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村落旅游開發中的問題研究——以“芹川村”為例
作者:汪波
來源:《杭州》 2017年第3期
汪波
2002年,受杭州市旅委的委托,依據國家標準《旅游資源分類、調查與評價》(試行),筆者對浙江省淳安縣區域內的旅游資源進行了普查。該標準對旅游資源(tourism resources)的界定為:“自然界和人類社會凡能對旅游者產生吸引力,可以為旅游業開發利用,并可產生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的各種事物和因素”。
按照這一標準,最終確定了淳安縣的243個旅游資源單體。其中,優良級旅游資源單體33個,集中分布于千島湖湖區、屏門鄉、以及芹川村。因一直對千島湖旅游業的發展饒有興趣,2011年4月,筆者再次對千島湖旅游業發展的現狀進行了實地調查。重點走訪了浪川鄉芹川村。令人頗感意外的是,芹川村一如從前的芹川村,雖尚未進行嚴格意義上的旅游開發,然游客之眾,是我們始料未及的。據當地旅游部門介紹,近兩年的統計數字表明,千島湖旅游業的空間發展格局顯露出新的端倪,有相當數量的游客,到了千島湖但不去湖區觀光旅游,而是直奔千島湖周邊的一些小景點,如芹川村就是一個重要的吸
引地。
對芹川村的追蹤研究
芹川村自2006年發展旅游業以來,究竟對當地的經濟產生了怎樣的影響,旅游業在多大程度上提高了當地居民的收入,是本次研究所關注的重點。
針對村落景觀為主體的“芹川村”旅游目的地,我們采用了實地訪談與問卷調查的方法,分別于2012~2015年,一行數人對“芹川村”進行了多次的實地調查與訪談。
“芹川村”位于杭州市淳安縣浪川鄉西部,距千島湖鎮45公里。因“四山環抱兩溪,芹水川流不息”而得名。憑借著優美的自然環境和豐富的歷史文化內涵,2006年6月,芹川村被浙江省人民政府命名為“第三批省級歷史文化村鎮”。
芹川村有520戶人家,1700余人。現有30余戶人家參與旅游業服務項目,主要從事農家樂、麻酥糖的制作、葫蘆酒作坊等商業活動,參與旅游業活動人口占總人口比例約6.5%。絕大多數家庭的青壯年人口在外務工,剩下老人、婦女、小孩在家務農,主要從事種植玉米、油菜,養蠶等農事活動,多為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