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連云港30MW光伏發電項目
項目投資分析
編制單位:南京中核二三能源工程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中國·南京 二○一五年三月
一、項目概況
1.1 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名稱:連云港30MW光伏發電項目;
2)建設單位:南京中核二三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3)擬建地點:江蘇省連云港市;
4)建設內容與規模:30MW光伏電站;
5)占地面積:約1000畝;
6)建設年限:2015年底建成并網;
7)概算投資:靜態投資24307萬元。
1.2 建設單位概況
南京中核二三能源工程有限公司是中國核工業建設集團全資子公司中核投資有限公司所屬專業新能源工程服務商、投資與運營商,提供各類型、各等級光伏電站工程、生物質發電、垃圾發電工程等咨詢、設計、設備成套與供貨、施工安裝、工程總承包服務及項目開發、投資、運營業務,并在石油化工、市政等工程領域提供全程全能服務。
公司具有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設計暨總承包、新能源工程咨詢、機電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對外工程承包等資質,擁有光伏發電系統集成技術專利30余項、自主研發的多項目管理系統軟件著作1項,現有員工130余人,均來自核能、電力及光伏發電系統等工程領域,其中90%為專業技術人員,75%具有本科以上學歷,40%擁有中高級技術職稱、注冊執業資格,已完成數十座、總容量超過1GW的光伏電站及多座生物質發電、垃圾發電等新
能源工程項目,骨干團隊參與了光伏發電國標、行標、軍標、省標等多項標準主編。
1.3項目背景
1.3.1國家相關規劃鼓勵光伏發電
(1)《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
為加快可再生能源發展,促進節能減排,積極應對氣候變化,更好地滿足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需要,我國制定了《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提出了到2020年期間我國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指導思想、主要任務、發展目標、重點領域和保障措施,以指導我國可再生能源發展和項目建設。對于太陽能這種重要的可再生能源,該規劃明確指出:“擴大城市可再生能源的利用量,并為太陽能光伏發電提供必要的市場規模;為促進我國太陽能發電技術的發展,做好太陽能技術的戰略儲備,建設若干個太陽能光伏發電示范電站和太陽能熱發電示范電站;到2020年,太陽能發電總容量達到180萬kW”。
本項目利用太陽能進行并網發電,可以為周邊地區利用太陽能起到積極的示范作用,項目的建設符合《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的相關要求。
(2)《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
2006年2月,國務院發布了《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為我國經濟發展、科技進步做出了全面規劃和部署。該《綱要》在“重點領域及其優先主題” 的“能源”發展思路中提到:推進能源結構多元化,增加能源供應。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技術取得突破并實現規模化應用;優先發展主題包括:“可再生能源低成本規模化開發利用”,“高性價比太陽光伏電池及利用技術”。
本項目位于連云港市,采用大型地面光伏電站模式建設光伏發電工程,可以為推進能源結構多元化,增加能源供應,并為實現太陽能的規模化應用提供探索和示范,項目的建設符合《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有關要求。
1.3.2連云港有開發光伏發電的天然優勢
按地面接受太陽能輻射量的大小,一般以全年總輻射量和全年日照總時數表示。我國是太陽能資源豐富的國家之一。連云港市年平均日照輻射量為1280kW·h/ m2(即4608MJ/ m2),屬于太陽能資源第三類地區,具備建設光伏發電項目較好的光照條件。
1.3.3節能減排效果明顯
根據計算及預測,本項目潛在的節能減排效果為:整個25年經濟運行壽命期間,預計每年可減少8994.5噸標準煤的消耗,減排CO224005.0噸、SO2 182.2噸、NOX62.0噸。本項目的建設,將為江蘇省節能減排做出積極的貢獻。
因此,本項目的建設是必要的。
二、建設方案
本工程位于江蘇連云港市,采用大型光伏發電開發模式建設30MW光伏電站,場區范圍約為1000畝。總安裝容量30MW,共采用250Wp多晶硅光伏組件120000塊,全部采用29°傾角固定式安裝方式。
2.1項目條件
2.1.1站址條件
本工程擬建于連云港市境內,連云港地處中國大陸東部沿海,長江三角洲北翼,江蘇省東
北部,山東丘陵與淮北平原結合部。東臨黃海,與朝鮮、韓國、日本隔海相望;西與山東臨沂市和江蘇省徐州市毗鄰,南與宿遷、淮安和鹽城相連,北與山東省日照市接壤。