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易混形似字、同音字辨析(1)
基礎試題
2009-09-27 1341
易混形似字、同音字
辨析
“辨”與“辯”
“辨”與“辯”同音,字義相近,有時可以通用,是容易混淆的同音字。
“辨”是辨別、分辨的意思,如辨認、辨析、思辨、辨正、明辨是非等。
“辯”是辯論、辯解的意思,如分辯、爭辯、辯駁、辯護、辯證、辯解等。
“辯”中間是“言”字,表示與“說、論”有關。而“辨”是分辨,不一定
“辯”和“論”。
“辨白”與“辯白”,“辨正”與“辯正”,“辨證”與“辯證”可以通
用,但某些專業術語卻不能通用,如中醫“辨證論治”“辨證施治”的“辨
證”不能誤為“辯證”。上述詞匯在使用時,最好注意體會詞義上的細微差
別,根據不同的上下文正確使用。
“采”與“彩”
“采”與“彩”這兩個同音字,字義有明顯區別,不能混淆。書報刊上
常常“采”與“彩”不分,造成用詞錯誤,如把“光彩”寫成“光采”,“喝
彩”寫成“喝采”,“風采”寫成“風彩”等等。
要區別“采”與“彩”,關鍵在于辨清這兩個同音字的字義。“采”主要
表示人的容貌、姿態、神情和精神境界,如神采、風采、文采、神采奕奕、風
采動人、無精打采、興高采烈等。“彩”則主要表示顏色,在與顏色有關的詞
里,都用“彩”,如色彩、彩云、彩虹、五彩繽紛等。“剪彩”“張燈結彩”
中的“彩”都指彩色的絲綢之類;“彩禮”指訂婚用的各色財物。“彩”有時
不表現色彩,如精彩、多姿多彩,是表示出色、多樣的意思。還有“喝彩”表
示稱贊、夸獎的歡呼聲:“掛彩”表示負傷流血:“彩排”表示演員化裝排
練,這些詞中的“彩”都不直接表示顏色。“光彩”本意表示顏色、光澤,后
常用來表示光榮的意思。
“長”與“常”
“長”與“常”音相同,且都可表示時間長,因此書報刊上經常出現混用
的現象。
“長”指兩點之間距離長,與“短”相對,既指時間也指空間。如長
河、長途、長空、長年、長
期、長跑、長篇、長卷、長壽、長眠、長逝等,都是指時間或空間“長”的意
思。而擅長、一技之長、長于書畫等,是表示特長、長處和優點。
“常”卻不與“短”相對,它對時間長的表示是:時常、經常、常常。
如常來常往、常受表揚,表示時常;常備不懈、常川往來,表示經常。主持日
常工作的,如常務副市長,日常即經常。這里要注意,“常年”與“長年”的
詞義和用法的不同,應加以區別。“常年”指終年、長期,如山頂常年積雪、
解放軍常年駐守邊疆。而“長年”常與“累月”組成詞組,長年累月表示經歷
很多歲月。
“詞”與“辭”
“詞”與“辭”這兩個字音同義近,有時可以通用,但并非所有語境中
都可以通用,也應加以辨析,區別使用。如詞典與辭典,詞訟與辭訟均通用,
按首選詞型,應用前者。辭賦與詞賦,辭令與詞令,辭章與詞章,辭藻與詞藻
亦通用,按首選詞型,應用前者。詞調、詞法、詞鋒、詞根、詞匯、詞話、詞
句、詞類、詞牌、詞語、詞曲、詞人、詞素、詞尾、詞性、詞序、詞義、詞
韻、詞組、詞綴等,不能用“辭”。辭別、辭呈、辭費、辭工、辭年、辭色、
辭書、辭歲、辭職、辭退、辭行、辭謝、辭灶等,也不能用“詞”。成語如義
正詞嚴、詞不達意、理屈詞窮、陳詞濫調等,也都用詞”。
“趁”與“乘”
“趁”與“乘”是書報刊上容易混淆的近音字,它們的字義有區別,但
也有相近處。
“趁”意為利用時間、機會,如趁早、趁便、趁手、趁勢、趁熱打鐵、
趁火打劫等。方言為富有、擁有意,如趁錢;也作追趕解,如趁逐。“乘”表
示在數與數之間或其他運算對象間進行乘法運算,如乘除、乘法、乘方,亦指
佛教的派別,如大乘、小乘。除上述兩層意思外,主要還指用交通工具或牲畜
代替步行,如乘車、乘船。“乘”也可解釋為利用機會,如乘機、乘隙、乘
興、乘虛而入、乘人之危、乘風破浪。這兩個近音字都可表示利用機會的意
思,使用時就要仔細辨別,用“趁”還是“乘”。
“淳”與“醇”
“淳”與“醇”是字義不同易被混淆的同音字。若對字義分辨不清,就
會誤用。如說某人品質“醇厚”,而說酒味“淳厚”,就用錯了。
“淳”用于指人的品質,如說這個人很淳厚,或說此人淳樸:也可形容音
色,如音色淳美。“醇”是指濃度高,一般指含酒精度高的酒,酒精就叫乙
醇,“醇厚”說的是酒的氣味、滋味純正濃郁,不用來表示人品。與
“淳”“醇”音同義不同的還有“純”,也需仔細分辨,不能混用。如純粹、
純度、純潔、純凈、純良、純美、純情、純貞、純真、純正等,均不能用
“淳”或“醇”,只有“純樸”和“淳樸”可以通用。
“擔”與“耽”“眈”
“擔”與“耽”同音,義不同,不能混淆。
要正確使用這兩個同音字,必須辨清它們的字義。“擔”有兩層意思:一
是用肩挑,如擔水、擔柴:二是擔負、承擔,如擔保、擔待、擔當、擔負、擔
任、擔心、擔憂等。“耽”的詞義主要是遲延、停留、拖延,如耽誤、耽擱,
也作沉溺、入迷解,如耽于幻想。
“耽”與“眈”是同音字,字義不同,但形較接近,容易混淆,如將“虎
視眈眈”誤寫為“虎視耽耽”。“眈眈”形容眼睛注視,所以要用目字偏旁。
“倒”與“搗”
“倒”與“搗”這兩個同音字,單獨使用時不會弄錯,若與其他字構成詞
語時往往會混用。“倒騰”與“搗騰”可以通用,以用首選詞型“倒騰”為
好。若把“搗鼓”寫成“倒鼓”,把“搗亂”寫成“倒亂”,就錯了。因為,
“搗”表示撞擊、捶打、攪亂的意思,如搗蛋、搗鼓、搗鬼、搗毀、搗亂、搗
麻煩;“倒”則表示移、換、倒下、倒過來以及失敗、垮臺的意思,如倒把、
倒班、倒閉、倒斃、倒倉、倒戈、翻江倒海等,都不能寫成“搗”。
“疊”與“迭”
“疊”與“迭”是書報刊上常常混淆用錯的同音字,“疊”與“迭”兩個
字,語音相同,字義卻有區別。國家語委會1986年10月10日公布的《簡化字
總表》對少數字作了調整,其中就有“疊”不再作“迭”的繁體字處理。兩個
字的區別是:“疊”有兩層意思,即一是加層、重復,如重疊、疊印、疊羅
漢、疊石為山、疊床架屋等;二是折疊,如疊衣、疊被、把紙疊好等。而
“迭”有三層意思,即一是輪流、交替,如更迭、弟兄迭為君等;二是屢次,
如迭次、迭出、迭起、送有發現、迭挫強敵等:三是及,如忙不迭。“妙對迭
出”是說妙對一個接一個不斷地出來,而不是一個個重疊起來。
“定”與“訂”
“定”與“訂”這兩個同音字,其字義和用法,有時界限明確,有時區別
不明顯,因此書報刊中常常混淆,連一本書和一篇文章中也不統一,甚至自相
矛盾。
“定”在表示決定、確定、規定、必定等意思時,不會誤寫為“訂”。但
在表示約定、制定等意思時,就與“訂”關系密切,有時可以通用。如訂購與
定購,訂戶與定戶,訂婚與定婚,訂貨與定貨,訂閱與定閱,均通用,但習慣
上用“訂”不用“定”。在表示改正的意思時,如訂正、修訂、校訂等,只能
用“訂”,不能用“定”。
“訂”含有協商之意思,經過研究商討而立下條約、協定、合同并簽字,
這時只能用“簽訂”“訂立”,不能用“簽定”“定立”。
而往往容易混淆的是“制定”與“制訂”,這兩個詞詞義是有區別的。
“制定”表示確定、決定的意思,如“制定了正確的路線、方針、政策”;
而“制訂”則表示創造擬定的意思,如“初步制訂漢語拼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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