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省建設項目土地復墾方案
編制要點與評審要點解讀
(工程類)
目 錄
1 土地復墾基礎知識 1
1.1 土地復墾質量控制標準 1
1.2 湖南省常見建設項目類型、損毀類型、損毀等級 6
2 土地復墾方案編制要點 9
2.1 前言 9
2.2 編制總則 10
2.3 項目概況 11
2.4 土地復墾方向可行性分析 12
2.5 土地復墾質量要求與復墾措施 16
2.6 土地復墾工程設計及工程量測算 18
2.7 土地復墾投資估算 19
2.8 土地復墾服務年限與復墾工作計劃安排 19
2.9 土地復墾效益分析 20
2.10 保障措施 20
3 土地復墾方案審查要點 21
3.1 土地復墾方案審查要點 21
3.2 投資估算審查要點 21
4 以往土地復墾方案編制存在的問題 22
4.1 土地復墾方案 22
4.2 土地復墾工程設計 24
4.3 圖件 25
1 土地復墾基礎知識
本節內容以《土地復墾質量控制標準》(TD/T1036-2013)、《湖南省歷史遺留損毀和自然災害損毀土地現狀調查評價技術方案》為依據,結合近兩年湖南省建設項目臨時用地復墾方案編制情況,重點強調建設項目復墾的相關基礎知識和要求。
1.1 土地復墾質量控制標準
1.1.1范圍
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和其他生產建設活動臨時占用所損毀的土地。
1.1.2土地復墾質量控制標準總則
土地復墾質量控制標準確定應體現綜合控制的原則,規定損毀土地通過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管護措施后,在地形、土壤質量、配套設施和生產力水平方面所應達到的基本完成要求。
土地復墾質量控制標準確定應依據技術經濟合理的原則,兼顧自然條件與土地類型,選擇復墾土地的用途,因地制宜,綜合治理。宜農則農,宜林則林,宜牧則牧,宜漁則漁,宜建則建。條件允許的地方,應優先復墾為耕地。
土地復墾質量控制標準確定應遵循保護土壤、水資源和環境質量,保護文化古跡,保護生態,防止水土流失,防止次生污染的原則。
土地復墾質量控制標準確定應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若損毀土地復墾遇到特殊條件不能達到本標準規定要求時,可結合當地實際情況科學合理確定土地復墾質量控制標準。
依據土地復墾質量控制標準完成損毀土地復墾工作后,需重新確權登記的復墾土地應嚴格按照《土地利用現狀分類》(GB/T 21010-2007)進行劃分。
1.1.3土地損毀類型(表1-1)
表1-1 土地損毀類型表
一級分類 | 二級分類 | 三級分類 |
代碼 | 名稱 | 代碼 | 名稱 | 代碼 | 名稱 |
1 | 生產 建設 活動 損毀 | 11 | 挖損土地 | 111 112 113 | 露天采場(坑) 取土場 其他 |
12 | 塌陷土地 | 121 122 123 | 積水性塌陷地 季節性積水塌陷地 非積水性塌陷地 |
13 | 壓占土地 | 131 132 133 134 135 136 137 | 排土場 廢石場 矸石山 尾礦庫 赤泥堆 建筑物、構筑物壓占土地 其他 |
14 | 其他 | 141 142 | 污染土地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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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損毀土地復墾質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