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能源部、水利部關于試行《水利水電工程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編制辦法》的通知
制定機關 | 能源部(已撤銷),水利電力部(已撤銷) |
公布日期 | 1990.10.09 |
施行日期 | 1990.10.09 |
文號 | 能源水規[1990]825號 |
主題類別 | 電力及電力工業 |
效力等級 | 部門規范性文件 |
時效性 | 現行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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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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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部、水利部關于試行
《水利水電工程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編制辦法》的通知
(1990年10月9日 能源水規(1990)825號)
為了提高可行性研究報告投資估算的編制質量,統一編制方法,根據國家計委計標〔88〕30號文和建設部、中國人民建設銀行〔89〕建設字第248號文精神,結合水利水電工程特點,制定了《水利水電工程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編制辦法》,現印發給你們,從1990年10月1日起試行。試行中如發現問題,請及時告水利水電規劃設計總院。
原水利電力部(85)水電水建字第40號文頒發試行的《水利水電基本建設工程投資估算編制簡則》同時廢止。
聯系單位及電話:水利水電規劃設計總院4014188
附:
水利水電工程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編制辦法(試行)
(1990年4月)
目 錄
一、總則
二、編制依據
三、組成內容
四、項目劃分
五、編制方法
六、估算表格
一、總則
(一)可行性研究是水利水電建設程序中的一個重要階段,是前期工作的關鍵環節。投資估算是可行性研究報告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為選定近期開發項目作出科學決策和批準進行初步設計的重要依據。
為合理地進行水利水電工程可行性研究和技術經濟論證,統一投資估算編制方法,提高投
資估算的質量,根據國家計委計標〔1988〕30號文印發的《關于控制建設工程造價的若干規定》和建設部、中國人民建設銀行〔89〕建標字第248號文印發的《關于改進建筑安裝工程費用項目劃分的若干規定》,能源部、水利部能源水規〔1989〕971號文頒發試行的《水利水電工程設計概(估)算費用構成及計算標準》等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水利水電工程特點,制定本辦法。
(二)設計單位在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時,必須同時編制投資估算,并按《水電建設項目國民經濟評價投入物的影子價格及投資費用編制辦法》,編制影子投資估算。
設計單位應依據《水利水電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規程》(以下簡稱“可行性研究規程”)的有關規定,以及本辦法的具體要求,編制投資估算,認真作好經濟評價工作。
(三)投資估算必須符合“可行性研究規程”所要求的工作深度。投資估算文件由編制說明、估算表和附件三部分組成。據以編制投資估算的定額標準和項目劃分,均應嚴格執行國家現行規定。
預算專業人員在編制投資估算時,必須深入調查研究,充分收集掌握第一性資料,通過分析比較,合理選取單價指標,以保證投資估算的準確性。
(四)投資估算按投資估算年的價格水平編制,設計單位應根據該工程的資金來源和國家物資分配政策,分別按國家定價、國家計劃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的不同比例計算。需進口的設備按進口價格計算。對于材料、設備價格在施工期內的浮動因素,應在價差預備費內解決。
(五)可行性研究報告投資估算一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即作為控制該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概算靜態總投資的最高限額,不得任意突破。
(六)本辦法適用于國家全部或部分投資的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項目,以人力施工為主的建設項目,可參照執行。地方水利水電建設項目,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主管部門按照本辦法結合本地區具體條件擬定編制細則。
二、編制依據
1.國家和上級領導機關的有關法令、制度、規程;
2.水利水電工程設計概(估)算費用構成及計算標準;
3.水利水電工程投資估算指標、設計概算定額和有關專業部頒發的定額、標準;
4.水利水電工程投資估算編制辦法;
5.水利水電工程設計工程量計算規定;
6.按國家規定必須執行地方頒發的有關規定和標準;
7.可行性研究有關資料和圖紙;
8.國家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頒發的設備、材料價格;
9.其他。
三、組成內容
(一)編制說明
1.工程概況
河系,興建地點,對外交通條件,水庫淹沒耕地及移民人數,工程規模,年發電量,樞紐布置型式,主體建筑工程量,主要材料用量,施工總工期和工程從開工至開始發揮效益工
期,施工總工日和高峰人數等。
2.投資主要指標
工程靜態總投資和總投資,工程從開工至開始發揮效益靜態投資,單位千瓦靜態投資和投資,單位電度靜態投資和投資,年物價上漲指數、價差預備費額度和占總投資百分率,工程施工期貸款利息和利率等。
3.編制依據和主要問題
(1)投資估算編制原則和依據;
(2)人工、主要材料、施工供電、砂石料等基礎單價的計算依據;
(3)主要設備價格的編制依據;
(4)建安工程定額、指標采用依據;
(5)建安工程單價綜合系數、安裝工程材料費和機械使用費調差系數計算的說明;
(6)費用計算標準及依據;
(7)水庫淹沒處理補償費以及環保費用的簡要說明;
(8)工程資金來源。
4.估算編制中存在的和其他應說明的問題。
5.主要技術經濟指標表。
(二)投資估算表(書)
1.總估算表;
2.建筑工程估算表;
3.機電設備及安裝工程估算表;
4.金屬結構設備及安裝工程估算表;
5.臨時工程估算表;
6.水庫淹沒處理補償費估算表;
7.其他費用估算表;
8.分年度投資估算表;
9.單價匯總表(建筑與安裝工程分列);
10.主要材料預算價格匯總表;
11.主體工程(含施工導流工程)主要材料、工日數量匯總表。
(三)附件
1.人工預算單價計算;
2.主要材料運輸費用計算表;
3.主要材料預算價格計算表;
4.砂石料單價計算書;
5.電價計算書;
6.主要施工機械臺班費計算表;
7.單價綜合系數計算表(建筑與安裝工程分列);
8.安裝工程材料費調差系數計算表;
9.安裝工程施工機械使用費調差系數計算表;
10.主要單價計算表(建筑與安裝工程分列);
11.其他費用計算書;
12.作為計算人工、材料、設備預算價格和費用依據的有關文件、報價資料。
四、項目劃分
(一)水利水電工程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的項目劃分原則上執行《水利水電基本建設工程項目劃分》的有關規定,劃分為建筑工程、機電設備及安裝工程、金屬結構設備及安裝工
程、臨時工程、水庫淹沒處理補償費和其他費用六個部分和預備費。各部分以下的項目可根據“可行性研究規程”規定的工作深度,適當合并調整。
(二)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
指水利水電樞紐工程和其他永久建筑物。本部分由主體建筑工程、交通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和其他工程四項組成。
1.主體建筑工程
水利水電樞紐工程,包括擋水工程,泄洪工程,引水工程,發電廠工程,升壓變電站工程,航運工程,筏道工程,魚道工程,灌溉渠首工程等。
其他水利工程:包括閘、壩工程,泵站工程,灌溉渠系工程,防洪堤工程和河湖疏浚工程等。
2.交通工程
包括上壩、進廠、對外等場內外永久性的公路、鐵路、橋涵、碼頭等交通工程,以及對地
方原有公路、橋梁的改建加固工程。
3.房屋建筑工程
包括為生產運行服務的永久性輔助生產房屋、倉庫、辦公室、生活及文化福利等永久房屋建筑,以及生活區供水、供熱、排水等公用配套設施工程。
4.其他建筑工程
包括動力線路,照明線路,通信線路(含防汛通信工程),廠壩區饋電、供水、供熱、排水工程,廠壩區整理、美化設施及環保工程等。
(三)第二部分 機電設備及安裝工程
本部分由主要機電設備及安裝工程、其他機電設備及安裝工程和設備儲備貸款利息三項組成。
1.主要機電設備及安裝工程
水電站工程:包括水輪機、發電機、主閥、橋式起重機、主變壓器和組合電器(或高壓斷路器)等五項設備及安裝工程。
泵站工程:包括泵、電動機、主閥和起重機等四項設備及安裝工程。
2.其他機電設備及安裝工程,由以下兩項組成:
(1)發電廠(泵站)輔助設備及安裝工程,包括發電廠(泵站)內除主要機電設備以外的輔助設備及安裝,如水力機械輔助設備、電氣設備、通信設備、通風采暖設備、機修設備、升壓站設備等;
(2)其他設備及安裝工程,包括電梯,壩區饋電設備,廠壩區供水、供熱、水文、環保、外部觀察設備,消防設備,交通設備;防汛通信設備,全廠保護網和接地工程等;
3.設備儲備貸款利息
指為購置機電設備向銀行貸款而支付的設備儲備貸款利息。
(四)第三部分 金屬結構設備及安裝工程
本部分由金屬結構設備及安裝工程和設備儲備貸款利息兩項組成。
1.金屬結構設備及安裝工程
包括主體建筑各單項工程中的閘門、啟閉機、攔污柵、升船機等設備及安裝工程和壓力鋼管制作及安裝工程。
2.設備儲備貸款利息
指為購置金屬結構設備向銀行貸款而支付的設備儲備貸款利息。
(五)第四部分 臨時工程
本部分一般由導流工程、交通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場外供電線路工程和其他臨時工程五項組成。凡由纜機施工的建設項目還應包括纜機平臺建筑工程,列在房屋建筑工程之后。
1.導流工程
包括導流洞、導流明渠、施工圍堰和截流工程等。
2.交通工程
包括施工場地、砂石料場及材料中轉站的臨時公路、鐵路、橋涵、碼頭,施工期間的施工通航、過木設施和以水運為主的航道整理工程等。
3.房屋建筑工程
包括為施工建設服務的臨時施工倉庫和生活及文化福利建筑。
4.場外供電線路工程
包括場外110kV及以上電壓等級的供電線路工程。110kV以下及場內外供配電線路及變電站建筑工程,包括在其他臨時工程項內。
5.其他臨時工程
指除施工導流、交通、房屋建筑、場外110kV及以上電壓等級的供電線路,以及纜機平臺建筑工程以外的全部臨時工程。主要包括:風、水、電、通信系統工程、砂石系統工程、混凝土拌合系統澆筑工程,土石料場,木工、鋼筋、金屬結構、機修等輔助加工廠,
混凝土預制構件廠,大型機械安裝拆卸、混凝土制冷系統,供熱系統,施工排水,場地平整、道路養護、施工期環境保護、水文水位,站網、防汛、防冰工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