 空間對立逐漸“移位”和“濃縮”為城市空間范圍內的城
鄉對立[3]。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第一,城市勞動力市場存在城鄉分割。首屬勞動力市場基本上由具有城市戶籍的市
民構成,收入較高、福利較好,勞動條件較優越、工作也較穩定;而次屬勞動力市
場基本上由具有農村戶籍的農民工組成,收入較低、福利較差、勞動條件低下、工
作不穩定。農民工群體中極少有人能進入首屬勞動力市場,絕大多數人不得不在次
屬勞動力市場就業,從事市民不愿做的工作。第二,在消費能力上,農民工與市民
也表現出鄉城差別。由于農民工多就業于收入微薄、福利欠佳的次屬勞動力市場,
他們的消費能力十分有限,僅能維持溫飽,而無法談及更高層次的精神和文化生活。
第三,在居住空間方面,農民工與市民基本隔離。農民工大多居住在房租低廉的城
鄉結合帶或是城中村等邊緣地區,衛生環境差,設施不齊全,條件低劣。第四,在
社會關系網絡方面,農民工與市民基本互不來往,他們不被城市居民所接納和認可,
只能向內群體尋找情感支持和社會支持[4],并形成以同鄉為核心的社交圈。第五,
農民工在一些社會基本權力方面處于缺失狀態。比如,缺乏社會保障權,沒有社會
話語權,很少有機會接受培訓及教育,很難有希望向社會上層流動。
可見,農民工雖就業于城市,但卻無法成為真正的市民,日漸在城市中形成了城鄉
的新二元格局,淪落成為城市的“邊緣人”。具體表現在如下方面:首先,農民工
的就業權邊緣化。雖然在政策文件和法律中有保障農村流動人口基本就業權利的規
定,但是在實踐層面,他們的勞動力市場保障、就業保障、工作保障、生產保障、
技能更新保障、收入保障和代表性保障等方面權利的實現是很不樂觀的,政策與實
踐環節間的距離還是很遠的。其次,農民工的居住地邊緣化。由于農民工收入水平
低,他們沒有經濟實力租住或購買體面的住房,他們的房子大多是簡易房、棚屋或
是雇主提供的,地點偏遠、環境惡劣、條件簡陋、擁擠不堪。再次,農民工的社會
生活邊緣化。在城市中,農民工不被城市主流社會認同,只能從內群體里尋求慰藉
和依賴,他們的生活圈子很狹小,往往是親緣或地緣關系聯絡成的社會群體,隔離
于城市居民和城市社會。另外,由于工作緊張繁忙,他們沒有時間、也舍不得花金
錢去享受社會公共資源,比如風景區或公共設施之類。而在農村,由于常年外出打
工,他們不得不與親人分離,妻子、父母、兒女一年難得相聚幾次,造成感情生活
的缺失以及生理需求的饑渴。所以,無論是在城市還是在農村,他們都被邊緣化了,
即雙重邊緣化。
二、農民工市民化的內涵
1.農民工市民化的含義
傳統發展經濟學理論認為,“農村人口城市化”和“農業剩余勞動力非農化”是合
二為一,同時進行的。然而,由于中國特殊的歷史背景和制度遺留,我國的鄉城勞
動力轉移被分割為“從農民到農民工”,再由“農民工到市民”這樣兩個過程[5],
而后者則是我國城鎮化的難題所在。很多農民工雖然在城市中就業,但身份和戶籍
并沒改變,他們往返于城鄉之間,形成候鳥式遷移,享受不到與市民同等的福利待
遇,無法成為真正的市民。這不僅不利于我國城市化目標的實現,也埋下了社會不
和諧、不安定的隱患[6]。所以,要有計劃地讓遷居城市的農民工逐步向城市居民
轉變,成為城市戶籍居民,享受與市民同等的待遇[7],即實現農民工市民化。這
是實現“十二五”期間“我國城鎮化率突破50%”的有效途徑。
源于我國鄉城人口轉移特有的“中國路徑”,農民工市民化也有其特殊含義。由表
及里劃分為表層市民化、中層市民化以及深層市民化三個層次。
表層市民化是指農民工的職業及社會身份市民化:戶籍不再是農民工身份的標簽,
他們不再因為戶籍的原因而被迫擁擠在城市的次屬勞動力市場,而是根據個人的能
力素質以及勞動力市場供需狀況,與市民平等地競爭就業,獲取就業崗位,得到與
其所付出的勞動價值對等的收入。同時,農民工可以擁有與市民等同的,依附于城
鎮戶籍上的各項福利及公共服務,包括就業扶持政策、教育(義務教育、職業教育
補貼)、公共衛生服務、社會保障(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和保障性住房)等[8]。
中層市民化是指農民工的行為與生活方式市民化:在農村,只有那些年富力強、敢
闖敢拼的人才能夠進城并找到工作,成為農民工,他們可謂當地的“草根精英”。
然而,由于生長于鄉間,難免會帶有一些與城市生活不相適宜的行為和習慣。比如,
有些人在個人衛生和生活環境衛生方面缺乏約束,導致與周邊市民的疏離和矛盾;五官立體
有些人在待人接物方面不夠禮貌,成為市民不愿接近他們的一方面原因。在城市生
活過程中,農民工應該主動去除這些不利于自己融入城市社區的弱點,并在這些方
面積極改善,自覺遵守城市生活規范,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
深層市民化是指農民工在自身能力素質及思想意識方面的市民化:首先,農民工的
自身能力素質要與市民趨同。雖然農民工文化水平逐年提高,但具有高中及以上文
化水平的農民工比例仍然較低,缺乏職業技能培訓及職業準備,即便是新生代農民
工文化素質較高,但與市民相比,仍處于劣勢。這些成為農民工市民化過程中的內
在障礙。其次,農民工在思想意識方面要與市民接近。在城市生活過程中,逐漸內
化城市的生活方式、價值觀念和文化,在情感上找到歸宿,在思想上打破農民工和
市民涇渭分明的界限,擺脫自卑心理和孤獨情緒,走出城市世界中的心理失衡狀態
[9],逐漸樹立起建設城市文明所需要的現代思維和意識。
2.農民工市民化三層含義的關系
深層市民化是核心。一方面,只有農民工自身素質和能力提高了,才能有機會在城
市勞動力市場的競爭中獲取優勢;只有農民工擁有的職業技能符合城市產業發展的
需要,才能在城市經濟發展中擁有長期的就業能力,進而不再局限于在低端勞動力
市場的“生存型”崗位工作,而是有能力、有機會獲得高工資、高福利、高穩定的
“發展型”崗位。另一方面,思想意識決定了一個人的心態和行為。由于生活環境
和受教育水平等因素的影響,農民工難免帶有小農意識及自由散漫習慣,世界觀、
人生觀、價值觀、道德觀、榮辱觀等相對樸素、淺顯[10],這些使得他們很難與市
民形成共同的價值理念和文化認同,成為雙方有效溝通的障礙。因此,農民工要努
力學習社會公德與職業道德,樹立愛崗敬業、誠實守信的觀念,培養正確的金錢觀、
倫理觀和法制觀,積極主動地參與到城市生活中去。
中層城市化是過程。較高的素質和能力使農民工有機會得到高收入的崗位,而收入
的增加可以使他們擺脫貧民窟似的居住環境,享受城市的便利和文明,接受現代文
化的洗禮,逐漸走出內群體,走進城市社會,增加與市民的交往,擴大社交網絡。
同時,日漸提高的消費實力也會使他們變得自信而樂觀,眼界開闊,行為和生活習
慣逐漸與市民趨同。
表層市民化是目的和結果。農民工市民化的最終目的是讓遷移進城的農民工不再受
到戶籍歧視,在就業與生活等方面平等地享受市民權力與待遇,在社會身份上與市
民無差別。農民工和市民在城市勞動力市場上平等競爭,首屬與次屬勞動力市場不
再由戶籍劃分,而是由勞動者自身素質和能力來決定。如果農民工具有較高的素質
和能力便可以順利進入首屬勞動力市場,得到體面而優越的就業崗位。如果農民工
具有積極上進的思想意識,自覺遵守社會道德規范,積極主動的參與城市生活,他
們在工作和生活中將與市民平等相處,和睦共榮。
3.農民工市民化內涵模型
表層、中層與深層這三個層次的市民化同時受到制度、政策以及市民態度等外部因
素的影響,它們之間的關系具體如圖1所示。
首先,戶籍制度成為農民工市民化的主要制約因素。雖然戶籍制度在我國歷史上曾
起到積極作用,夢的解析 但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其弊端日益顯現。一紙戶籍將全國人口劃
分為農民和市民兩個不平等的社會階層。很多農民工雖已就業于城市多年,但正是
因為農村戶籍而被排斥在城市社會之外,無法享受到與戶籍緊密相連的住房、就業、
醫療、養老保險、教育、勞動保護等多項福利。
其次,現行的農村土地制度是農民工市民化進城中的一個障礙。土地是農民基本的
生產資料,具有農民身份才可以擁有土地。農民工在城市無法享受各項市民福利和
保障,他們只能將就業、生活和養老的保障寄托在土地上,所以,他們不能放棄農
民的身份。
再次,與農民工相關的制度和政策制定滯后,內容不配套,實施不到位。政策的制
定應該先于實踐,然而,一些農民工政策的制定往往是因為一些突發事件引起嚴重
后果或強烈社會反應而做出的應急和補救,僅是亡羊補牢而非未雨綢繆。其實,農
民工問題早已引起中央的高度關注,并于2004年、2005年、2006年和2010年
先后出臺四個中央一號文件,強調解決農民工問題的重要性。但很多好政策和制度
并不能完全落到實處,在實際執行過程中效果欠佳。
圖1農民工市民化內涵模型
最后,市民對農民工的接納與拒斥,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農民工的市民化。恩澤
格爾在有關外國移民社會融入的四維度模型中提出,移民的社會融入是移民群體與
流入地社會雙向同化與適應的過程。如果東道國的社會成員不能以正確理性的方式
和態度來對待移民,不能及時有效地進行自我心理調節,便會對移民群體產生非常
大的社會心理排斥,使兩類群體間的沖突與隔離加重[11]。由于我國長期以來實行
城鄉分治的二元社會結構管理制度,農民工無論在城市工作多久,始終擺脫不了
“二等公民”的身份,而市民則在某種程度上具有著“先天的優越性和自豪感”。
加之,某些農民工確有一些不良習慣和行為,甚至個別人在經濟情感孤獨無助的情
況下會產生“自救性”犯罪,這些事實讓市民對農民工產生了形象不佳的刻板印象,
造成了市民在生活中離不開農民工,可在心理上又不接納農民工的現象。
三、農民工市民化的障礙分析
農村土地制度的僵化限制了農民徹底走入城市。承包地的存在使得農民工無法徹底
脫離農村,另外,由于城市化的加速,農村土地出讓費可觀,很多農民工也不想放
棄農村戶籍,目的是使自己能在城市化過程中獲利,并讓自己有著更多的選擇。
轉軌時期我國的戶籍、就業和社保制度的缺陷。戶籍制度在我國沒有消除,雖然與
過去相比,戶籍對人口的限制作用已經大大降低,鑒于我國的經濟發展水平以及漸
進式改革的思路,戶籍不可能在短期內完全消除,尤其是在大城市中,戶籍還會在
一定時期內存在。我國現行的就業和社保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是與戶籍制度捆綁在一
起的,而且這些制度本身也存在很多缺陷和弊端,需要在長期運行過程中逐漸積累
經驗加以改善。
為農民工提供等同于市民的就業、教育、衛生和保障性住房等公共服務的成本巨大。
城市政府為新增城市人口的各項投資包括: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投資、生態環境保護
投資、公共管理服務投資以及為創造新增人口就業崗位的投資。而教育、公共衛生、
保障性住房等公共服務需要投入更多的資源,發展公共教育、醫療衛生體系和基礎
設施建設,這對城市政府來說壓力巨大。
農民工綜合素質有待提高。很多城市近年發生了民工荒,其實并不是說農民工真的
變成稀缺資源了,而是民工荒與技工荒同時并存。城市工業缺乏的是具有較高綜合
素質的農民工。而很多農民工并不具備較高的素質和技能,在城市中不能找到穩定
體面的就業崗位,這成為農民工市民化的內在障礙。
四、農民工市民化的思考與建議
預計到2030年,中國城鎮化率將達到70%,中國人口將達到15億,其中有三分
之二的人口將居住在城市夢見紅襪子 ,而這三分之二人口中有一半是從農村遷移進城的[12]。
如果到那個時候依然無法解決農民工的“半市民化”問題[13],那么經濟發展與社
會安定必將受到很大的威脅,因此,農民工市民化問題明顯十分緊迫。
1.積極尋求制度創新,按照權利與義務對等的原則逐步實現農民工的公平待遇
長期以來,消除城鄉差別的改革思路多集中在戶籍改革方面,希望通過一次性戶籍
改革來實現農民工與市民同等待遇的目的。其實,戶籍的背后不是簡單的人口登記,
而是涉及福利、待遇等多項復雜因素,一次性戶籍改革的牽涉面廣、成本高、阻力
大、障礙多[14]。比如,鄭州的“城鄉一元制”實施僅三年便因有限的公共資源無
法承載過多的人口而不得不暫停;而嘉興和重慶“以宅基地換城鎮房產、土地承包
經營權換城鎮社會保障”的政策則帶有“以土地換戶籍”的嫌疑。因此,必須要尋
求制度創新,多角度地解決農民工市民化問題。
在目前的基本國情和人口發展趨勢下,我國的城鄉差距大、公共資源匱乏、社會保
障制度和基本公共服務體系不健全的狀況將長期存在。雖然市民與農民獲得同等待
遇是必然趨勢,但在當前,完全取消戶籍制度,使農民工獲得與市民完全等同的待
遇還是不符合國情、不切合實際的。農民工市民化,表面是戶口的轉換,實質是服
務的分享。應該按照權力與義務對等的原則,根據農民工在城市中納稅義務的履行
情況、對城市的貢獻程度以及居住時間長短,給予其對等的社會經濟權利、政治權
利等,分階段地逐步奧運健兒 實現農民工與市民的等同待遇。這是一個長期的過程,絕不是
一蹴而就的。
2.構建公平的就業制度,實現農民工與市民平等的就業權
首先,要拆除橫亙在首屬與次屬勞動力市場間的“戶籍”藩籬。讓具有較高素質的
農民工有機會進入首屬勞動力市場,獲得體面而又有發展前途的崗位,進而實現向
社會上層流動。同樣道理,不具備較高素質的勞動者,無論是市民還是農民工,都
同等的在次屬勞動力市場從業。其次,要實現農民工獲得公平勞動報酬的權利。發
揮工會的積極作用,加強政府監管,幫助農民工取得與企業談判的對等地位,改善
勞動條件,優化勞動環境,提高工資待遇,實現農民工與市民的同工同酬。最后,
要加強各種基層社團組織的作用,滿足農民工對組織歸屬的需要,幫助農民工各種
利益訴求的實現。
3.加強對農民工的正面宣傳,消除農民工與市民的心理隔閡
雖然一些農民工在城市中存在失范行為,但不代表所有的農民工都如此。全國總工
會宣教部曾對部分省市農民工思想狀況進行調查,結果顯示,當前農民工總體思想
傾向是積極向上、安心務工、情緒穩定的。更有一些農民工在關鍵時刻能見義勇為、
無私奉獻。所以,媒體應該對這些正面事實積極宣傳,糾正個別不良現象給農民工
群體帶來的“污名”,讓市民對農民工有一個完整、正確、客觀的評價,從而消除
兩者間的心理隔閡,促進彼此的接納和融合。
4.加大教育培訓力度,提高農民工綜合素質
專業技能是綜合素質的一個最重要的方面。對農民工來說,擁有較高的技術水平是
實現市民化的內在條件。政府應發揮主導作用,增加對農民工教育培訓的投入,加
大遜色的近義詞 培訓力度,并鼓勵企業積極培訓農民工,要讓企業明白,高素質農民工會給企業
帶來更多的利潤。同時,政府還應該對重視培訓的企業進行宣傳和獎勵,讓其他企
業共同分享其先進的管理經驗。
綜合素質的另一個方面表現為心理素質。作為農民工主體的新生代農民工,大多沒
有經歷過太多的生活磨難,心理素質相對較差,心理承受能力較弱,社會適應能力
不強。這些弱點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他們市民化的進程。因此,在強化職業技能教
育的同時,不能忽視心理素質的教育。那些既具有城市經濟發展所需技能,又具備
較強心理適應能力的農民工才能順利實現市民化。
5.尊重農民工市民化意愿,給他們更多的選擇空間
農民工群體內部并非同質,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想法和做法。有些人舉家遷居城市多
年,工作和生活日益穩定,有著強烈的市民化意愿,為獲得城市戶籍情愿放棄農村
戶籍;有些人對未來的預期不確定,處于觀望狀態,無法決定最終會選擇哪類戶籍;
而另一些人則選擇,目前在城市工作,將來要回到農村,所以不放棄農村戶籍。人
們最終作何選擇取決于成本與收益的比較,即市民預期收益減去遷移成本的差與農
民預期收益的比較。其中,遷移成本包含經濟成本和心理成本。城市戶籍的優越性
在于與戶籍捆綁的城市福利和待遇。而農村戶籍的優越性在于,可以獲得土地經營
權、獲益權及計劃生育權等。農民工不能同時獲得農民以及市民的雙重權利,因為
那樣會造成對市民的不公。所以,農民工是否選擇城市戶籍不能強制,不能一刀切,
而要充分尊重他們的個人意愿,給他們更多的自由選擇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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