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音樂是一種抽象藝術形勢,它既是聲音的藝術也是時間的藝術,通過有組織的樂音在一定時
間內的延續來表達人們的思想感情、反映現實生活。音樂不以說教方式來傳播,更多的是通
過熏陶及感染的途徑,潛移默化地來影響人的心靈,使人更多地得到美的滋潤。通常人們會
一遍又一遍地聽一首歌而不會覺得膩味,這便是音樂的獨特魅力所在,它以生動活潑的感性
形式,表現高尚的審美理想,審美觀念和審美情趣,在給人以美的享受的同時,能提高人的
審美能力,凈化人們的靈魂,陶冶情操,提高審美情趣,樹立崇高的理想。
我國的佛教音樂是伴隨著佛教從印度傳入中國而傳入的,與佛教本身一樣大致經歷了三
個階段。第一階段是譯傳階段,在兩漢之際、魏晉、南北朝時期,我國翻譯了大量的佛經。
第二階段是創造階段隋唐兩代,我國僧人以印度經典佛教為基礎,開宗立派。第三階段是融合
階段:宋元明清四朝是中國佛教的融合階段。傳入初期,佛教音樂稱為“梵唄”。“梵”和“唄”均
為梵文的音譯,“梵”意為靜,“唄”意為“贊嘆”,意思為以樂曲詠經,以歌來誦經。這種音樂被稱為
正統的佛教音樂。如《彌陀贊》、《藥師贊》、《觀音贊》等都屬此類音樂。后來自中國佛教音
樂創始人梵唄始祖——曹植“魚山梵唄”,我國僧人借鑒民間樂曲創造了許多佛教音樂,如:
《上經臺》、《秘摩巖》、《如意歌》等。宋元明清直到近代是佛教音樂世俗化時期。這一時期
有許多膾炙人口、雅俗共賞和流傳廣遠的佛教樂曲,比如弘一法師的《送別》、《三寶歌》等
世俗化音樂。
當代佛教音樂也可以粗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傳統佛教音樂;另一類是新創作的佛教音樂。
傳統佛教音樂是從起宗教功能出發的,可分為:
贊頌音樂
贊頌音樂佛教稱之為“贊唄”。佛寺中流行的《彌陀贊》、《藥師贊》、《贊佛偈》、《觀音贊》
等都屬此類。據《智度論》記載,釋迦牟尼未成佛時,與彌勒同修菩薩行,一日見弗沙佛入
火定而放光明,釋迦牟尼即七日七夜翹一足,以一偈贊佛,于是由此功德而比彌勒提前九劫
成佛。所以佛教對于以音聲贊佛非常重視。新創作的贊頌音樂與傳統贊唄并無本質區別,皆
屬佛教音樂之贊頌類。
教化音樂
在佛教諸法門中,有“音教”之說,即以音聲所說之教法,濟度眾生。《教化音樂與贊唄
音樂相似之處是多以歌詠形式出現。從唐代俗講到近代高僧弘一法師創作的《三寶歌》、《清
涼歌》等都屬于這一類型的佛教音樂。
供養音樂
在佛教中以香、花、燈、水果、財物、音樂、舞蹈等供養佛菩薩有大功德。供養種類繁
多,有“二種供養”、“三種供養”、“四種供養”乃至“十種供養”。其供物更形形色色,不拘一
格。其中音樂供養是非常重要的一項。《法華經?方便品》:“若使人奏樂,擊鼓吹角貝。簫笛
琴箜篌,琵琶鐃銅鈸。如是眾妙音,盡持以供養,皆已成佛道”。
修行音樂
成佛靠修行,修行須斷煩惱。眾生有八萬四千煩惱,于是佛開了八萬四千法門救度,音
樂便是其中之一。最古老的佛教音樂“梵唄”的譯意就是“止斷外緣,止息內心。”收攝自心方
可守戒,守戒方可入定,入定方可生慧,生慧方可斷除煩惱而趨佛境。以音樂修行實在是非
常重要的。近年風靡港澳臺和中國大陸的《觀音圣號》、《阿彌陀佛圣號》雖僅由“南無觀世
音菩薩”或“南無阿彌陀佛”一句歌詞組成反復唱誦,但幾乎達到家喻戶曉的程度。這一句佛
號是把“念佛法門”和“音樂法門”巧妙結合而成為億萬佛教徒的修行方法。佛教認為“通音即
為小悟”,但其音應當是清凈妙音,因此要求修行音樂要有佛教意境。這里講的修行指狹義
修行,而非廣義的全面的修行。
法事音樂
佛教中的法事主要指宗教儀式。佛教法事很多,如“水陸法會”、“瑜伽焰口施食”、“普
佛”、“梁皇懺”等。這些儀式由誦、唱、打擊法器(木魚、鐘、磬、鼓、鈸、鐃、法螺、法號
等)組成,有些甚至加入民族管弦音樂。
新創佛教音樂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1)直接改編于傳統佛教音樂。如廣州龍源音像公司出品的由著名演奏家張維良、趙家
珍演奏的《琴蕭佛曲》CD就是直接用《香贊》等殿堂唱誦的傳統旋律演奏的。
(2) 用非佛教歌曲旋律填上佛教歌詞,如弘一大師用外國民歌的旋律填寫中文歌詞創作的
《三寶歌》等若干首作品。
(3) 是借鑒傳統佛教音樂的旋律與風格創作出新的佛教音樂作品,如以藏傳佛教傳統唱誦旋
律改編的《大悲咒》等。
(4)與傳統佛教音樂毫無關系的新創佛曲。這類佛教音樂是根據創作者對佛教教義的理解
和佛教藝術的美學追求創作出來的,它呈現出來的是全新的藝術風格和獨具個性的音樂旋
律。龍源音像公司從臺灣引進的數十碟佛教歌曲CD以及吳瓊創作的數十首佛教歌曲都屬此
類。
(5)傳統佛教音樂與新創佛教音樂相結合的作品。這類作品一般為大型音樂作品。如交響
音樂《神州和樂》,就包括了純粹的傳統佛教唱誦和創作交響音樂。這部作品的演出也是由
寺院僧人和專業演員共同完成的
由此可以看出,傳統佛教音樂側重于宗教,以殿堂唱誦、佛教法事為主。無論漢傳佛
教、藏傳佛教還是南傳佛教,歷史上從未以音樂歸類,而皆以法事內容歸類,功能亦僅局限
于宗教本身。如各類“贊”(如漢傳佛教一般法會上的《爐香贊》、《彌陀贊》、《觀音贊》等);
各類“腔” (如水陸法會中的《書腔》、《道腔》《焚腔》等)。新創佛教音樂則側重于藝術,
以音樂會演出和佛教活動演出為主,如大型交響樂《東方慧光》、《神州和樂》等。傳統佛教
音樂的受眾主要是諸佛菩薩、天龍八部、蕓蕓眾生、餓鬼亡靈,大多配以音樂歌頌圣德,祈
陽悲冥等法事,通過借助諸佛菩薩的愿力降福人類。傳統佛教音樂的宗教目的性往往明確而
直接。新創佛教音樂的受眾主要是人類。目的是弘揚佛教精神、啟迪人類智慧、凈化人類心
靈、促進社會和諧、維護世界和平。新創佛教音樂寓教不樂,以藝術的形式感染人類、教化
人類,沒有直接的功利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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