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丹麥:1989年6月7日,通過法律承認同性注冊成為伴侶,也是歐洲第一個承認同性伴侶的國家。
2、荷蘭:1998年1月1日,《家庭伴侶法》正式生效(同性亦可)。
3、德國:2000年11月10日,德國聯邦議會通過了“同性婚姻法”,2001年8月1日開始生效。
4、法國:2000年1月同性伴侶可登記結婚,享有繼承權,社會保險以及福利。
5、比利時:2003年1月30日實行。
6、西班牙:2005年6月30日,西班牙總統發表演講,2005年7月3日同性婚姻合法化。
7、挪威:2008年6月11日通過了同性婚姻法,于2009年1月1日生效。
8、瑞典:2009年5月1日正式承認同性結婚并實行。
9、葡萄牙:2010年1月8日通過了同性婚姻合法化。
10、冰島:2010年6月12日,冰島議會全票通過允許同性婚姻存在的法案 ,并于6月27日正式生效。
不需要。同性戀者在我國不能結婚,我國《民法典》規定,婚姻關系只能發生在一男一女之間,同性之間不能締結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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